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哈!好兄弟,我们走!”尤憨得意极了,很高兴找到了当年的那个小妹妹,虽然时过境迁小妹妹已经不认识自己了,但是没有关系,只要自己记得她就行了。这一次,自己一定不会放手了,一定把小妹妹当着自己的亲妹妹,可怜的芙儿,也不知道她一个人是怎么过的,孤苦伶仃无依无靠的感觉,他懂!他比任何人都懂!其中的酸甜苦辣,是不足为外人道也!
“哥哥,‘迎凤客栈’真的不远吗?都已经日上三竿了,不知道‘迎凤客栈里面的人多不多?哦!对了!哥哥你说的地方好像是客栈吧?客栈不是酒楼,里面吃的东西多吗?就像昨天晚上一样,我随随便便点几个小菜,他们客栈都没有,想起来了郁闷。唉!不就是吃个饭吗?怎么这么难呀?”兰水芙撇了撇嘴巴,非常不满意昨天晚上客栈里面的饭菜。
“沐遥,你点的那几个菜,可不是普通的菜肴,不要说客栈了,就是一般的小酒楼,小饭馆里面也没有。等到了景云城的时候,我带你到大酒楼里面去吃好吃的,边城地处穷乡僻壤,能有吃的就不错了,根本不要谈什么好吃的。你就先胡乱吃点东西充充饥,只要路上不耽误时间,我们很快就会到景云城的。”尤憨非常有耐心地给兰水芙解释。
兰水芙笑嘻嘻地点点头,一边走一边和尤憨聊天,两个人的样子极为普通。一个魁梧高大一脸横肉,一看就知道,是非常不好相处的人;一个面黄纤瘦,好像有好些天没有吃东西的。给饿成了半条命,走路慢吞吞的,一点儿力气也没有。不过两人的精神还不错,特别是黄皮肤的年轻人,一双眼睛炯炯有神,看东西的时候,骨碌直转,眉飞色舞的样子令那张黄皮肤增色不少。引得路人纷纷侧目,无不在心中叹息,可惜这么漂亮的眼睛。却长在一张黄脸皮上。
尤憨和兰水芙走在大路上。没有引起太多人的注意。各人都有各人的事,行色匆匆地忙着赶路,与他们不相干的事。他们是不会管的。路上还遇到了几路官兵,在路上一路狂奔,似乎在追什么人,马蹄溅起的尘土到处飞扬。路上的行人敢怒不敢言,看见骑着快马的官兵还没有到自己的身边,就赶紧悄悄躲到一边去,谁也不会站在大路中间去挡着。除非他不想活了,自寻死路,才会站在大路中间去挡快马。
当然还有一种情况例外,那就是傻子例外。嘿嘿嘿!傻子又不是普通人,他不算是一个正常人。兰水芙是一个正常人,她当然是不会去拦快马的,入乡随俗,老百姓往什么地方躲,她就往什么地方躲。随大流嘛!虽然有些东西她看着不顺眼,但是现在不是逞匹夫之勇的时候,必须低调做人,越低调越好,“木秀于林,风必摧之!”树大招风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兰水芙随着人流慢慢前行,一路上的风光不错,春光渐渐老去,现在已经是夏季了,匆匆而去的春光让兰水芙无比怀念。山上青松郁郁葱葱,山腰依崖有条蜿蜒曲折的小路,白云随风飘荡,舒卷自如,无牵无挂,泉水淙淙潺流,自由奔泻,从容自得。
白云坦荡淡泊的胸怀和泉水闲静雅致的神态,是兰水芙所向往的,多么自由自在,自得自乐,逍遥而惬意。而自己到了这个架空历史的异时空,觉得很不自由,面对天空闲适的白云与泉水,对照自己的情状,不禁产生了羨慕的心情。一种清静无为,与世无争的思想油然而起,要是她也能够像白云一样想去什么地方就去什么地方,那该有多么好呀?即使不能想去什么地方就去什么地方,那么随着风而在天上飘来飘去也不错呀!
唉!可惜自己不是天上的白云,那种自由不羁的生活自己是可望而不可及!还是算了吧!人生不得意十有**,不须百般计较,好好的把眼前的难关度过吧!风雨之后必定会见到彩虹满天,自己好好珍惜现在的生活吧!
或许在前面等到自己的是死亡,人生死共艰,贪生不必畏死!死亡并不可怕!可怕的是自己活着却不知道为什么活着,仿佛从一出生就开始等待死亡。死亡是每一个人都要面对的东西,既然都要面对,那么就更不可怕了,殊途同归,黄泉路上每个人都会走一趟,应该不会寂寞吧?奈何桥上的风景是最好的。
或许在前面迎接自己的是羞辱,羞辱乃是常事,荣与辱共蒂,喜荣何须怨辱!自己连死都不怕了,难道还会怕活着?劳心劳力累得精疲力竭,到头来却是一场空,那才是人生最悲哀的事。“韩信胯下之辱”成就了大汉王朝千秋基业,自己偶尔受一点小委屈,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无论遇见了什么困难,自己一定要好好活着,精彩的活着。
尤憨看着兰水芙一边东张西望,一边沉默不语,一边还露出艳羡的表情,不知道兰水芙在想些什么。尤憨在心里叹了口气,芙儿还是和小时候一样,喜怒哀乐全写在脸上,一点儿也不懂把心思藏匿在心底,这样在以后会很吃亏的。前面就是迎凤客栈了,尤憨不得不打断兰水芙的思绪了,芙儿走神半天了,也该回回神了。
“沐遥兄弟,前面就是‘迎凤客栈’了我们赶紧过去吧!先吃饭休息片刻,随便问问掌柜有没有马匹,或是马车也可以。如果单凭我们的两条腿走路,不知道要什么时候才会走到景云城,就算是到了景云城,我们也会累坏了的。”尤憨回头给兰水芙说了几句话后,就径直往迎凤客栈里面去了,他好像看见迎凤客栈的大门边拴有几匹瘦马。
兰水芙是第一次正儿八经的在江湖上行走。三国民间的事她不太懂,得慢慢学习学习。以前和小草在街上东逛逛西走走,那不算是行走,嘿嘿嘿!那顶多算是逛街。和行走江湖有本质上的区别,不能相提并论,完全就不在一个档次上。
尤憨大哥已经进去了,自己也赶紧进去吧!兰水芙紧跟在尤憨的身后漫不经心地进了迎凤客栈。迎凤客栈外面有一个很大的院坝,是专门供住宿吃饭客人停放行李和牲口的,院坝里面才是迎凤客栈做生意的地方。吃饭住宿一应俱全,真的是非常方便,客栈里面人头攒动,好不热闹,大堂门口站着尤憨和一个中年男人。两人对着院坝里面拴着的马匹指指点点。好像在说什么事。一会儿摇头,一会儿点头。
兰水芙越过尤憨来到了大堂里面,大堂里的伙计早已等候在里面。看见兰水芙来了,连忙迎了上去。“小兄弟,你这边请,你们的饭菜已经点好了,是你哥哥点的。你要是还想另外吃点什么,请你告诉我,我马上就去给你准备,速度很快的,我们客栈里面的食材非常丰富,会尽量满意你的要求。”伙计的态度非常好。眼睛笑眯成了一条线,看见客人就像是看见了金元宝似的,上门就是客,生意不成仁义在,山不转水转,说不定下回还会碰面。
都说伸手不打笑脸人,伙计态度这么好,兰水芙也不好说什么饭菜不好之类的话,那些话别人不爱听。“谢谢你,门口站着的是我哥哥,饭菜他点好了就行了,我没有任何意见。我早就听说你们客栈的饭菜非常好吃,今天路过贵地,特地来尝尝,我这儿没什么事了,既然饭菜已经点好了,你们准备好之后,就端上来吧!吃过饭后我们兄弟俩也好赶路。小二哥,你去忙你的,不用管我,我坐在这儿等一会儿,没有关系的。”兰水芙也想坐在凳子上歇歇气,走了大半年,她早就累坏了,伙计答应了一声,就下去准备了。
迎凤客栈的院坝外面有一个鬼鬼祟祟的人影来来回回走了好几趟,看了看兰水芙,又看了看手中的东西,眼睛里面满是遗憾。人影走了以后不久,又另外带来了一个人,两人一起进了迎凤客栈的大堂,找了一张桌子坐下,随意点了几样便宜的小菜,慢悠悠地一边闲聊一边喝着小酒。他们俩的饭桌离兰水芙的桌子不远,兰水芙身边的一切,他们俩正好一眼观尽。
兰水芙不知道,她自己已经落入了别人的监控之中,毫无觉察的坐在桌子边等尤憨。尤憨和掌柜好像把价钱谈妥,掌柜带着尤憨到院坝里面牵马匹,尤憨从怀里掏出了几张银票,仔仔细细看了看,然后抽出一张递给掌柜。掌柜看了看银票,顺手收在怀中,和尤憨一起回大堂。
“兄弟,你的眼光可真好,把我这儿最好的马选走了。我给你的价钱是最便宜的,要不然你到别的地方问问去,我有没有多收你一文钱?我们客栈是做长久卖买的,这次把东西卖给了你,还指望着你下回又来。要是价格给你算高了,就等于一棍子把你打死了,你下次还会来买我东西吗?当然不会啰!呵呵呵!兄弟,下次你路经此地的时候,一定要到小店来坐坐。”掌柜口若悬河,喋喋不休地说过不停。
尤憨只有高高兴兴地点头微笑,做生意的人嘴巴那是相当会说,死的能说活,他们听说的话半真半假。至于自己应该怎么样看待,那就是自己的事了,愿意相信就相信,不愿意相信就算了。尤憨是不会相信的,他是谁的话都不相信,除了他自己。
“哥哥!快点过来,我在这儿,你看看,怎么这么多菜?伙计说是你点的,两个人怎么能吃的了这么多?是不是太浪费了?”兰水芙指着满满一桌子菜问尤憨,银子再多,也不是拿来浪费的,浪费是不行。
“沐遥,你是说桌子上的饭菜吗?这点饭菜不算什么,饿了就赶紧吃吧!马匹我买好了,吃完饭我们赶紧上路,希望能够在天黑之前赶到下一个集镇。我是怕把你饿坏了,听以才点了这么多菜。吃不完没有关系,我们可以打包带走,路上也可以吃呀!我保证一点都不浪费好不好?沐遥兄弟,你就别生气了。下次我不点菜了,你来点菜总行了吧?”尤憨嘴巴在和兰水芙说话,眼睛却在不停地四处张望,他有种不祥的预感,客栈里面的人有古怪。
“哥哥!说什么呢?我没有怪你的意思,点了就算了,下次少点些菜,不够再添菜。”兰水芙连忙把话岔开,尤憨也是为了她,才点了这么多菜。怪只能怪自己一路上都在不停喊饿。尤憨关心她。是没有错的。别人的好心,她不能当成了驴肝肺。
尤憨所坐的位置,正好和那两个鬼鬼祟祟的人面对面。两人怪异的表情立刻引起了尤憨的注意。尤憨是谁?他可是大名鼎鼎的“影杀门”第一杀手,能够在瞬间置对方于死地,而且对方临死的时候,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样死的。他的名声在江湖上不太好,(杀手的名字本来就不好!主要是因为害怕。)所以江湖高手排名没有他的份,他向来不再乎这些虚名,沽名钓誉的人是不配和他相提并论的,他从来不关心这些。
江湖传闻,他的武功比花残叶还要厉害,是高手之中的高手。传闻永远只是传闻。谁也没有见过绝杀的真面目,也没有见过他和花残叶交个手,所以根本无法判断他们俩之间谁的武功最高。但是!老百姓似乎更加怕花残叶,花残叶邪教的名声在江湖上更具有杀伤力,令江湖人士闻风丧胆的就是花残叶的功夫,杀人于无形。
绝杀只是一个杀手,有人花钱雇他杀人的时候,他才会出手杀人,平时他轻易是不会破戒的,兔费杀人的事他才不会干,凭什么呀?好像今天不破戒不行了,有人似乎想要向他挑战,闲着也是闲着,自己就陪他们好好乐一乐,玩一玩。尤憨把眼中的杀气慢慢藏匿起来,装成一个没有见过世面的乡下人,看见什么都稀奇,就像是从来没有看见过这么多好吃好玩的东西似的,东瞧瞧西看看,眼睛不停地转动。
就在尤憨拿起桌子上的卤鸭的时候,那两个人的嘴角泛起了一丝得意的笑容,笑容只是一闪而过,快极了,快得想抓也抓不住。尤憨却在这千分之一秒的时间里抓住了,他看着手中的卤鸭,心里怱然想到一个好办法,一石二鸟的好办法。
兰水芙看着尤憨拿着卤鸭发呆,纳闷地问了句:“哥哥,你怎么不吃呀?卤鸭最好吃了,你分一半给我。我正好想吃。嘿嘿嘿!我要大块的,哥哥你要小块的,我不贪心的。”兰水芙相当的厚颜无耻,自己要大块的,把小块留给尤憨,还说自己不贪心,真是没有办法理解。尤憨在短短的时间里,很快就适应了兰水芙的说话做事的风格,只要兰水芙高兴,让他做什么都可以,上刀山,下火海都可以,一块卤鸭肉又算得了什么?
“沐遥喜欢吃,哥哥就帮你扯开,大块给沐遥,小块的哥哥吃,我们家沐遥是从来不贪心的。”尤憨手上的力量似乎不大,费了好大的劲也没有把卤鸭扯开,兰水芙看了看尤憨,转头正准备请伙计拿把菜刀来的时候,尤憨猛地一下站了起来,使出了吃女乃的劲,终于把卤鸭址成了两块。兰水芙高高兴兴地伸手去拿卤鸭,这时意外出现了。
尤憨由于用力过猛,整个身子忽然向前一倾,整个人趴在桌子上,手上的卤鸭瞬间从手中飞了出去,不偏不倚,刚刚飞进了那两个鬼鬼祟祟的人嘴巴里面。这两个人正在看热闹,他们看见了尤憨坐在兰水芙的身边,认定这个魁梧的汉子是兰水芙的帮手,正想着如何收拾他呢!原以为魁梧汉子的武功有多高,从扯卤鸭的动作就知道了,也不过如此。他们随便动一动小指头,就可以将这个牛高马大魁梧的汉子置于死地。
他们俩为了确保万无一失,偷偷到厨房里面下了毒,就下在兰水芙的饭菜里面,卤鸭什么下药最多。因为很简单,卤鸭的味道重,可以掩盖毒药的异味,要是把毒药下在素菜或是饭里面,很容易被人发现。那就有可能功亏一篑,得不丧失了,素菜和饭里面他们也下了毒药,只是没有卤鸭上面多,就在他们以为胜利在望的时候,令他们没有想到的一幕出现了。
那个笨蛋手中的卤鸭居然飞到了自己的嘴巴里面,等他们俩反应过来的时候,已经没有力气把卤鸭从从自己的嘴巴拔出去了。卤鸭之中的剧毒刹那间就直接要了他们俩的性命。连哼都没有哼一声,就脖子一歪,倒在桌子下面死掉了,死的非常快。
这惊恐的一幕被大堂里的人看见了,有些吓得说不出话来,有些立刻尖叫起来,大堂里面顿时乱成了一锅粥。奔跑的、哭爹叫娘的、好不热闹,“杀人了!”“死人了!”各种声音交织在一起,兰水芙也愣住了。不就是两块卤鸭肉吗?怎么会把人杀死?就算是不小心掉进了喉咙里面,顶多是窒息而已,不会要人性命的。
“沐遥,还愣着干什么?我们赶紧逃走吧!这两个人是中毒而死的,有人在我们俩的饭菜里面下了剧毒,目的就是要置我们于死地。刚才我们俩要是吃了那只卤鸭,现在躺在地上的人就是我们俩,不知道是谁在我们饭菜里面下了剧毒,我们没有时间去弄清楚这些。来日方长,我们以后有时间再去查清楚这件事,趁着大堂混乱,没有人注意到我们,我们赶紧走,东西不能吃了,马匹就在院坝里,你跟我来。”尤憨拉着兰水芙很快挤到院坝里面。
院坝里的马拴在门口的木桩上,尤憨解开木桩上的绳索,牵着马走到兰水芙的身边,一共两匹马,一匹给兰水芙,一匹给他自己。两匹马都非常干瘦,身上没有一丝肥膘,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是专跑长途的好马,不能说是日行千里,几百里地是没有问题的。
兰水芙不好意思地看了看尤憨手中的缰绳,红着脸低着头,小声说了句:“哥哥!我不会骑马!小时候家里穷,连马都没有见过,没有机会学骑马。”兰水芙真的没有撒谎,现代文明社会里最长用的交通工具是汽车,没有汽车还有自行车,马匹早就被淘汰了。生活在草原上的人会骑马,可惜她不是生活在草原上,没有那个福气学骑马。
“什么?不会骑马?”兰水芙的话震撼到了尤憨,在三国之中不会骑马的人少之又少,马是最基本的交通工具,不会骑马的人寸步难行。听了兰水芙的话后,尤憨心里非常难受,有种说不出来的酸楚,眼泪在他心底里流淌。十年前那个冬季的早上,芙儿穿着薄薄的白纱裙在梅花树下的身影他还记得,冻得双手通红的芙儿,跑回家中给他拿饼子,身上连一件棉祆都没有穿。是啊!穷人的孩子连马都没有见过,怎么可能有机会学骑马呢?等过些天空闲了,他就教芙儿学骑马,还有轻功,遇到危险的时候,逃命最重要。
“沐遥你不会骑马没有关系,和哥哥骑一匹马吧!多余的这匹马我们不要了,扔在这儿,谁要谁牵去。”尤憨扔了一根缰绳,先把兰水芙扶到马背上,然后自己才飞身上马,策马扬鞭绝尘而去。迎凤客栈里面的人,没有谁注意到他们的离开,但迎凤客栈外面的大路上,一个坐在路边歇气的老百姓却看见了,老百姓的手中还握着一张画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