山贼看着独自一人走出来出头的弱质女子,登时愣住了。沈伊伊看上去娇娇弱弱,这群糙老爷们似乎吹口气儿就能把她吹飞,又怎么会骤然狠下毒手?但毕竟干得是刀口舌忝血的勾当,怎么可能就为了这么一个小女孩儿放弃他们的大事业?
“速度点,钱呢?”一个身材矮小,长着一张猪腰子脸的精瘦汉子拿着短刀踏前几步。李大个有理由不爽,本来好好在白驼山当他的五当家,非被自己大哥派下山来劫道。劫道就劫道呗,不劫道的山贼还能叫山贼吗?但经过他的那个死对头二当家一番挑唆,亲大哥竟然真的让他千里之外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劫道。说实在的,白驼山才是商旅经年踩出来的商道,而他被逼而来的这条路,却是从北方、从西方到阿法利亚营地最近的一条路。奔着阿法利亚去的人有几个人是普通人?那二当家出这么个主意,明显是想坑死他,可恨自己的大哥明明是大当家的,偏偏心思糊涂,老被那个狡猾蔫坏的老二忽悠。
因为知道这条路的玄机,所以一连半个月,大名叫李大个的矮小黑瘦汉子放过了七拨人,有的多有的少,相同的是,李大个觉得不能出手,于是他们便按兵不动。但也不能总是不动,他们带的干粮已经吃完了,附近几十里范围内的两个镇子上的半成品食物也都被他们吃得七七八八。虽然如果再纵马劫掠一遍的话,那两个镇子起码还能搜出两三倍的食物,盗亦有道,杀鸡取卵的事情他们是不会做的。
本来只是例行公事一样的试探一句,没想到衡帅一伙人的反应这么大,沈伊伊还干脆站了出来,李大个终于感慨他们终于交好运了。虽然在他长期养成的直觉来看,最后面那匹马上趴着的人是整个队伍最危险的人,他身上的血腥气几乎要活生生把他呛死,只不过这股血腥气似乎至少有一小半是他自己的,头埋在马背上,像是没有半点力气。第二危险的是身背阔剑,腰杆挺拔,身材修长的衡帅,他身上的英气就像一把出鞘的利剑。至于其他人,眼睛很毒的山贼可没有发现第三个危险人物。
第一个可以忽视,第二个完全可以用几十个人拖住他,似乎这笔钱稳稳可以收下了。李大个贼眼看到了沈伊伊腰间围着的紫金连缎带,价值一万枚金币都不止,“把腰带给我月兑下来这一个月的本儿就收回来了,不过,如果这女人要是跟我的话,就更好了!”“腰带月兑了,然后,你跟我走!”李大个说的话简明扼要,通俗易懂,不过简而言之,就是要财色兼收。
衡帅一模脑袋;连英、何敏等人紧闭双眼不忍直视;装死尸在马背上继续挺尸的麦尔提身子愈发坚硬;严风和亚提斯也是流了一脑门子汗。“他竟然敢调戏沈伊伊?这可不是人,那是恶魔啊!”调戏一个女人,报应或许应验的晚一点,但如果调戏一个恶魔,下场绝对不可能好到哪去,回馈速度也绝对会让任何人都觉得满意放心。
沈伊伊的眼睛登时就是一亮,这种亮不是见猎心喜,而是恚怒已极的表现。从来没有人和她说过如此直白下流的话,对于她来说是何等的奇耻大辱。“竟然有人敢向我口花花?”出身不凡的沈伊伊怎么容许这种事情在她眼前发生?头发一荡,又向前一步。跨出这一步的时候,沈伊伊仔细估量了一下不远处那数千个马贼,又感觉了一下自己的身体,“应该能支持得住吧?”
其实李大个对步步紧逼的沈伊伊还是心存忌惮的。七个男人在原地不动,却让一个女人出头,如果不是这七个男人有意戏耍这女子,就是这个女人的确非同寻常。所以李大个并没有冲动出手。现在看来,他的看法的确是有先见之明,沈伊伊的表情和态度证明她的确不是一般人,“马刀准备!”马贼使的当然是马刀,只不过他们的马刀并不像帝国的制式马刀一样修长而适于战阵砍杀,只有四十多公分。这种马刀如果上了战场,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人家长柄武器一挥、远程武器一放,你就被刷刷地尸骨无存了——但如果用于现在这种场合,那就太适合了,价格低廉,简便灵活,很受马贼们的欢迎。虽然一把马刀看上去不甚威武,但十把呢?三十把呢?
马贼们一抖缰绳,三十匹马就向前方窜了出去。在李大个的指挥下,五个马贼朝着沈伊伊跑了过去,其他的则负责那有气无力的七个男人。在李大个看来,沈伊伊肯定不是游侠——身为游侠基本上都会穿着自己的职业套装,因为这些套装或多或少都会给他们带来助益。更重要的是,马贼们的共识是,千万不要招惹游侠,因为游侠从来不会只有一个人,大多游侠的交游都是极为广阔的,马贼们即便人少再多,再不惧公国的军队,也担心会有几十个游侠相约来铲除他们这群“蟊贼”。
既然没有游侠,那就好办了——何敏的衣服在先前的战斗中破烂的不成样子,然后就换了一身宽大的男装,而麦尔提一向不穿狂战士底装,所以李大个没认出来他们两个都是游侠,甚至连何敏是女人都没看出来——没有游侠,沈伊伊也没有佩戴剑和盾,那也不是剑士,“那就更好办了,”李大个嘱咐那五个人吓唬沈伊伊一下,然后就带回来让他乐呵乐呵。
即便李大个如何想象,他也不到沈伊伊的应对竟是那么简单:她快跑两步,踩在最前面一匹马的脑袋上,小腿一踢,把骑士踹下马去。接下来的四人她也是依样画葫芦,一个个都踹飞。一心看戏的衡帅他们暗叹一口气,表示很不过瘾。他们原以为这个恐怖恶魔会张开血盆大口,以各种恶魔秘术将对方蹂躏到死。这是很多故事中的情节,虽然他们只是听说过,昨天那一战中也没有见过,但总归想看看至少现在对自己没有恶意的沈伊伊施展这种传说中的能力。
虽然没有达成愿望,衡帅和连英还是打马上前,准备将那二十多个马贼收拾掉,没想到浑身正憋足了劲儿的亚提斯抢先一步,从宽大的长袍下抽出一把闪烁着耀眼金属光芒的长枪,只有神枪手才能记住它那冗长到乱七八糟毁人脑子的名字,简称就是“格兰林福机枪”。这是亚提斯对付大量敌人时的看家本领,虽然对上和他实力相若的人,这把机枪半点用也没有,对于眼前这伙只知道抄起马刀冲锋的马贼来说,这机枪却是恰到好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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