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轰隆隆”半空中忽然响起一声炸雷,惊醒了战场上忘我厮杀的芸芸众生,这似乎代表着上帝的愤怒,他不忍直视相同信仰的子民彼此非要争个你死我活,所以故意降下雷霆之怒,喝止被杀戮蒙蔽的双眼。♀
可惜喧闹的战场也只不过停滞了那么短短一瞬,生命受到的威胁明显强于冥冥之中上帝的天谴,如果你放下手中的刀剑捧起圣经,那换来的只能是冰冷锋刃刺入温热皮肉的痛感,不伴随着背后虎视眈眈的武力,任何道理都讲不通,宗教如此,信仰如此,国家亦如此,近到绵延两百多年的十字军东征,远到大航海时代以来殖民者炮舰传教的历史,无不昭示着这样一个血淋淋的真理。
被惊雷击醒的,不仅仅是鏖战中的士兵,还有坐在担架上哼哼唧唧的我,密布的乌云很快遮住天际的最后一丝光亮,却让我愈发清晰的观察到正在进行的瞬息万变战争的脉络——犬牙差互的敌我拉锯中,叛军的“野猪头”被狠狠地打断了鼻子两边的獠牙,再无伤人的利器——作为中坚的巴塞尔人死死抵住叛军气焰嚣张的攻击,为后来骑士的冲锋争取到空间和时间,我们在这些泥腿子的掩护下猛烈地摧折了强弩之末的“獠牙”,然后沿着造成的豁口一路向前扩大战果,活生生将整只“野猪头”从中断开!正面强攻的顺利也消耗了骑士的冲击,同时暴露了脆弱的侧翼和后援的乏力。巴塞尔人与骑士们的间隔被越拉越大,逐渐失去了彼此呼应的联系,剖开的两瓣“猪头”又变成毒牙森森的恶口。把奈梅亨断续的军队团团包围。
“这样下去可不行!”我猛砸着拳头矢口喊道,“咱们的军队就像掉进小麦堆里的石子,有被敌人各个击破的危险!”
“小麦堆里的石子?那怎么办,要不我们几个再杀回去吧!”站在我旁边的骑士紧张的盯着战场,他根本不知道公爵大人是如何看出己方情势危急的,失神的手臂差点把我掀翻在地。♀
“你们几个回去也无非是再往麦子里面多扔几颗石子罢了,送死没够是吗?”好不容易重新躺稳的我扶着矛杆。惊魂未定的喃喃自语,“想想老祖宗说过的,当局者迷旁观者清。现在我不就是个旁观者嘛!”寻思到这,我才稍稍平复了情绪,更加仔细的观察敌我此消彼长的战局。
咦?那是什么?撸起袖子用力擦了擦眼睛,我难以置信的指着远处小小的几簇黑影问着旁边的骑士:“你看那几个人是不是很奇怪?”
骑士摘掉扣在脑袋上的锁甲帽子。眨着他沾满泥巴的长睫毛。胡子拉碴的侧脸颇有银幕硬汉杰森斯坦森的神韵:“您说的是他们吗?呃……鬼鬼祟祟的游离在战场边缘,恐怕……是逃兵吧!”
“逃兵?我看不像,要是逃兵的话,他们的级别也太高了,似乎在保护着什么人……”一个念头如闪电般突然划过脑海,聪明的骑士和我激动地对视着,几乎异口同声的喊道,“是阿杜因!”
古代战场上没有雷达也没有望远镜。指挥官要想掌控全局只能通过传令兵不停的汇报和自己用眼睛去观察,然后针对情况及时作出调整。战争规模小的一目了然。大声吼叫便能将命令传到所有人的耳朵里,一旦遇上几千人的大混战(当然这种情况很少发生,除非是动员能力在公爵以上级别的大领主间爆发战争),眼睛和嗓子的力量就相形见绌,无法适应战争的规模了。
中国古人发明了楼车,运用滑轮把人送到高处俯瞰整个战场,早在春秋时期也有登上战车居高临下的办法,所以要求严密的阵型和进退有序的军纪,千奇百怪的“雁行阵”“八卦阵”层出不穷。相比之下西方人在希腊——罗马时代以前对阵法的使用没有那么深入,经过亚历山大帝国昙花一现的辉煌和罗马帝国征服的顶峰,希腊方阵和罗马军团交相熠熠生辉;蛮族入侵后的黑暗时代更多沿用野蛮的战斗方法,强调个人的武勇和一鼓作气的强击,士兵的数量和高级别战士的多寡成为衡量战斗力的主要标准,打仗时大家往往提前约定好时间地点,稍稍布阵后一拥而上——有时也不排除局势占优一方炫耀武力的派出骑士单挑——临阵调整和随机应变比较少,严谨的司令官会寻找高地或者在骑士的保护下深入一线指挥战斗,虽然此刻他发布的命令很难被杀红了眼的下属贯彻落实(传令兵死在半路或者找不到指令人的情况屡见不鲜),但一个细节的变化往往能够扭转颓势,左右整个战局的发展方向,阿杜因明显身体力行了后者。
“我们去干掉他!”骑士异常兴奋的喷着吐沫星子,手一抖又惊出担架上的我浑身冷汗,“这肯定是上帝的庇佑!”
听他把话说完,我反倒平静下来,擒贼擒王的招数确实能迅速扭转于己不利的局面,至少可以造成敌人的恐慌,所谓“军心一散百师皆溃”抓住时机痛打落水狗是奈梅亨屡试不爽的法宝。但困难和诱人的回报是成正比的,阿杜因也明白只身涉险必为众矢之的,带在身边的防护力量尤其众多,一水骑马的在野骑士不说,每个人还都里三层外三层的穿戴重甲,撇开这些重骑兵主战坦克般不可阻挡的攻击力不谈,光是铠甲的防护能力便足够让人咋舌,说白了,他们就算站在那让别人打,百步内要是不使用破甲箭连汗毛都伤不了半根,看来伪王占据米兰这大半年还是囤了点压箱底硬货的。
“咣当!”一个少年没捧住手中的折断的长矛,掉在盾牌上发出的动静打断了我的思路,有眼力价的骑士立即厉声训斥道:“混蛋,你这浑身臭泥巴的下贱胚子,没看到公爵大人正在思考吗?”
出于对上位者与生俱来的惧怕和服从,少年畏畏缩缩的束手躲到同伴身后,几个人都惊慌失措的望着暴跳如雷的骑士老爷,害怕接下来从他高贵嘴里蹦出的话语会决定自己可怜的命运。
我摆摆手示意骑士不要小题大做,那几人毕竟还是孩子(虽然他们人高马大的模样比我大学毕业的时候还要健壮),眼角的余光却落在一个少年别在腰间的投索上,不由得计上心来。“你,对,就是你,过来。”我指着当先个子最高的招呼道,后者被点中的瞬间好像见了猫的老鼠,颤抖着不肯上来,骑士不耐烦的扯着肩膀将其连拖带拽的拎到我跟前,他面如死灰的挣扎着,围着的同伴噤若寒蝉的投去同情的目光。
“怕什么,你不是硬骨头的巴塞尔人吗?”我试着从担架上半坐起来,拍拍他的肩膀试图安慰这个吓傻了的少年,“别害怕,只要老老实实回到我的问题,谁也不会把你怎么样。我问你,投索使得准吗?”
“您是说投索吗?”他惊讶于我会问到这个不起眼的小玩意,小心翼翼地说说,“当然我的大人,我还不会走路就能用投索打鸟了!您可以去打听打听,谁不知道宾宁根的比尔斯是个指哪打哪的棒小伙!”
“混蛋!竟敢如此无礼!”骑士扬手照比尔斯后脑就是一巴掌,扇得单薄少年七晕八素的直打转,我责怪的白了他一眼——这么紧张的时候你总乱入抢什么戏!
“比尔斯?很好,你能保证在多远的距离万无一失的命中飞奔战马的眼睛?”
“五十步,大人,五十步就够了……”这个名叫比尔斯的少年惶恐的捂着脑袋,一五一十的回答道。
我满意的点点头:“只要五十步的距离吗?太好了!大人现在有件事情要交给你和你的小伙伴们去完成,如果成功了,我不仅会赐予你们优先挑选战利品的权力,还会将你们所有人纳为侍从,怎么样,有胆干吗?”我用试探加利诱的语气鼓励着面前若有所思的少年,却忘记自己作为上位领主,有绝对的权力可以命令他们去执行任务,犯不着如此循循善诱的同贱民商量,这种做法在其他人看来有**份。
成为领主侍从的诱惑对于个出身寒微的农家少年来说绝对不亚于现在获得名牌大学的录取通知书,是他能够改变命运的最好途径,因为侍从虽然不属于贵族,但也超然于普通百姓之上,被大家默认为体面的“准贵族”。穿梭于大领主的城堡,顿顿有带残渣的骨头——如果运气好的话,那上面也许还挂着某位好心的老爷故意留给自己的肥肉,没准还能尝尝白面包和葡萄酒的滋味,谁在暖和的壁炉旁边……这种梦幻般的幸福生活简直是他做梦都想不到的!
所以少年没有一秒钟的犹豫,拍着胸脯满口应下:“为您效劳是我的本分,尊敬的公爵大人!”(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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