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军并没有因为蔡文姬那话而退缩,正想找个什么借口能多去找她几次,最好能在她结婚前将之推倒的时候,只听卢植远远喊道:“童军,你过来。”
童军马上打马往回走,只听卢植对蔡邕说道:“蔡翁,我这一次进城,恐怕是凶多吉少。此子虽然没有什么身份,但是统兵打仗,却是难得的人才。而且一路送我至洛阳,我也算是欠他一份情谊,如果有机会,烦劳蔡翁多多照应才是。”
蔡邕也明白,现在两个人每往前踏出一步,离分手就近一步。这次分手,还有没有再见的机会,蔡邕也不知道。
听卢植这样说话,蔡邕有些伤感:“卢公放心,如果有机会,我一定保举。”
卢植又对童军说道:“童公子,蔡翁虽然在洛阳有些威望,但是家丁单薄,你们这一行人都是年轻力壮,进城之后,多多去帮蔡翁干些杂务。”
童军马上说道:“那自然是应该的,这样吧,小人在蔡大人的府邸近处寻一宅院租住,蔡大人如果有差遣,使人来说一声就是了。”
刚刚能看见洛阳的城门,童军终于知道什么是名士了!尽管蔡邕了卢植一路低调,但是城门聚集的那些士人学子还是密密麻麻的。有些人甚至怀中还抱着被子,显然是晚上就睡在这里。
双方刚刚能看见影子,那些人就潮水般的冲了过来。负责押解卢植的士兵们忙的摆好队形,把卢植团团围在其中,而蔡邕那里却只是几个士兵象征性的拉了一个圈子。
那疯狂的程度,真的让童老大膛目结舌!跟这些士人学子相比,那些哈韩哈日哈春春的算个屁啊?你们那疯狂只是口头上的,而且动不动就闹个什么门出来。你看看人家这粉丝,飞快的跑来,在卢植和蔡邕两人的前方十米准确的停下脚步,或磕头,或行礼,然后规规矩矩的站在一边喊起口号来!多有素质!
你在听听人家那口号喊的,像什么什么我爱你,什么什么永远支持你,这些太俗!
人家那粉丝,眼泪一掉,脑袋向天上一抬,一副悲天悯人的模样,伴出一句什么“呜呼!之乎者也!”反正童老大是没听懂。
不过就人家那模样,二十一世纪的什么粉都比不上了。
虽然粉丝们的素质不同,但是有一样是相同的,那就是想要离开的话,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直到皇帝收到了消息,派出大队的士兵出来接应,才把卢植和蔡邕二人接入城中去。
“这就是洛阳?”童老大看着高高的城墙,就算后世见过许多所谓世界著名堡垒,但是童军依然为眼前这座两千年前的大汉古都深深的震撼了。
她不险峻,不雄伟。但却在无形之中透漏出一种威严,让人心生畏惧。牵马从城门下走过,里面却是一个繁华的世界。
外界所有的战乱在这里都没有丝毫的气息,人民在被粉饰的太平下安心的度日。♀
金燕子也从马车里面伸出自己的脑袋,看着大汉最繁华的都市。一双大眼睛四处流转,好似在哪里都要停留一下。
童军看着她,微微笑道:“我们会在这里呆一段时间,我会一直陪着你。今天我们先去找房子,如果有空闲时间,我陪你出来走走好不好?”
金燕子狠狠白了他一眼:“怎么?你的蔡小姐走了,就想起我来了?”
童军知道醋坛子翻了,马上说道:“这本来就是我的计划,这样吧,麦乐,你去找房子,记住房间大一点,价钱不是问题。行中,你和兄弟们去找一家客栈,如果今天找不到房子,我们可以落脚。”
行中和麦乐都应了一声,童军从马上跳了下来,把手伸向金燕子:“来,我们下来慢慢走走。”
金燕子白了他一眼,最终还是下来了。
洛阳的大街就是热闹,并不亚于二十一世纪的那些繁华街道。出了车少一些,东西的种类少一些,人头一样的密集。
虽然童军已经让中牟变了一番模样,但是和洛阳相比,中牟就像一个乡村。♀金燕子很快忘记了蔡文姬带给她的那点烦恼,真的如同燕子一般,在人群中穿梭起来。
那些小的装饰品是最容易吸引女孩的眼球的,金燕子当然也不例外。这摊子上看看,那个摊子上看看,却总是不掏钱来买。
这是小城市的小女人逛大城市的大商场的特点,童军也没有主动上前问她要什么,只是面带微笑,不紧不慢的跟着金燕子的身后。
就在两人人抒发自己闲情逸致的时候,却忽然听到前面一阵骚乱之声,人群纷纷向一处街角涌了过去。
金燕子十分好奇:“前面怎么了?”
童军说道:“我们去看看不就知道了么?”
两人挤开人群,看见一个二十多岁的男子盘坐在地上,面前放着一把短剑,而旁边一个面色红润的胖子手指那男子:“你们大家都说说,就这么一把破剑,他要卖三千大钱?是我傻了还是他疯了?”
那年轻人并不说话,只是回了一句:“这是把宝剑。”
胖子哈哈一笑,抽出那短剑来。周围的人也都笑了,因为那剑不光是没有什么耀眼的光芒,甚至还有几个缺口。
胖子蔑视的说道:“就这?我家里的菜刀也能砍断他!”
年轻人说道:“那是剑在你手里。”
胖子一把将那剑投掷在地上,头也不回的去了。
剑,在落地的那一瞬,被一只手闪电般的接住。然后慢慢的摆放到地上,就像是摆放一件很容易破碎的工艺品一般。
“这把剑怎么卖?”童老大问了这一句。
那年轻人没^H小说
周围一片嘘声,显然都认为这年轻人简直就是疯了。但是让他们更惊讶的是,童老大居然接着问了一句:“为什么卖的这么便宜?”
“缺钱。”
这确实是一个很好的理由,缺钱,所以就要卖东西。秦琼缺钱的时候卖马,杨志缺钱的时候卖刀。这个年轻人卖剑也没什么不妥,但问题是,秦琼卖马,是按马的价钱来卖的。杨志卖刀也是按刀的价钱。而这个年轻人卖剑的价钱,却高的离谱。
更离谱的是,童军居然说卖的太少了。这让周围人都用一种惊奇的表情看着他们,仿佛是看着一个傻子碰到了一个呆子。
旁边一个专门卖兵器的忙的拿过一把纯铁打造的宝剑来,在童军面前炫耀着:“这位公子,你看看我这把剑,他那要是宝剑,我这就是上古神器了,你看看这钢火!”
童军挥手打断那人的话,对年轻人说道:“让我看看你的剑。”
剑,出鞘了。就在一瞬间出鞘了。一道寒光划过众人的眼睛,他们甚至没看清楚那道寒光是如何出现,又如何消失的。耳边只听见一声脆响,那个卖兵器的人手中那把纯铁宝剑应声断做两截。
金燕子也是用剑,不由惊呼了一声:“好剑法!”
童老大却只是微微一笑,从怀中掏出一锭黄金来,重量足有十五两,如果换成大钱的话,最少七八千钱。
“我今日只带了这么多,你放心,以后,我会让你感觉你的剑卖的非常值!”
那年轻人拿过金子,把那把短剑依旧插在自己的腰间,只是对童军说了道:“我叫史阿,两日后,同悦客栈。”然后转身就离开了。
童军点点头,没有阻止他。
旁边有人高声提醒:“喂,公子,他拿了你的金子,还没给你剑呢!”
这些人到现在都不明白,这个史阿是一个一流的剑客,他卖的不是剑,因为剑客的剑对他们来说,就是自己的命。史阿卖的就是命,所以,童军认为这笔买卖做的很值。
(这个礼拜总是出现一个很奇怪的现象让老黑很困惑。每天下午和晚上涨一点收藏,一到早上,马上就掉下来了,为什么?老黑估计是书写的有些问题,如果哪位兄弟能指点一下,老黑感激不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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