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岁的记忆里,永远有着一道淡淡的伤痕。他把心里最温暖的地方留给她,他不愿忘记,因为那份莫名的坚持。真爱只有一次,树这样告诉我们。只要天空没有变过,他的爱没有变过。
在那条叫做青春的河流里,有着我们太多摇摇晃晃的幸福,如同晴朗的天气里,大风清澈,一棵树在平和的阳光里舒展着温暖。那个时候我们说,要相爱到永远,看,我们是多么无忧无虑的孩子啊,只有孩子才那么坚定地相信爱能够穿越永远。我们之间有着多远的距离,隔着沧海可以飞越,那么生死呢?我不知道。我们不是不爱,而是太爱,所以永远把最重要的东西放在心里最深最柔的那个地方,而一个人守护那段爱的时光,不管生死。
我们从来没有在一起,没有开始,没有结束,没有誓言也没有大喜大悲,就渀佛清水流过,如果你一定要追寻,只能看到一个依稀的年轻的微笑。倘若以后的日子注定要生死相隔,倘若以后的生命注定付给无奈的尘世,这微笑或许会给你一点勇气,一份感怀。
已经没有机会,已经没有时间,已经无话可说,因为你在天国,我只能在那片茫茫的雪地里不断地问着“你好吗?”
当藤井树看到那张有她画像的借书卡的最后一个镜头,那个时候她脸上的,本来应该是客气和感谢的笑,可是看到画像,想起了很多吧,居然笑的尴尬勉强,眼睛红了,但是在学妹的哄笑中,又不想失态。最后还是忍不住眼泪,哭出来。错过,终于成为他们最好也是最美的结局。
theending
现在我剩下的,只有对逝去岁月的怀念和追忆。就像少年树最后给少女树的,那本普鲁斯特小说的名字,追忆着似水的年华。过往的和青春在我们的回忆中逐渐复活、清晰。与现实相比,我们的过去更为明快优美。伴随着少女树的回忆,我们不由得想起青涩的少年时代,在那一幅幅唯美的画面中,漫天飞舞的片片樱花,暗生情愫的少男少女,都引起无限的遐想。
而我会一直,无论生,或者死。
三个人走过的那段路
他俩都老了。
最近两年,她很健忘,炒菜时会放双份的盐,泡好的花生米总是忘了吃;睡到半夜醒来,会重新穿好衣服,去各个房间里检查窗户和灯有没有关好;买菜时付了钱却忘了舀菜。她还多疑,半夜起来,模黑到爸的房间里,几声叫不醒他,便慌忙伸手去探他的鼻息,直到爸被折腾醒了,她才放心地回房去睡。她有糖尿病,视力下降得很厉害,有时会趴到我的电脑屏幕上想看看我写的字,只能看到一团模糊,她便很生自己的气。她总是突然感到忧虑:要是有一天你被哪个地方调走了,我们老了,不能跟你去,谁来照顾你?
他的脾气还是那么暴,妈熬的粥糊了锅底,他一闻味儿就摔筷子。有时他故意挑刺,菜淡的时候说咸,咸的时候又嫌淡,非吼上几嗓子才舒服。他的记忆力衰退得厉害,看过的电视情节第二天就忘了,代我去银行取钱,光密码就打电话问了三次。他好像越来越胆小,心口痛一下就很惶恐,平时精神很足却忽然贪睡,也让他感到不安。有一次他推着我去逛商场,在男装柜台看中一套浅灰色西服,换上后去照镜子,他被镜子里那个一头灰白头发,脸上布满皱纹的老头吓了一跳,转身问我:“妞儿,爸爸已经这么老了吗?爸爸从前穿上这样的衣服很帅呢。”然后就伤感地说:“不知道爸爸还能陪你多久……”
是的,他俩都老了。看着他们一天天走向衰老,是件残酷而无奈的事情。我无法计算他们还能陪伴我的时间,只觉得这样的每一时每一分,都是上天对我的恩赐。
二十多年来,我和他俩分开的时间屈指可数。
曾经有一段时间,我是梦想高飞的。听不得她的粗声大嗓,看不得她胡乱披件衣裳翘着一头乱发的邋遢样子。还有他,虚荣,爱吹牛,没有个主心骨,脾气那么坏,动不动就和她吵架。家像是战场,到处弥漫着硝烟的气息。
那时候,我是梦想要逃离的。年年第一的好成绩,不过是为了给自己一个离开的机会。到县城读高中后,耳边没有了她的唠叨和他的怒吼,忽然之间世界变得如此安稳静好。我走在桂花飘香的校园里,脚步都是愉悦飞扬的。
可是,仅仅两年之后,我便被打回原形――读高三那年,在过马路时,我被一辆车给撞了。
躺在医院的病床上,听着她在门外哭得肝肠寸断,看着他蹲在我床边一声不响,我心里充满绝望。从此不再奢望离开,因为我的腿成了摆设,再不能给我行走离开的机会。上帝用这样一种方式,再次将我搁置在他们中间,似乎是在考验他们:这样一个孩子,你们还要不要?
她还是那么邋遢,大清早蓬头垢面出去为我买早餐。他脾气还是那么坏,那次一个新来的护士给我输液,针头连换了5个地方都没找着血管,他便恼了,一把推开人家,舀着热毛巾敷在我手上,回头冲护士嚷:“瞧瞧把妞儿的手扎成啥样了,你以为那是木头啊?”
他背着我,去五楼做脊椎穿刺,去三楼做电疗,再去一楼的健身房,在双杠旁边练习走路。五十多岁的人了,一趟下来累得气都喘不过来。我趴在他背上,在他耳边说:“爸,以后要是没人要我,你可得背我一辈子。”他笑我:“你这么重,不赶紧学会自己走路,谁背得动啊?”她跟在后面,想帮忙又使不上劲,嘴里咋咋呼呼的,让他抓紧我的腿,让他停下来歇歇,让他注意脚下路滑。他和我都听得不耐烦,免不了顶她两句,她便赌气不理我们。但不到两分钟,她又唠叨开了。
以前,他靠着一手电焊的手艺,开了个电气焊维修铺,给人修修补补,日子也还过得去。我病了以后,他俩带着我东奔西跑看病,钱花光了,铺子没人打理,也关门了。可是还得生活,他就在建筑工地上给新建的楼房焊楼梯和钢架结构。工头开始不要他,嫌他年龄大,不能上脚手架,也怕活重他支撑不下来。他百般恳求,仗着手艺好,才留下的。
每天早上5点,他俩准时起床,一起陪我练习用双拐走路。然后他上工地,她在家照顾我。晚上他从工地上回来,脸都顾不上洗,先奔到我的房间里,看我好好的才放心。他一个月挣的钱,全都给我买了药。没完没了的中药西药,直喝得我后来看见药就想吐,却一点效果都没有。
我不能再去学校了,每天坐在房檐下,看天看地看墙角的蚂蚁,心越来越敏感,怕见人怕天黑,容不得他们对我丝毫的忽略和怠慢。有一次她给我倒水,水太烫,我抬手就掀翻了床头柜,水壶茶杯药瓶哗啦啦碎了一地。她受不了我突然变坏的脾气,一把扯上的围裙摔在地上,委屈的泪水在眼眶里打转,冲我嚷:“就是你雇的保姆也不能这么粗暴吧?老娘我还不伺候了……”
她真的走了,没有她拖拖拉拉的脚步声,听不到她絮絮叨叨的抱怨,家变得一片沉寂。我躺在床上,盯着天花板,心一点一点跌入黑暗的深渊。我突然害怕起来:她不会真的不要我了吧?
然而她很快就回来了,捧着一堆旧杂志,若无其事地对我说:“在外面遇见一个收破烂的,我看这些书兴许你还能看,就买回来了。十几本呢,才花了三块钱……”她很为自己讨了便宜而得意。
那天晚上,我迟疑地问她:“要是我再惹你生气,你会丢下我不管吗?”她答非所问:“我根本没走远,怕你有事叫我……”
他们俩都没念过几年书,没什么文化,可是我喜欢书。他在工地上看到谁有书,一定会死乞百赖地跟人家借回来给我看,她看见别人包东西的报纸,也会揭下来带给我。我就是从那时候开始学着写东西,渴望用一种方式来证明自己存在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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