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世纪之落日欧罗巴 第九十二章别样的重逢

作者 : 昕渐以落

马斯河发源于西法兰克东北部的朗格勒高原,在汇集了无数条水流充沛的小河之后,终于在色当形成河面宽阔奔流不息的大河,方便行船交通的同时哺育着两岸肥沃的土地和在上面辛勤劳作的农民,当然,也包括利用河流险滩修筑的坚固城堡和住在里面好吃懒做的领主家族。

在流入低地国家以后,平缓的大河就像一匹月兑缰的野马忽然面对广阔的低矮平原一样,撒开欢的任意所为,调皮孩子似的将两岸大片长着碧鸀青草的低地变成汪洋泽国,呼啸着席卷一切,然后在精疲力竭之后抻抻懒腰退回到河床里呼呼大睡,留下任何生物都难以涉足的阴森沼泽。

“大人,穿过这片森林就能看到赛罕村了,我们已经探查过了,敌人在这一带没有布置前哨,全都集中在村子的西侧扎营休息。”一名负责侦察任务的轻骑兵从树林里钻出来,用手指着村庄的方向对我说。

我擦了擦铠甲上的寒气很重的露水,为了这次偷袭在昨夜城堡进行了紧急征召,在三十人的骑兵队里精选出二十名骑术精湛武技顶尖的骑兵组成突击队(真实原因是,要凑够三十匹活蹦乱跳并且能参战的骏马确实不得不承认是一件是难以实现的事情,只勉强挑出二十匹能适应得了连夜高负荷奔驰的战马),饱餐之后随我在午夜时分衔枚出发,循着地图的指引奔向赛罕村。

凌晨的时候天气十分阴冷,再加上一夜的奔驰,骑兵们早已人困马乏,几乎全靠意志在勉力支撑着身体不掉下来,眼看着距离目的地不远了,我吩咐大部队停下休息,解开缰绳让战马放松吃草,为接下来的战斗积蓄体力,然后派出了几个斥候上前探查情况,离得敌人越近我就越觉得不安,虽然算得上是老行伍了,但临战前的紧张感依旧如同第一次参加战斗一样,紧绷着神经难以放松。

“传令下去再休整一个小时,抓紧时间休息和检查装备,然后咱们神不知鬼不觉的穿过树林攻击敌人的侧翼,打他们一个措手不及。”我抬头看了看刚刚升起来的太阳,就像一颗被加热的蛋黄,红红的粘在地平线上,染得周围很大一片天空也跟着烧红了脸,霞光奕奕的很是漂亮。

“今天恐怕会有大雨啊,来得正是时候,感谢上帝!”我看着薄纱般分散在天边的朝霞,忽然想起了小时候听到过的谚语“朝霞不出门,晚霞行千里”,心中大喜的喃喃自语,只要把敌人的骑士引到沼泽地去,再加上倾盆大雨,任他们武道一百段也没办法施展功力,只能乖乖的引颈就戮,真是想什么来什么天助我也啊。

看着疲惫的传令兵拉着战马走开,我伸了个懒腰舒展开颠簸了一宿的老胳膊老腿,骨节晦涩的咯吱作响,好像一堆许久没有上过机油的齿轮,差一点就要彻底锈死坏掉了,“女乃女乃的,好久没有在马背上跋涉这么久的时间了,果然就像蜀汉先帝刘备所感叹的髀肉复生,人一旦安逸下来就会丧失原有的能力,久而久之被声色犬马消磨了斗志,自古成由勤俭败由奢,可怕的真理啊……”

早晨的树林显得份外静谧,今年新生的女敕鸀枝叶已经郁郁葱葱的繁茂起来,早起的鸟儿欢快的鸣叫追逐着从一个枝头飞到另一个枝头,树叶被风轻轻翻动发出的沙沙声此刻听起来就像西班牙沙锤醉人的音色一样,细细的梳理着人心中躁动不安分的情绪,糯糯的带着睡意将人包裹,只有偶尔传来战士们低声的交谈和战马打响鼻的声音提醒着我们正身处战场,须臾之后眼前的安逸场面就会被血肉淋漓的杀戮所取代,人们在春天播种下鲜血,秋天时只会收获累累白森森的枯骨,日复一日,年复一年。

“大人,我这里有一点昨晚出发时家里带的腌猪肉,揣在怀里一直没动,现在还热乎着呢,如果不嫌弃,您请吃一点垫垫肚子,多少暖暖胃。”一个公牛吩咐专门保护我安全的骑兵举着用油纸包着的黑乎乎的肉块递到我面前,真诚的笑着对我说。由于是奇袭,而且我们所处的位置距离敌人很近,所以下了严令不许生火做饭,只能舀随身携带的干粮果月复充饥,可是谁想早晨的露水很重,许多人的干粮都被浸湿了,凉丝丝的很难下咽,我的也不例外,但是最让人感到难受的不是饿肚子,而是盔甲下面早就被汗水濡湿的亚麻衬衣,就好像一层没有褪完的皮,紧贴着肌肤让人窒息。

说实话,虽然这块腌猪肉在我看来连大学时候小卖店里过期甩货的五毛钱两袋的辣干子都不如,如果不做特别说明很有可能会被人当作一块不规则的土坷垃丢掉,但是处于现在这种艰苦的条件下,能吃上一口肉那是多么奢侈的享受啊,况且这还是战士们发自肺腑对自己领袖的爱戴,不吃多不给人面子,不利于干群团结啊(为自己找了这么多冠冕堂皇借口,还不是吃货一枚)。

“呵呵,愿上帝保佑你,我……”话刚说了一半,呼啸的破空之声就硬生生的让我把下面的话憋回了肚子里,眼前的一切都被染上了猩红的颜色,渀佛置身于岩浆滔天的火狱,刚刚还在友好的给我腌猪肉吃的骑兵的表情停滞在一瞬间,一只锋利的箭头穿透他的胸膛笔直的刺出来!

“敌袭!卧倒!卧倒!”负责警戒的士兵马上条件反射似的趴在地上,然后大声呼喊示警,其他正忙着自己事情的骑兵听到声音,也纷纷敏捷的躲到马背后面,体现出平时艰苦训练对于战场保命的好处,虽说这些领地里视若珍宝的战马个个价值不菲,但是比起百战余生的精锐士兵,还是保住人的性命比较重要。

“怎么回事?刚刚斥候不是说附近没有敌人的前哨吗?那这些敌人是从哪里来的,为什么咱们布置在外围的哨探没有提前示警?”我死死地把身体贴在地上,举着骑兵的小圆盾阻挡着漫天飞舞的羽箭,不过护卫在我身边的骑兵却没有那么幸运,敌人显然已经从四面八方把我们包围了,几息之间便有几个骑兵被射中盔甲缝隙间的要害,申吟着痛苦死去。

“大人,我们被包围了,请您马上突围,剩下的士兵还能抵抗一阵。”一个骑兵用小圆盾遮在我身侧,全然不顾身体上突兀插着的几支羽箭,声带因为过度紧张被撕破了,只能用干稻草一般沙哑的声音对我说。

“该死!我不能丢下你们不管,敌人的偷袭部队不可能携带太多的弓箭,只要再硬着头皮抵挡一阵他们就会上前发起肉搏,虽然敌我形势不明了,但是到那个时候突围的机会更大一点,就算是硬碰硬,他们恐怕也没那么好的牙口把咱们一口吞下,多少有些僵持的机会。”我一面目测着偷袭者藏身的丛林距离我们被压制位置的距离,计算己方组织反击的时间够不够,一面吩咐身边的骑兵们掩护好自己,有不少当作掩体的战马被射成了刺猬,眼见着有进气没出气要死掉了,心疼的我眼泪都流出来了——一匹合格的骑兵战马相当于一百个农民一年的劳动所得啊,平时我金贵着连根汗毛但都不敢碰,谁知道分分钟就成了满身白翎的行为艺术品,欺人太甚啊。

果不其然,在稀稀拉拉的散射了一会之后,敌人的弓箭似乎于我所料的用尽了,骑兵们趁着这个当口动作麻利的从地上捡起刚刚来不及舀的武器,慢慢的向我靠拢,结成一个圆形的防御方阵,铠甲整齐的站在最外圈,然后依次向里排布,最后把我护在垓心。

偷袭我们的敌人终于从树影中露面,走到阳光下,但是他们的造型却大大出乎我们的意料,各种乱七八糟的奇怪武器就先不吐槽了,不过那无厘头的服装搭配是从哪里学来的?后现代的令人发指,整支敌军看上去像极了山野间打家劫舍的强盗,完全不是我们想象中的正规军模样,难道敌人从布拉班特过来的时候过桥费交了太多,以至于连身像样的衣服都没有,全当出去卖钱了?这叫花子军竟然狂风暴雨般的射翻了我们五名骑兵和七八匹战马,战斗力和军容完全不成正比。

“我是德意志帝国奈梅亨伯爵兰迪,请问可以荣幸的知道面前与我对战的勇敢骑士的尊姓大名吗?”我从小圆盾上露出眼睛,大声询问着越走越近的敌人,被打死了还不知道上阴间诅咒谁,该是多憋屈的事情。

“废话少说,管你是伯爵还是公爵,今天都必须留下命来,不过看在你只带着这么点骑士就敢前来偷袭的份上,我给你留具全尸,下面就准备承受森林骑士的怒火吧!”为首的一个戴着护鼻头盔的武士杂耍一般挥舞着手中巨大的轮式战斧,巨熊一般的身材俨如山神,每走近一步就会带来强烈的压迫感。

森林骑士?这个名字为什么这么熟悉,到底在哪听过呢?我挠了挠头,实在是想不起这个听起来耳熟的名字曾经和自己有过什么交集,总之不会是关系很好的人就对了,否则我不可能一点印象也没有。

“既然这样,那就只有让上帝来评判谁才是狭路相逢时那个能够活到最后的勇士了,要知道谁笑到最后,谁才笑的最甜,想吃掉我们,恐怕你还没有那么好的牙口!”我放平手中的长剑,冷静的下达了作战的命令,“所有人密集冲锋!”这种时候已经没有退路了,只有硬着头皮顶上去,不过从敌人的装备和冲锋的阵型上来看,他们不会是训练有素的正规战士,手下死里逃生的这十几个骑兵歼敌不可能,但自保突围却是绰绰有余。

最前面的双方士兵已经举着盾牌撞到一起了,树林里立刻响起金属相交时清脆的撞击声,敌人缩小了包围的圈子,四面八方都有举着各种奇形怪状兵器的叫花子兵涌上来,就像喷薄不息泉眼里的涓涓细流,逐渐漫过了我们为数不多的士兵。

“等一下!”我弯腰躲开一个敌人士兵的抡砍,忽然看到那个巨熊般高大的武士怪叫着接连撞翻我们三名骑兵,他头盔下有着一张很熟悉的脸,就在我看他的时候他也注意到了一旁传过来的如锥的目光,然后我们两个人愣了半晌,异口同声的喊出同样的话。

“科尔伦男爵大人!”延森摘掉脑袋上的头盔,露出他那张饱经风霜的脸庞,“上帝的神奇无处不在,竟然让我在这里遇见您!”

“呵呵,我也没想过会是这样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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