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的,我觉得有点不安,指尖微冷,不得不拽紧衣服。
其实自打陈腊月,一副风尘仆仆、河山跌落的样子,出现在我面前时,我就已经觉得,我虽任了一遭东道之主,但实则还是一剂多余的配搭。只是苦于,不能找到一个道理姣好的理由,全身而退。但这也果真是我多虑,心情太过氤氲想到太多,而真正的人间致情已经基本上可以模糊一切道理。那就是他们不需要道理。
我实现了惊恐万状。
呆视着,他们一双手握得久久,情深意长啊意长。气氛甘醇清冽。
为了突出我的存在感,略略咳了一声,他们也不避讳,面色淡然妥帖,而那不妥帖却正正的是我。
我尽量不去瞧他们握住的手,径自端起那盆汤,“你们先聊,我去乘汤。余光中李元吉动了动,陈腊月也如影随形。
我手中的汤盆,动了一下,我转回头,吓得闭住了眼,我记得,我闭住眼前的最后一幕,李元吉与陈腊月相拥在一起。我痴痴然,又很不适地愣在原地。
直到神荷将我拖出去,她又重新带合房门。
我对神荷说,“原来,他们也会爱得这么深刻。”神荷飞快摇头,“是,是,那位李公子抱的腊月公子。”
我觉得,她说得不对,看得也很是走眼。我刚刚的余光加正眼,看到的,全是陈腊月扑身抱住李元吉。而且,通过我,对陈腊月前前后后或明或暗的观察,他也确实是一位敢想敢干,又比敢想更加敢干的人物。
只是,在他敢想敢干的程度上,我稍有估计不足。这样说来其实谦虚。应该说是,真正的估计不足,很不足。没想到,第一次见他动身逾越,就逾越出这么大的动静,实是有点让人咂舌。
但我想,这也没有什么过错可言。所谓萝卜白菜,各有所爱,情人眼里出西施,三生石上写三生。一切原不过是命中注定,在缘在劫,都是难逃。
本着。若问来世看今生的因果圭臬,若要果真寻一个明白,那就只能是不能明白。而若果真,为下世着想,那就要不曾相遇。不曾相知,不曾相恋,一步一个坑的,独自走下去。
虽说有点孤独么,来世就能立竿,见个清静无为。再不会缠进那般的痴恋。北风有一点呜咽,这个时候出来躲的并不是清静,而是清冷。只是这冷让人捱得并不难受。
我本无心饮食,又碰巧遭遇一个良机,出来躲躲,再没的好。池中正过寒风,薄冰的河面。发出轻微微的“嘎嘎”声。花草树木一定都是被冻得醒着,我的神思也是这般清明。
半个时辰前。陈腊月已与李元吉握手言欢,出双入对,去了前坊。
我幽幽伸了懒腰,回去补眠,先行推门的神荷,跟挨了雷劈一似的,大大的惊叫一声,往昔被她这么吓,我一定会哆哆嗦嗦,每一根寒毛都竖起,但此时表现只是寻常。
我觉得,现世再没有什么,比见到两只活生生的断袖,让人值得惊叹的了。心态很是清和的,透过敞开的门,向屋中扫了一眼。怎生的狼藉若此,能砸的,碎得不剩分毫;能撕的,如霁如粉;能化的,大概早已飞灰;活生生的一个,室内兵戈,诸什涂炭。
但我的反应兜转两圈过后,竟无一丝惊恐路过,只及平静,唯觉庆幸跑得算快,方没挨上一遭花瓶。♀
眼下,我那床上一应所物,倒还完整。我坦然踏过碎物,把自己着落在床上,且妥善萌发睡意。竟然比先时睡得还要踏实。
从昨日起,我就分外喜睡,只因若是饮醉,就有太多的幻像。而那些从前万分渴望,心海省念的人,如今已不太适宜渴望、省念。而我又睡品良好,不轻易做梦,若求一个清静,酩酊大醉不若酩酊大睡。颠颠倒倒几次再无颠倒,睡得刚好。
以后的几日,陈腊月与李元吉,齐齐失踪。我料得他们破镜重圆,百般倾恋,一旦归一,是桩喜事。又可借来。于我重补,于世间姻缘的破碎印象。
世上本无事,庸人自扰之。我拢了拢袖,刚刚决定不再做庸人。就有那么一桩事跟着这冬日,优游流注的风扰上了我。
漫漫雪路上,一人踏雪行来,单衫薄衾,被雪风吹得凌乱无章。但路数却依然优雅得序。只是好景不长,本欲拐入另一处的人影,止在风雪之中,漫漫无边的,向我这边投眼。
在他微乎其微的表情里,似乎是无以复加的悲伤,我有点好奇,一时做不成庸人。漫无目的的向他瞧了瞧,并不是什么熟人,不知道他将我认做了何人,只是愣着,不肯放目。也许是他眼睛大的原因,他眼中的期许忧伤横亘过时间的漫漫,无孔不入至人心底。
我再左顾右盼一下四周,空旷无人。神荷被她主人唤去做事,我身边一个帮手也没有。
我有些慌张,觉得不大妙。他忽然疾步冲过来,我方寸大乱躲到一根廊柱后,探出头时,他又开始怔瞪着我。
我再次确定。千真万确的不认得他。他又看了我一眼。这次离得更加的不盈咫尺,我几乎可以感觉得到他目光中热度,一团一团地向外发散柔软的光彩,似乎有一点温存的感觉。
他忽然低下头,开始自怀中模索一番。然后,他捧出一个奇怪的物件,又举起来向我摇了摇。
薄日耀下来的影子朦朦胧胧,他只穿了单袍,却脸颊暖红。一再,向我摇他手中的物件。
我一边注意着他的动向,一边飞快地瞄了一眼,他手中拿着的物件。一只磨得光亮的小铁手,只瞧了一眼,我就喜欢上了那只小铁手了。几只小手指,做成的形状,酷似真人的掌形,又不知给什么打磨得光滑可鉴出人影来。此时映了雪光,是银亮的白色。
但我还是十分警惕地看着他,因为他长得十分好看,却并不十分英气。一双圆圆的大眼睛,翻转波水点点,似乎柔情似水,全自眼中来。我有些看不够他的眼睛。
不过一开始倒不曾留意,他还画着两只细细的眉毛,弯得那样好看,就像如勾新月,簇簇发光。不得不说,他长得真好看,比俊俏的姑娘还要俊俏,但太娘了也是个缺点。
我将他看得仔细了,就没有先前那么害怕了。因为我觉得他的气质太像一个姑娘,和一个姑娘打架,如果她没有凶器的话,我也不一定就只有输。但不知这只小铁手,是不是他的兵器。
我转出柱子一点,又看了他一眼,实在忍不住,问他,“你不冷吗。”说完,还不自觉的和了和轻裘的领子,已经是初冬了,我本畏寒,尤其是由秋入冬的乍寒。
他听完我的话,浑然无觉似的,问,“珂儿,不,公主,公主您还活着,真是苍天有眼。”
我叹了一口气,被人误会得多了,我已不耐烦回答,没则声。
不过,一会儿我就后悔没有回答他了。他一下跪扑过来,顺势很自然地抱住我的腿,之后又是磕头,又是抹眼泪。我有些发指,觉得这明明是我在劫难逃的情状,总之,是我不该骗他。
我认真地,掰他犹拉着我的手指,但也真是按了葫芦,瓢又起,我掰起了这根,他又落下那根,最后还是十指紧扣,很是生动地,拽得我丝毫动弹不得。
这下,我真慌了,马上与他坦白,“我可不是公主,我怎么能是公主呢!”他本来还在抹眼泪,忽然就将眸子放得雪亮,那些泪水泽出,他就负气的用手一抿,“你是公主,你怎能不是公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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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就是公主,你就是公主。”
他太过斩钉截铁,我百口莫辩。
然后,他不由分说,将手中的小铁手,向我怀中一塞,还要我用这只小铁手,打他。
我并不认识他,为什么要他的东西,又因为什么打他。即使他挺好看的。
我想,我一定不认识这样的疯子。否则他如此绝色,又这么有特点,就算我果真失忆太多,也会有那么一点点的印象,不至于我都这么使劲了,还是凝不成丝毫回忆。
但,从之前几次经验来看,我的欲拒,都被他们真实地,当成还迎了。而且,他能够于众生之中,一眼不二的将我认错,充分说明,我们分属有缘人。唯一的欠缺就是,我不想坑他,误了他去寻找真正宿命中人。只好,并不否定他的说辞,同时,予他一二指点。
开口出语之前,又犹豫几分,称呼他公子还是姑娘,最后囫囵化在心间,如此语下,示他,“同是天涯飘零客,相逢何必曾相识。你瞧,那坊间与我相似者有之,酷似者有之,孪生的更是不计其数。”
加入偷眼,正看到他张口放舌,惊怔万分。我觉得,他已被我完好点化,放心大胆地向他点了点头。
又感念,此处空气虽好,但实属一风口,回风吹雪,景致虽美。代价是温度低迷至齿冷,我也确实有点冷了。就打算,闲庭信步,去寻个避风的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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