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天业务员 第十四章:如许尤物;沧海遗珠(2)

作者 : 逍遥微寒

为美女效劳,即使犯贱,也引以为荣幸,怕是大多男人的本质吧。魏明珠果然销量很大,一上午发货的车子接二连三,忙的李逍马不停蹄,——自己便以为是个人了,谁知魏明珠毫无反应,“目无下尘”。看看中午了,暂时休闲,李逍看看表,笑问:“你中午怎么吃饭啊?”

“回家吃。”

“那……店呢?”

“我中午休息。下午两点开门。”

“哦——”李逍见魏明珠只是略微应付自己,大部分精力集中在电脑上,觉得留之无味,走又不舍,好生鸡肋。突然心生愤懑,又十分鄙视自己:看她时髦贵气、活色生香,还不是靠月兑光了让老头子随意扣模换来的,跟婊子何疑!再好的肉,给猪拱了之后,也惹人嫌弃!“那没事我先走了。”鼓起志气之后,李逍毅然告辞。

“哦,”魏明珠抬起头来,笑得**无比,说,“谢谢你了啊。”

李逍怦然心动,乍喜欲色,见魏明珠抿着嘴,笑吟吟地敲着键盘,——显然这笑是给键盘那边之人的,自己不过略沾余光而已。霎时又恨又恨又恨,甩头便走。走出一段,内心空落落混沌沌,好像丢了一半魂魄一样。转一圈,神经质地又兜回来,垫张纸坐在路边的垃圾桶后面,远远地哨探着“明珠百货”。不一会,只见魏明珠挎着皮包出来,一边带着眼镜,打开车门,扭进去,奥迪顶着前后浪八圈的标志飘然而去。李逍脑海中久久定格着魏明珠背对着他放卷闸门腰身下弯的剪影,那抹诱人的弧线每忍不住狠狠想一次,鼻血便冲击鼻腔一次。直到一位扫大街的大妈一路扫到他面前,李逍才觉醒似的回过神来,拍拍站起来,感觉很有些饿了。

路边的熟食店客人不断,李逍从一个个窗口走过,都是各色各样的卤味。特别是些清真店里的牛肉和羊肉,令他馋涎欲滴。每此时,李逍总幻想若有一天,自己能够随意地吃上各种卤肉,于饭时割上斤把五香牛肉或羊肉,回家权做一菜,跟爸爸喝一杯开胃酒,夹一块递到儿子手里,该是多么的知足!幸福!

然而吃不起。尽管平时大家都很有面子,一旦到花钱时节,有些面子便捉襟见肘,原形毕露。连一碗面都有些吃不起,还有什么面子?以前烩面都5块一碗,现在涨到了6块,明显感觉有些吃紧了。关键是一碗也吃不饱。李逍最终选择了到城中村的小摊上吃手抓饼。实惠,送汤,咸菜免费。

吃完饭正没地方去,楚莲花打来电话,笑问怎么样啊?

中午她从“明珠百货”门前过,看见李逍殷勤的搬货,似笑非笑的笑了笑。

“没门。真是白出力了。”想起魏明珠的珠光宝气、高高在上,李逍丧气地说。

“没关系,”电话那头楚莲花悠悠地道,“‘人至贱则无敌’,你同志还需努力啊。吃饱了下午再去!”

李逍苦笑,问你在哪儿啊,我去找你吧。

“不用了,”楚莲花说,“我跟朋友在一起。你多跑跑吧。”说完挂了电话。

李逍来不及沮丧,看见两个女子走过,其中一个身材颀长,穿着连体短裙,包裹地和胸凹凸有致,更兼露在外面的一双大腿,十分之白女敕修长,——他盯着直到那身影拐了弯,急忙骑上电车又跟了上去。——不疾不徐地跟一段,间或超过她们,而在路口假装打手机等她们走到前面,再从后面慢慢跟着,意婬……拐了几条街,直到两女子一个小区不见,李逍方颓然停下来,茫然不知所从。

到“明珠百货”兜了一圈,卷闸门午睡。思索下一步,没有头绪。却见中午所见那流浪狂人专心致志地在街角的垃圾桶里找东西吃,李逍想幸亏这位仁兄的“引荐”,不然跟魏明珠连话也搭不上,恻隐心动,买了四个烧饼一瓶矿泉水,过去远远地递给他。

狂人抬头看了看,李逍从他眼中看见清澈和迷茫,最终没有跟他交谈,把食物和水放到了地上。狂人咧嘴笑了笑,把袋子拉到面前,拿出一个烧饼看了看,张嘴吃了起来。李逍想,不知腊月寒冬,他又怎么过。想起自己有温暖的家庭,冬天的夜里可以在温暖暄腾的被窝里抱着郝月热乎的身子,睡前还可以吃吃火锅,比他真是天上之于地狱了。忽然心里浮尘息落,有种脚踏实地的实在感。眼下只要好好工作,一个月挣几千块钱并非遥不可及,那时完全可以活得更自如一些。

努力吧,年轻人!

李逍对狂人笑笑,安心的骑上车走了:找个公园休息一下,下午再奋发。

下午当他兴冲冲来到明珠百货时,诧异地发现店里多了一个人。一个与自己年龄相仿的年轻人。长相身材确无可描述之处,简直比自己还平凡。唯一让人忍不住回眼的是他的眼睛——眼也并无出奇之处,细细地单眼皮——应该是他的眼神,有种超然的沉静。受这沉静的感染,李逍觉得他脸上淡淡的神态竟有些冷傲了,进而感觉他整个人都散发出一种气质,他静静地坐在那里,气息在周围形成一种质感,质感里充满着一种让人无法忽视的力量。这力量一度令李逍有种敬畏的错觉。可是,他只当这是错觉,因为他实在太平凡了。如果说发白的牛仔裤还是种个性的话,脚上那双布鞋真有点不合时宜。这不是北京老布鞋,而是确确实实是那个年代妈妈纳的千层底儿。这鞋如果穿在大老板脚上,还姑且可以说是品味,在他脚上,更使他搬运工的身份昭然若揭了。好在穿着长相虽然普通,倒是十分干净。

李逍确信他应该就是这里的搬运工无疑了。上午他得以登堂入室,便是趁他之虚而入,现在人家正主归位了,再赖在这里,脸皮是不是会有些负重?如果换做是一位威猛高大或者时髦帅气的同类,李逍还真没有信心再呆下去。但幸好是这么一位。

跟他在一起,李逍油然而生自信。甚至隐隐有了点鸠占鹊巢、喧宾夺主的心理优势。发了一车货,递给他一根烟,李逍笑问“贵姓啊兄弟?”想要结交他使为内应的意思。

“杨。”千层底简短地吐了一个字,对李逍的烟不置可否,竟自坐回一边的椅子上玩起了手机。

李逍意外地尴尬,只好自己把烟点上,吸了一口,讪讪地说:“哦……我姓李。”

“那个……你抽烟去外边抽吧。这屋里都是纸……”尤物掩口咳了一声。

“哦!忘了……不好意思!”李逍赔笑着急忙出了屋。来到外面,想起魏明珠难掩不耐烦的脸色,一边抽着烟,自己脸上的笑容悻悻地剥落了。自己图个什么呢?又算个什么呢?在他当时的心里,觉得自己十分狼狈,脸上的笑容一定像年久失修碟门表面那一层破落的欲掉碟锈一样无聊吧。他看看旁边的奥迪,想想里面的女人,想想奥迪和女人背后的那个男人,想想自己,忽然感觉自己像一个千年遗老,独自站在一根古旧的独木桥上,看着眼前社会的洪流滔天而去,自己也想像洪涛中的弄潮儿一样去翻潮弄浪、历尽劫波,然而半个身子已然落水,被冲的像风中的旗一样猎猎欲去,奈何双手宿命般的抓着独木桥,任洪流要把身子扯裂,使头脑始终不肯淹没在浑浊迪天巨浪里。

也许这就是李逍最大的悲哀。

他羞愤着、倔强着,黯然欲去。

回头想进店跟尤物告别,毕竟不能无声无终。却见“千层底”迎头走了出来,虽然动作有些急促,脸上仍是古井无波的样子,似乎是若无其事又像饱含深意的看了李逍一眼,匆匆到路边拦了辆出租车,扬长而去。

这令李逍有些愕然,又忍不住刮目相看。因为一看人家还是个经常打车的人。其拦车上车的动作,跟那些常常为了等公交车在寒风中瑟缩半个小时、偶然打一回出租车便沾沾自得的穷上班族打工仔迥然不同。

“他干什么去了?”李逍心里若有光明,忍不住问魏明珠。

“谁知道……”

尤物回答的口气却令李逍十分意外。那绝不是老板在说员工时该有的口气。她的口气里甚至脸上,都透着一股悻悻的复杂的情绪,好似不满,有些担心,又好似忌惮。李逍感觉这里边肯定有什么事,但又模不着头脑。不管怎样,“千层底”走了,他又可以名正言顺地留下来当免费搬运工,呼吸尤物的气息了。可是,对着尤物,李逍感觉自己吸进肺里的不是空气,而是“路见不平”的不平之气,这“不平”憋得胸口发胀,使他恨不得一刀把那个老东西的小东西剁下来,再逼着他亲自一口一口吃下去。令人发指的有钱的老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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