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一小时后,薛凝站在人来人往的街道上,怀里抱着一迭传单,身上穿着……薛凝透过商店的玻璃门看着自己的倒影,一件粉红色的公主裙、蓝白相间的长袜、同样粉红色的厚底鞋,最可怕的是她头上的金黄色假发,上面还有一个粉红色的巨大蝴蝶结。
林雅杰跟她说有份发传单的工作,不知道她愿不愿意接,她就答应了。
她身边一个穿着植物布偶装的男人偷偷靠了过来,悄声问她,“妳一定跟林雅杰说过他穿衣服很没品味对不对?”
薛凝吓了一跳,原来跟她一起发传单的人也认识林雅杰?
对方从她的眼神看得出来,并沉痛地点了点头表示了解,小声告诉她,“记住,以后千万不能对林雅杰的着装有任何意见。”
“为什么?”
“明知故问。”那人说:“妳这套衣服是所有服装里最不保暖的,妳没发现吗?本来这次发传单没人要扮演小魔仙这个角色,但林雅杰突然把妳带来,让妳穿这套衣服,明显就是妳惹到他了嘛。”
薛凝这才张大嘴,“所以说他不只没品味,还很小心眼啰?”
这时林雅杰也换好衣服出来了,应了那个人的话,林雅杰为自己选了一套僵尸服装,绿色的长裤、灰黑色的上衣,还有一个看起来就十分温暖的僵尸头套,把他从头到脚裹得严严实实,他看了薛凝一眼,似乎很满意她的装扮。
之后薛凝才知道,原来这些发传单的人都是游戏工作室的成员,他们穿的衣服都是他们制作的游戏里角色的服装,而林雅杰似乎是他们的老板,他们在这里发传单是为了之后举办的游戏展作宣传,因为游戏展上有他们的摊位,对于独立工作室来说,这是十分了不起的事。
发传单这种事本来可以雇人来做,但林雅杰坚持要自己来,因为被路人认出游戏的角色是一件很让人自豪的事,也可藉这个机会调查一下他们游戏的普及率。
林雅杰滔滔不绝地讲了半天,分配了每个人发传单的位置,他边讲边不时瞥向薛凝观察她的反应,怎样,现在知道他很了不起了吧,身为一颗水蜜桃竟然小看他的品味,还拒绝他的邀请,那就不要怪她自讨苦吃了,他的钱可不是那么好赚的。
不过他也只是小小地惩罚她一下而已,怎么可能真的让她穿着那么单薄的衣服在外面站着,等她冷到不行找他低头时,他自然就会放过她了,不过在那之前还是先让他看五分钟吧,实在没想到她还满适合这个扮相的,他在想是不是应该再让她拿一根仙女棒,相机呢?如果有带相机来就好了,等等……
“小凝。”薛凝一转头,旁边的僵尸拿着一支手机正对着她,把她的呆脸照了下来,而后他还对她做出了一个OK的手势。
“不觉得林雅杰今天玩得很high吗?”
“是啊,本来说今天不来的,结果又赶来了,还带着新人,以为是新同事,结果又不是。”
“但也不是女朋友,他在女朋友面前可不会这么原形毕露。”
其他同事正窃窃私语,而薛凝在得知林雅杰是老板之后,只关心自己能不能顺利拿到工钱而已。
原来林雅杰是游戏设计师,那不是哄小朋友的工作吗?听起来好无聊,不过能逗小朋友开心也满好的,她很喜欢小朋友。
薛凝的反应跟林雅杰预测的完全不一样,他要是知道她以为游戏设计就相当于陪小朋友玩游戏,大概会气到吐血。
◎◎◎
半小时后,林雅杰真的要吐血了,原因是薛凝失踪了。
发传单这种小事,只要站在一个位置笑容可掬地递给路人一张纸就可以了,林雅杰完全没想过有人连这种事都能搞砸,所以当他注意到时,原本应该待在那里的薛凝已经不见了。
他们六个人是分散位置站的,要不是觉得时间过了太久,他特别跑去关心薛凝,也不会发现她人不见了。
照理说她穿得那么单薄,应该早就受不了举手投降了,她却没有来找他,自己搞失踪,是在跟他赌气吗?会不会跑到百货公司取暖了?那颗水蜜桃竟然敢偷懒!
林雅杰想着待会要找她算账,干脆让她穿着那身衣服回家好了,但心里这么想着,他却无法在这里干等她主动出现。
他跑到其他同事那里确认有没有人看到薛凝,又到薛凝发传单的位置附近转了几圈,也没有见到她,她穿得那么显眼,如果在附近一定一眼就能看到。
如果她偷懒跑进百货公司,谁知道她会去哪家百货公司、在哪个楼层,这根本是大海捞针,更可恶的是他没有薛凝的手机号码。
林雅杰想了想,虽然知道自己这么做很蠢,不过他还是发动了其他同事,放下手中的事去找薛凝,虽然其他人也说她八成是在哪间百货公司取暖,但他仍执意要找到她的人。
她都几岁了,当然不可能凭空消失,同事们都觉得他有点多虑,林雅杰嘴里说要揪她出来算账,心里却不相信她会偷懒,那颗水蜜桃不会是被什么人诱拐了吧?
林雅杰想到这里,脚步也越来越快,吓到周围的路人而不自知。
要是被他知道她窝在哪里舒服地取暖,而他却在街上疯狂地找她,他发誓一定要把那颗水蜜桃的皮剥掉榨成汁。
薛凝的小命之所以保住,是因为她并没有躲在哪里取暖,当林雅杰发现她时,她正站在路边发传单,看起来就像她一开始就在这里专心地发传单一样,即使这个地点跟他们之前分配好的相差了几条街,即使她的手指显然已经冻得都僵硬了,一切看上去仍是那么自然。
薛凝的笑容凝固在脸上,正边发抖边把传单发给路人,顿时她的手腕被一只大手抓住,她转头看到一个僵尸站在自己身边,她的眼眶瞬间红了。
林雅杰什么也没说,拉着她走进离他们最近的百货公司里,薛凝手里的传单掉了满地,不过他们也无暇去管了。
林雅杰把她拉到百货公司一楼的咖啡厅里,将她按到椅子上,过了会端来两杯咖啡,薛凝拿起一杯,没有喝而是珍惜地捧在手里,那样子不像小魔仙,倒像是卖火柴的小女孩。
林雅杰也不说话,等她情绪平稳下来。
“那个……你能不能先把那个头套拿下来?”薛凝小声地说。
他非要这么引人注目吗?还是他太着急了连头套都忘了拿下来?薛凝怕他又以为自己对他的品味有意见,补充说:“这个头套太逼真了,我会怕。”
林雅杰立刻拿掉那个僵尸头套,与她不同,他的表情看起来非常热,明显是在不透气的状况下做了长时间的剧烈运动,看来他没拿下头套不是因为喜欢,而是忘记了。
薛凝默默地低下头,坦白自己迷路了,本来她是在原本的位置发传单的,后来有个小朋友认得小魔仙的角色,跑来跟她玩,玩了一会发现妈妈不见了,于是她带着那个小朋友去找他的妈妈,找到之后,她发现自己光顾着找人忘了记路,当她回过神来时,周围的景物很陌生,她凭着记忆想走回来,结果越走越陌生……
“然后妳就冷静地在那里发起了传单?”林雅杰终于开口说了第一句话。
薛凝点头,“因为这是我的工作嘛,是我要求你帮我找兼职的,所以我想至少要发完手里的传单才行……”
“那我要是没找到妳,妳不就要为几张传单冻死在外面了?”事到如今,他怎么说得出自己故意让她穿这么少,只是觉得好玩想戏弄她而已。
“你别生气啦。”薛凝楚楚可怜地盯着手里的杯子,眼眶更红了。
其实当她发现自己迷路时,她真的很害怕,但一想到连发传单这种小事她都做不好,她根本没脸向路人求救,又赌气不想被林雅杰瞧不起,结果那点自尊心让林雅杰为自己跑了这么远,让他那么担心,她没想到他会这么着急。
“我真的很笨对不对?工作也找不到,小事都办不好,我应该听你的话先适应一下周围环境的,现在还给大家添了麻烦,我真的好讨厌我自己,怎么这么笨!”薛凝的眼泪啪嗒啪嗒掉进杯子里。
林雅杰叹了口气,她怎么哭了?这样显得他好像坏人一样。
“妳今天说谎了对不对?妳说根本不在乎面试没通过,是在骗我对不对?”
薛凝点了点头,把自己一直有面试恐惧症这件事说了出来,本来是想找孟琛大哭一场的,没想到竟然对他全吐了出来,看来她不只很没用,还憋不住心事。
就说她不可能因为迷个路就委屈成这样,她非要找兼职,大概也是因为气自己面试失败,受到打击了吧,说到底她是在跟她自己生气,而他又何尝不是,与其说是气她迷路,倒不如说是气自己,明知她对这里还不熟悉,还放她一个人在那边。
“好啦,起码妳还帮那个小孩找到妈妈了。”
“可是自己却迷路了,我已经二十五岁了……”薛凝说着更难过了。
林雅杰皱起眉,似乎拿她没办法,最终下了什么决心,问她,“那如果以后遇到这种情况,妳还会去帮忙吗?”
薛凝吸着鼻子,不忘点头。
“那不就好了,这就是妳啊,就像我总被别人说穿得很奇怪,但我就是喜欢,不管别人怎么说,我喜欢、我高兴不就好了,如果妳见到别人有困难却袖手旁观,当然不会遇到什么麻烦,但那就不是妳了,人总是有优点、有缺点,坚持自己所坚持的,依照自己的方式生活不就好了,找不到工作又怎样,妳又不是养不活自己,管别人怎么说。”
薛凝吸了吸鼻子,抬头看他。
林雅杰那张漂亮的脸这时写满了狼狈,很显然他不擅长安慰别人,因此他看着自己的眼里除了不耐还有几分期待,她觉得要是自己不接受他的好意,他可能会因她不识好歹而将她生吞下肚。
薛凝破涕为笑,不是勉强自己,要比特立独行,似乎没人能比得过她眼前的人,明明长得很好看却非要穿一些奇怪的衣服,明明生得人高马大却偏偏喜欢男人,不过他不是坏人,就算性格恶劣了点、怪了点,有时却很温柔,难道这是……gay的天性吗?
“妳笑什么?笑得那么难看。”林雅杰可没见过如此天真地边哭边笑的女人,好歹掩饰一下吧,难看死了。
“没什么,我只是怕你会骂我。”
“我当然要骂妳,因为妳今天的进度落后了,所以明天妳还要再来,工钱只算一天。”
薛凝点头,“那可不可以换一件衣服?这件有点大耶。”
她干脆说这件太薄了,他不会怪她太诚实的,林雅杰叹了口气,“明天让妳先挑服装好了,不过我们得先说好,以后不许再批评我的衣着品味。”
果然还是因为这个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