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可不能这么说,女孩子年纪越大越嫁不出去。你现在的年纪在我们那个年代,早就已经是好几个孩子的妈了,你可别把自己放太久,到最后可是没有男人会要喔!」
「没有人要也没关系啊!」花彩玺淡淡一笑,撒娇道:「你们这些爷爷不嫌弃我,我就很满足了。」
她的心,早就被那个男人践踏的碎裂成片,连带期待婚姻的那份心情也跟着消失了。
她现在只想跟这些可爱的老人家,一起度过未来的每一天。
「,你在这里等一下,我先去挂号。」
「好,我会乖乖的在这里等。」金露出慈蔼的笑容,苍老的手爱怜的模了模花彩玺的脸颊。
想她活了八十多岁,数十年来都是孤孤单单一个人,晚年能够有这么贴心又孝顺的女孩子陪伴,金就很感动。
「,我先去挂号啦!等等你要模,我再让你模个够。」
花彩玺笑笑的拿下那只苍老的手,将坐在轮椅上的金推到柱子边,并将轮椅的煞车拉好,才放心的拿着健保卡去柜台挂号。
排队等了约莫五分钟,花彩玺终于挂好号,拿着诊间叫号单回到金身边。
「是挂几号?」金好奇的问。
「唔,有点久耶,是五十一号。」花彩玺噘起小嘴,看了看手表不过才七点十分,门诊时间也才开始十分钟。
本来以为提早出发可以挂到前面的号码,但看来还得要等上好一阵子才能轮到。
「没关系,我们先去附近晃晃,我肚子也饿了。」金抚了抚唱着空城计的胃,从乡下坐计程车到市区,花了她们不少时间,晚餐都还没吃呢!
花彩玺点点头,推着金到医院附近的商店逛逛,买了个便当与一块面包后,一老一少便在医院大门旁的树不用起晚餐。
花彩玺坐在一旁的大理石上,享受着初冬凉凉奠气,嘴里咬着刚出炉的蒜味面包,咸咸甜甜的味道令她爱不释手。
「小玺,这块肉给你吃。」
打开便当盒,金看到一块卤得香喷喷的肉,想到自己有高血压,医生有交代不能乱吃。
「不要啦,你吃就好。」
「医生说我有高血压,不能吃肉。」
「不是啦,医生是说肥肉跟油炸过的肉不能吃,这是我特地挑选卤的瘦肉。」她可是在自助餐店选了好久,才选到这块最不肥的卤肉。
「哎!你这孩子怎么老是说不听,反正我就是不要吃啦!」老人家脾气一来谁也劝不了,干脆把整块肉丢到花彩玺吃到一半的蒜味面包上头,才满意的开始享用晚餐。
花彩玺搔搔头,无奈的看着横躺在面包上的卤肉,实在是拗不过她老人家。
吃了几口白饭和青菜,金才又说:「你太瘦了,不多吃点不行。还有,以后不要再只吃面包当晚餐了。」
老人家的关心总是在最后才说出口,花彩玺感动的望着低头缓慢的吃着晚餐的金,胸口因老人家的关怀而温热着。
她动容的一把抱住金,吓得老人家才刚含进嘴里的饭差点喷出来。
「你这孩子,差点吓死我了!」金拍拍惊魂未定的胸口,瞪了眼花彩玺。
「,你这么关心我,会让我越来越爱你喔!」花彩玺才不管金瞪着老眼,撒娇的捧着老圆润的老脸,用力的亲下去。
「哎,你这孩子怎么、怎么这么乱来……我还要吃饭呢!」老人家老脸涨红,被年轻人发现自己的心思,还有乱吃豆腐的时候还是会很害羞的。
「你这么可爱,我要亲很多下才可以。」花彩玺又捏又亲。
「哎呀!你这孩子真是的,我还要吃饭……」金敌不过年轻人的力气,惨遭非礼。
「呵呵……」
安仲明以为自己眼花了,用力揉揉双眼再睁开,眉毛不敢相信的拢起。
上帝,是他眼花看错了吗?还是他工作过度操劳到已经出现幻觉了?
那个、那个——在树下跟一名老人家玩得超级开心的女子,会是那个把他的老板搞到跟和尚没两样,把他这位对莫特森集团鞠躬尽瘁的好员工压榨得不像话,被操得几乎快变成人干,害他没有时间跟亲爱的宝贝步入礼堂的那个花彩玺吗?
「上帝保佑。」希望她的出现,可以解救几乎陷入黑暗人格边缘的老板大人。
他拿起手机转成照相功能,调整焦距,朝那个「疑似」花彩玺的女子,连续拍了几张照片。
第8章(2)
「我可不想再浪费任何时间,我今年一定要跟我的宝贝结婚!希望上帝能听见我的祈求啊……」安仲明只差没咬着手帕,泪汪汪跪着对天祈求。
俗话说上司都喜欢做事聪明又能干的好下属,不需要多浪费口水,就能看到符合期望的作品自动呈现在眼前。
于是安仲明确认每张照片都有清楚的拍到女子的脸,并且拨了通电话,要征信社去调查花彩玺这三年来的去向,若那女子确实是花彩玺的话,他就能将这个消息呈上去给老板大人啦。
联络好一切后,安仲明又看了树下那个女子一眼,心底升起一股罪恶感。
「我说花小姐,你可别怪我把你的行踪透露给老板知道,谁教你当初一声不响的跑掉,害我家老板变成大怪兽,天天虐待我们这些可怜的员工,甚至到现在我还不能跟我的小亲亲结婚,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你可别怨我啊!」
被罪恶感给激起的同情心,差点让安仲明心软,但他可不想再活在每天都工作到不知今夕是何夕的可怕日子,于是他只能祈求上帝能谅解他的自私,再带着歉意的看了眼那女子,才踩下油门离去。
瞪着躺在桌面上的牛皮纸袋,里头的文件已经被取出,蓝眸微微眯起,男人神色阴鸷的瞪着照片里笑得灿烂的女子。
锐利的双眸扫向站在办公桌旁的安仲明,他冷冷的开口,「你什么时候发现她的?」
「上礼拜四,去签合约的路上碰巧遇到的。」
萨森·莫特森视线回到照片上,笑靥如花的女子,跟记忆中那张倔强且忧愁的小脸有些许的差异,似乎快乐很多。
原来她是带着坚定的决心离开他的世界,走得那么坚决且不留痕迹,让他一个人在回忆中载浮载沉。
他以为她会很乐意与他共度接下来的每一天,但当她毫不犹豫的离去时,他才发现一切是他想得太美好。
安仲明曾告诉他,他太轻忽一个女人的决心有多强烈,若是让她伤透了心,要让她回头绝对不是件简单的事情。
当他自以为是滇出将交易延续下去,她激烈的反抗与拒绝,确实有让他大男人的鞋被看扁,于是他霸道的不愿听她的话,态意的欺侮她,甚至不曾对她说过一句温情的话。
她的离去对他造成不小的震撼,曾经以为在丽莎背叛他以后,不会再为任何女人跳动的心,竟然自有意识似的,一再花彩玺的归来。
这也是第一次,他期待着已经离去的女人能够再回头。
「我看到花小姐好像过得很开心,她现在住在乡下,跟一位老住在一起,每天都在老开的毛线专卖店里帮忙,日子过得还挺不错的……」
安仲明偷偷瞧了眼老板神色复杂的脸庞,忍不住碎碎念了几句,暗示他最好放过花彩玺,别再去纠缠人家。
唉!他的鞋也真矛盾,明明是他把花彩玺这些年来的资料挖出来给老板,为的就是能够有假期可以跟他的宝贝结婚,但心底却又对花彩玺有浓浓的歉疚。
其实当初他听到老板跟花彩玺有一腿时,他也吓了一跳,以为花彩玺也是拜金的女人,但在她悄悄离去以后,他才从喝醉酒的老板嘴里得知,她竟然是为了守护双亲留给她的房子,不得不委屈自己成为老板的情妇。
其实他还满不齿老板利用恶势力在花家的银行贷款上动手脚,从中作梗,硬是把花彩玺逼得走投无路,不得不来向他求救,没想到他竟然对一名柔弱无助的女子开口要她当他的情妇来还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