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末帝国时代 第十一章 使者见闻录(1)

作者 : 狂妄之龙

在跟随着护送他们的大军,途经大食和贵霜帝国,兵走过荒凉的西域大道后,罗马使者埃乌梅奈斯來到了他祖辈,甚至他本人年轻的时候常來的大汉国。

这里是一个伟大的宽广的国家,他年轻的时候曾经到过大汉国的大江南北。

他亲眼目睹了这个国家的强大和底蕴,只是在他看來,这个帝国一则已经垂垂老矣,仿佛随时一股强风,都会把它吹跨;二则这个国家的制度完全可以反应出,这根本不是一个帝国,只能说是更接近古希腊时代的半奴隶制国家。

今年已经十岁的他,本來是受不了这样的折腾的,但谁让罗马大帝卡拉卡拉陛下派了自己过來,他只能感慨,自己沒有跟一个好主,要知道在很多地方,那些穷鬼在四十多岁就失去的比比皆是。

他之前经过西域,离开这里十几年之后再回來,却是发现这里已经与众不同,原本还有的十几个大小国家已经全部消失,这里已经变成了大汉的地盘。

埃乌梅奈斯不由得又开始感慨:自己的见识是不是差了,明明应该是一个摇摇欲坠的国家,为什么如今却焕发出如此强大的活力和战斗力,。

好奇是人类的天性,或许还是人类的原罪。

于是埃乌梅奈斯便向护送他的将士打听了起來,最终得到了一个让他震惊的结果,那就是原本的大汉已经灭亡了,现在建立起來的大汉,是以前那个大汉的皇族后裔复辟而來的新大汉帝国。

是的,护卫在报出国名的时候,在后面加上了帝国二字,原本刘铭建立汉国的时候,就曾经宣布:“大汉帝国,在今天,在这一刻成立了。”

大家不知道帝国有什么含义,或许是有皇帝的国家就是帝国,刘铭是皇帝,那么建立的国家自然就是帝国,而且加上帝国二字,也的确可以和以前的大汉国区分开來,省得别人都分不清哪个汉国是哪个。

听到这个消息,埃乌梅奈斯首先很欣慰,他知道自己的眼光沒有错,一个商人的目光是最重要的,若是这个都出错,那么他这次出使就会非常危险了。

至少,他沒办法最大限度的为罗马帝国,获取最大的利益。

随即却有点高兴,他知道这是一个新兴的国家,尤其建立还不到两年多的时间,一般一个新国家的建立,意味着这个国家的资源非常的匮乏,这或许会让他能够拿去罗马复命的物资大减,但一个新兴虚弱的国家,可以更方面他在谈判的时候,获得最大的好处。

毕竟,一方面是成熟庞大的罗马帝国,一方面是一个后继艰难的新兴国家,只要这个国家的皇帝沒那么昏庸,他应该知道取舍,要知道,现在的罗马帝国,要打仗的话,至少可以凑齐近百万大军啊。

呃……仆从军应该也算是军队吧。

一开始,他真的觉得,这是一个虚弱的国家,毕竟任何一个国家经历过灭亡之后,再次复辟的事情之后,基本上肉眼所见,应该都是残垣断壁,大部分的百姓流离失所,就算或者也会少许多生气。

但是自从他进入了凉州境内,却是发现这里的繁华程度甚至比罗马的大部分城市都要繁华,他搜索自己的记忆,却是悲催的发现这里居然比记忆里的大汉还要繁华,而且变化很大。

最大的一点就是道路宽阔了,还非常的平整……该死的,这根本就是一块石头,可话又说回來,汉人是如何把一块石头,给整整齐齐削出來,然后铺在路上的。

仔细回忆一下,却又立刻否认了自己的想法。

若这是一块石头削出來的,那岂非要把一座高山从头到尾一口气削出來,这显然不真实,所以这应该不是自然的石头,但如何制造出这样的石头路,埃乌梅奈斯却是怎么想都想不明白。

城市最直观的感觉,就是这里的道路更加的宽敞,而且有了绿化带……该死的,这里是绿化程度比罗马不少城市还要好,最要命的是,这里还是偏僻荒凉的西北好不。

百姓沒有以前的蓬头垢面,哪怕是最底层的百姓,都是面色红润,而且服装外表都打理得很好。

埃乌梅奈斯想不明白,但他人老了,一口痰上來,索性直接吐在地上,在罗马,在以前的汉朝,这是很自然也很随便的事情。

结果,他被两个穿着天蓝色衣服的人给抓住了,那两个人的肩膀上,封着一个类似徽章一样的东西,上面只写着‘城管’二字……

接下來的事情就简单了,随地吐痰,罚款五十铜钱。

埃乌梅奈斯欲哭无泪,这才十几年的功夫,这大汉怎么就管起别人吐痰了。

他沒钱,至少沒有大汉的钱币,拿出一枚罗马的银币问了问,结果别人不认这个,还好,另外有一队穿着深蓝色衣服的人经过,好心过來告诉他,可以去银行兑换大汉的铜币。

埃乌梅奈斯在他们的肩膀上也看到了类似的徽章,不过上面写着的却是‘警察’二字,说真的,他怎么也分不清眼前的这种城管,和那群警察的区别。

至少,他换到了钱,比例是该死的3:1,这意味着他必须要花费三枚银币,才能够换取一枚华夏的银币。

不过银行的收银员很称职,他对埃乌梅奈斯解释了:“货币的通兑,是根据双方货币的贵金属含量,以及这种货币在贵国的流通情况來决定的,这就意味着,这个兑率并不一定稳定,说不定过几年会涨起來,也有可能会下跌。”

埃乌梅奈斯并不懂得那么多经济学的问題,他只知道自己花费了三枚银币,才交完了罚款,不过至少他还得到了五十枚铜钱的找补。

“今晚在驿站睡一晚,明天继续启程,争取在一个月内抵达长安,三个月内抵达邺城。”在抵达驿站的时候,为首的将官对他说道。

埃乌梅奈斯知道,以前的大汉国都是在洛阳,不过他也不是一个傻瓜,知道如今只怕如今国都已经迁到了邺城,邺城他不陌生,那里是北方比较大的城市,在那里他也曾经大赚过一笔。

“今天我看到了许多,看得出來,你们大汉帝国的皇帝,应该是一个圣明君王吧。”埃乌梅奈斯趁机套话。

“圣明那是一定的,最关键的是陛下他爱民如,把我们百姓看得比一切都重,前些年,有胡人來我们凉州境内屠杀百姓,结果他派人杀入蛮荒之地,把散布在里面的十数万胡人全部杀光了。

用他的说法,那就是‘一百个胡人的性命,也比不上我一个大汉民族百姓的性命’,可以说,我们有那么一个陛下,是我们大汉民族的福气。”将官知道他在套话,索性吓吓他。

待将官走后,埃乌梅奈斯的确是陷入了沉思。

他发现,自己这次出使,或许很难可以讨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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