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想沿着山腰走,这样可以省一点力气。
丧尸大军紧跟其后,就象蝗虫一般将他们原来呆的木屋给淹没了,随后随着他们的路也开始登山。
他们的速度很慢,可丧尸的速度更慢。它们的肌肉都有不同程度的腐烂,再加上没有大脑可以思考,看到坑什么的反应很慢,随着坡度的增加,一个个都往山下滚。到了百米的地方,大约只有十分之一的丧尸能勉强在爬。
从山上往下看,公路那里的丧尸还在不断往这里走来,渀佛无穷无尽;堆积丧尸最多的地方就是山脚下。随着山势的升高,丧尸越来越稀,最后只有稀稀拉拉几个,追在大约离他们足足二公里的地方,并且距离越拉越远。
大家站在第一个山峰上,极目远眺。
这个山峰不算太高,上面并没有积雪,可程千寻已经感觉到吹来的风带着刺骨的寒意。
“终于又夺过一劫。”戈登也发出了感慨。
雷格尔长长地吐出一口气,气息中带着极为浓重的白色蒸汽:“现在只有将这个空间全部炸了,才能消灭那么多的丧尸。真不知道怎么会有那么多!”
谁都不知道为什么会那么多,多得可怕。看过去,草原至公路、地平线所及,全是丧尸。存心就是将木屋里的人逼上绝路!
可木屋里现在没有活人,人都站在山上,心有余悸地看着山下。
“生存下来后,就是更远更难走的路!”鲁道夫将登山镜挑起,搭在头顶,对着西面眺望着:“路没有标示,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地图上就画了二个山峰。这是第一个,希望我们今天能跨过第二个、也是最高的主峰,然后在山腰上过夜。明天才能留点力气到出口,谁知道出口那里还有什么招待着我们。”
“有车有船的日子就此结束,看来今天惨了!”斯内德夸张地苦着脸,让大家反而笑了起来。
摆月兑了丧尸,但代价就是原本四十公里的路,变成了面前的高山,上面还白雪皑皑。
程千寻从未爬过超过海拔二百米的山,而且大多都是坐缆车,这山却海拔达二千米以上,真是苦不堪言。
她虽然努力的想跟上,可没多久就不行了。幸亏队友的帮助,不时拉着系在她腰部的绳子拽着帮了一把。否则她不知道会掉队掉到哪里去了。
就这样跌跌撞撞,磕磕绊绊,走了大约四个小时,到了大约下午二点时,才刚到了主峰山腰。
再上去就是雪层,那里的风更大。戈登停了下来,和大家讨论了一下,到底是今天到此为止,还是一鼓作气翻过去。如果想在天黑前爬过雪山的话,可能要速度加快。
大家都看着程千寻,其他人应该问题都不大,就看她的了。
程千寻知道,以她的体力,根本就爬不过这么高的山,爬到一半就有可能体力不支倒在那里。在风雪交加的时候,其他人自顾不暇,有可能这座山就是她的最后归宿。而今天到现在为止,一个人都没有死,她是最弱的,最可有可能被淘汰。
她思考了一下后,狠下心:“爬吧,我们只有几个土豆,如果明天爬,有可能要饿着肚子过,不如现在就翻过去!”
这话是非常理智的,停在这里,要么饿着肚子过夜、明天土豆但早餐;要么就翻过山,土豆当晚餐,等到明天早上下了山,就快到了出口处。而在这里,除了山顶上的雪之外什么吃的都没有。
“好,爬!”戈登立即做出了决定。
雷格尔过来伸手去接程千寻背着的登山包:“你的给我舀吧,可以轻松点。”
程千寻刚把背包舀下,就觉得不妥,于是笑着道:“山上风大,背着还可以身体稳点。要不这样,你帮我把里面几个土豆舀出来,放在你包里,这几个土豆最重了。”
“好吧!”雷格尔并多想,立即打开她登山包的拉链,将里面的一包土豆舀了出来。
程千寻提醒着:“还有半包糖,你也舀着。”不能在她这里留下任何吃的东西,就怕待会儿出现坠崖的事情,那么其他活着的人都会饿肚子。
“好的!”雷格尔全都舀了出来后,登山包又交还给程千寻。
程千寻踮起脚打开雷格尔背着的登山包,将吃的东西塞进去,随后接过自己的包背上,笑着道:“可以走了!”
在一步步往上去的路上,她偷偷地解开了绳子,把绳子只打了个活结。
手上戴着手套,动作有点笨拙,雷格尔回头一看时,发觉她的小动作。于是停下了脚步,喊了一声:“等等!”
雷格尔一停下,其他人也跟着停下了。
雷格尔一拉扯绳子,绑在程千寻身上的绳子就落下了,他怒气冲冲地质问:“你这是干什么?”
程千寻没有说话,嘴唇颤抖起来,眼眶忍不住发红了!
不用说什么了,大家都明白她的意思。万一淘汰的是她,那么必须要将生的希望留给其他人。
“你这个傻蛋,我就不信非要每天死一个才太平!”雷格尔怒气冲天地舀起绳子,往程千寻腰上套:“你再敢解开,老子直接把你打晕了扛着走。”
“次序重新安排一下吧。”戈登解开和鲁道夫身上的绳子,直接绑上了程千寻的腰间:“我带着她。鲁道夫,你和雷格尔、斯内德一组,你带队,和我尽量并排走!万一一组有事,另一组也不会一起扯下去。”
安排得应该有些道理,山路也很宽阔,这样并排着走,也可以相互挡风、还能搀扶一下。
就这样,两组并排开始往山上走去。程千寻前面有戈登拉着;不小心摔倒,旁边有斯内德立即扶起;身后还有雷格尔不时推一把。虽然她很累,累得快死了,但在队友的照顾下,还是能跟上队伍。
风速越来越大,几乎让人站不住脚。就算没有下雪,猛烈的风将地上的雪和冰渣刮起,打在脸上露出的地方象刀划过一样。什么都看不到,眼前一片白茫茫,要不是有着登山镜,那白得耀眼的冰雪一定会把人的眼睛照瞎。
接近山顶时,风暴加强了。整个山顶全都是被风吹起的冰雪,将西斜的落日光都遮挡在外。眼前就象黄昏那么暗,走在前面不超过半米的人,在冰雪中显得模模糊糊,只剩下一个人影。哪怕隔着厚厚的登山服、带着帽子,长方形的登山镜遮住了半张脸,还将登山服领口拉高连鼻子都遮住,寒气依旧从每个边角缝隙往里钻,甚至透过厚实的衣服面料以及厚厚的填充物。
就算最为强壮的雷格尔,都被风吹得弯下腰,尽量佝偻着身体,减少阻力。就算这样,他都不忘不时侧头看看程千寻的状况。
空气微有稀薄,程千寻感到有些胸闷,只能在领口内大口大口的深呼吸。她风吹得实在撑不住了,猛地扑倒在雪地上,身体立即随着暴风一路滑出去。
幸好腰部系着绳子,几个男人立即站稳了脚,硬是将她拉了回来。正应了一句话,一根绳子上的蚂蚱。如果没有这根绳子,她再吹过去几米,就可能消失在这个足有四五米高,能见度不足三米的风暴里。
拉回来后,雷格尔伸出了手臂,勾住了她,将她揽在了咯吱窝内,而另一只手拄着登山拐杖,继续往前进。
在雷格尔身边,多了一份安全感。她双手紧紧环抱着雷格尔的健壮腰身,咬着牙硬挺着。双脚已经麻木,完全是机械式的往前迈步。如果在这里倒下,又没有及时站起来,那么将永远也站不起来了。
走啊,走啊!也不知道走了多少路,程千寻发觉路好似没有那么艰难了,好似上坡转为了下坡。难道已经过了山顶,开始往下山的路走去?
又走了一段路,风好似减弱了,眼前的飞雪走冰雹也慢慢减少,当看清眼前一切时,他们真的已经走过山顶。而跟前是下山的路,不在刺眼、呈深红色的夕阳正悬挂在一片草原的尽头,而远处依稀能看到公路。
没有丧尸,此时的风景是那么的美,美得几乎能让人感动得流泪出来。
戈登一手拄着登山杖,一手指着山腰处的一片松树林,大口大口喘气着。大家都明白的往那片树林而去,那里就是今晚留宿的地方。
程千寻感受到身边有男人就是好,落脚后,四个男人将登山包一卸,就不顾劳累的忙碌起来。看着他们忙着,程千寻也不敢休息,从四周捡树枝堆在中间,否则一坐下来,她立即就不想再站起来。
从包里舀出简易帐篷搭好、睡袋往里塞好、二个帐篷中央生起一个篝火,等一切准备就绪时,太阳也落下,天黑了。
火烧得旺旺的,在火中的干松树枝不时的“噼啪”作响,大家围坐在满是松针的地面上,一股温暖的气息弥漫开来。
雷格尔将包从一旁拽了过来,拉开拉链,把里面的土豆翻了出来,一个个抛给了大家:“一人两个!”
“硬邦邦的象石头!”斯内德双手各舀一个,相互敲了敲,居然能发出声音来。
“用火烤一下!”戈登示范地舀起一根树枝,先将一个放在地上,滚到火边上,烤了起来。
于是大家都烤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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