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漪美美地睡了一个午觉,醒来时,看看时间已经四点多了,她拍了拍自己的脑门自言自语说:“你是一头猪呀,这么会睡。”
她有个习惯,就是睡完长午觉必然要洗个澡,于是从衣橱里找了一条白色宽大的薄纱裙进了浴室。半个小时后,沐浴完毕,她擦着湿发从浴室里出来。站在窗边,有些许的风拂面,她一边擦着,一边吹着风,十分惬意。
她的头发及腰,要是这样擦着估计没有那么快干,她平日里将发丝爱护得紧,不会用电吹风这伤头发的东西,所以在北京宅子时,洗完头发经常在院子里散散步。所幸,紫园傍晚的景色十分瑰丽,玫红色的晚霞已冲破云层落到树梢对着大地万物微笑,如此动容之景,她如果不出去走一走,真是浪费了。
连漪打开门的瞬间,看到‘熊宝’正趴在地板上一动不动。想想惠姨出去一个下午了,还不见回来,它一定闷坏了。来杜家住得这几天,她与林美惠黏得紧,经常逗它开心,想必见主人不在,它要来找自己玩。
抱起‘熊宝’,白衣飘飘下了楼。
彼时的杜冽正在书房里练习书法。他八岁起就开始学习书法,至今快二十年,他自觉得学书法不仅让人写出漂亮的字,而且还可以磨炼人的心性。商场沉浮这么多年,他也是在书法里找到了一分心的宁静。
只见他在白纸上洒墨挥笔,不到几分钟的功夫,白宣纸上便显现了一排排黑色硬朗的文字。
有一美人兮,见之不忘。一日不见兮,思之如狂。
凤飞翱翔兮,四海求凰。无奈佳人兮,不在东墙。
将琴代语兮,聊写衷肠。何日见许兮,慰我旁徨。
愿言配德兮,携手相将。不得於飞兮,使我沦亡。
这是佚名的《凤求凰—情歌》,杜冽在心里轻轻念着,脑海里竟是连漪的芙蓉出水,美目生嫣。
他此时的心境与这首诗描写得差不多,第一次见到连漪她才六岁多,生性好胜,动不动就爬树翻墙。那一次她翻墙只是想摘一粒芒果,一不小心摔了下来,还好身下是软棉棉的沙土还有他那一双脚。他问她疼吗?她拍拍说不疼。再见时是一年后她爷爷六十岁生日宴上,打扮得像个小公主,美得夺目。让他最为心动的是在她中考那一年,她十四岁,他辅导她英语,第三次见面却惊为天人,一双杏目熠熠生辉,比雪还要白的肌肤仿佛能滴出水来,精致的五官恰如其缝地分布在瓜子脸上,让他一时之间心跳加速。他见过的美女不少,可没有一个让他心动的,唯有十四岁的她虽然还很稚气,却深深刻在了他心里。
回上海后,他对母亲说,他喜欢上一个女孩了,在林美惠细问之下方知这个女孩是最好姐妹的女儿连漪。论家世,两家门当户对,可论年纪,相差十岁,好像不是很合适。那时林美惠只当儿子是一时兴起,信口开河来着,也不当作一回事。直到多年过去,他不交女朋友,也不谈恋爱,方知他是认真的,在耐心等连漪长大呢。
自他那一年辅导她英语后便对她念念不忘,经常跑到上海去,除了她爷爷七十大寿见过一面,后来的几次都因为她不在北京而告吹。就这样过了两年多,老天爷终于可怜他,将她送到了他身边,这个机会来之不易,他可要好好珍惜。
心里正想着那个让他心动的小可人,他放下宣纸刚一转身,便见落地窗外小可人白色飘逸的身姿。一头乌黑长发因为跑动在风中飘散,白色裙摆镶嵌在绿油油的草坪上如同白玉,白皙的小手将‘熊宝’抱过头,晚霞下对着它笑意浓浓。
自搬到紫园来,他从来不觉得这片草坪有什么过人之处,今日看来他买得很值。一动不动地看着她抱着‘熊宝’有时跑动着嘻笑,有时坐在草坪上抚模着‘熊宝’的头,他不知有多想变成那一只宠物狗,可以依偎在她怀里。
很可惜这样动人的画面没有维持多久,连漪抱着‘熊宝’离开了那片草坪。
连漪走到大厅时放下‘熊宝’,英婶发现她满头是汗,递过纸巾说:“遛狗累了吧,快擦擦吧,一会儿可以吃晚餐了。”
她感谢地接过纸擦了擦额头,那里果真湿漉漉的,看来又要上楼洗个澡了。
台阶才迈上一层,她想起了惠姨,都出去大半天了怎么还不见回来,转头便问英婶:“惠姨不回来吃晚饭吗?”
英婶笑笑,“夫人方才打来了电话说今天与几个老朋友聚了聚,太晚了就在旧宅过夜了,不回来了。”
连漪一听,原来晚餐又是她与杜冽两个人,也没说什么上了楼。
杜冽看到她消失在花园里,立马就走出书房,钻入卧室,在听到对面的声响时,打开门假装着与她正好碰上。
“要吃晚饭了,快点下楼。”说起话来阴阴冷冷的,其实心里窃喜得很。
“嗯。”连漪只轻轻回应,便进了卧室。
晚餐时,杜冽依然不说话,而连漪为了不影响自己的食欲,时时刻刻提醒自己,坐在对面的这个男人是一棵摇钱树,这么想来,一会儿功夫便用完了餐。
“我吃完了,先上楼去了。”她不好意思一吃完就走人。
“上楼休息吧,明天还要去学校报到呢。”杜冽埋头,并没有看她。待她离开餐厅时,他才慢慢抬起了头。
方才用餐时,她刚刚沐浴完,一身的诱人香气,让他觉得这顿饭是有史以来吃得最香的,他之所以不抬头看她,是怕一时自己控制不住,向她表白了,他念在她还小,再过一阵子,找好了时机再表白不迟,所以这些日子他一定要管好他的心和嘴。
下午睡得好,连漪哪有睡意,打开便携上网看起了新闻。看了一些无聊的娱乐新闻,才八点多,她为了打发时间,玩起了游戏。就这样过了一个小时,快十点她才想睡下。
换了薄纱睡裙,刚刚躺下,秀白的手晃动眼睛,她才发现手腕上那条白金手链不见了。她‘嗖’的起身,在卧室里找了个遍,就是没有找到。
看了看时间,快十一点了,这个时候英婶与佣人都睡了下去,大厅过道还有餐厅一定没有人,手链一定是落在那些地方了,还是下楼找找吧。
长长的走廊上她走得极慢,低着头,一边走一边找手链,还是没有找到,下了楼同样在大厅,餐厅还有她今天走过的所有地方都寻了遍,还是无果。
其实那条白金手链值不了多少钱,可因为是他送的,所以她特别珍惜,现在一不小心给弄丢了,她的心情差到了极至。垂头丧气地坐在沙发上,想着中午睡完觉洗澡时还在呢,怎么就给弄丢了呢。大脑里又将今天下午去过的地方理了一下,终于想起傍晚时她抱着‘熊宝’在外面花园的草坪上玩了一会儿,一定是丢在那里了。
现在都十一点多,外面黑漆漆的,怎么可能找到呢。可那链子对她来说很重要,无论如何点着灯笼她都要找到。
“这么晚了,你坐在那里做什么?”耳边忽然传来男子声音,她回头一看,杜冽正靠在楼梯口。
“我的手链丢了,下楼来找找。”她如实回应。
“找到了吗?”杜冽一边下楼一边问。
“没有。”她很失落,“所以我想到外面花园找一找。”
“现在都这么晚了,还是明天再找吧。”他怕她明天起不来。
“没事的。”她从沙发上起来,“您去睡吧,我一个人找就好了。”
“那条手链对你很重要?”见她固执的小模样,他疑惑地问。
“很重要,非常重要!”她用了两个强烈的程度副词,来强调那条手链的重要性。
杜冽朝她走来,“既然这么重要,我陪你找。”
他的语气笃定,表情认真,态度坚定,连漪实在是想不出什么理由来拒绝,只好应了下来。就在她转身之际,又听他说:“等等!”
她回头,见他跑上楼,不到两分钟的时间,又下了楼,但手里多了一件大衣与两支手电筒。
她这时才想起自己穿着薄纱睡裙,低头一瞧,领口有些低,饱满的乳、沟若隐若现,还好穿了一件粗肩带的,不然露得太多,她一个女孩子家真是羞死人了。
“外面风大,快披上。”杜冽与身俱来的霸气在这个时候显露无遗,并亲自动手将大衣披了她身上。
“手电筒拿上。”他将手电筒递到她手里,强拉着她的手腕走出了大厅。
连漪发现了他的细心之处,与他这么一比,自己算是笨到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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