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正文
第104节104行会第一战!
行会仓库,因为没有行会驻地,仓库开启处只能是破晓城的系统仓库。等行会有了驻地,仓库开启处就可以设定在行会驻地仓库了。
一身装备,除了火精剑与深渊之铠不能换,其他的全换掉,哪怕项链戒指也得换。
连续打了几天boss,暴出来的装备,早就凑够一身了。只是因为火精剑的可升级属性,和深渊之铠的绝对防御特技,所以这两件装备才没换下来。
不过,我还是准备了一件铠甲在身上,这件铠甲是45级紫装,属性之强悍,已经让我极度郁闷了。
尼玛,一件铠甲,防御值竟然可以达到我原先一身防御的三分之一,也就是五百点。这还不算,还有个10(百分号)的附加值。
当然,这个铠甲的出色,也是我没有把它扔进行会仓库的原因。将来如果自己不用,也可以给泡妞和痴情小猪,这两个人都是行会中的超极战士,中流砥柱,必须要武装起来。
“会长好!!”
“老大早!”
……
清早一起身,刚一上线,就看到有人在仓库门前守着。
昨天一成立行会,收完所有成员后,把后续收人任务交给了泡妞和夜无伤他们几个。
他们几个人办事我放心,所以我才能早点下线,因为马上就要去黄河探密了,这两天,必须跟王小蛮一起把一些细节商量清楚,免得到时候手忙脚乱。
今天上来,其实我不准备做什么,主要是勉励大家好好练级,然后就准备下线,跟王小蛮一起出发前往黄河了。
岂知,一上线,各个行会成员都面带忧色,焦急不已。
我心中微动,不动声色问道:“怎么了?”
“老大,昨天我们收完两千人之后,所有行会成员全都赶赴奔马平原深处练级。谁知道,李霖风那个浑蛋,竟然与粉色丁字裤那个王八蛋一起偷袭兄弟们。好多兄弟都挂了,装备掉了很多,等级也降了很多说话的是夜无伤的心月复小弟王大包。
“哦?”我冷笑一声,道:“李霖风那个浑蛋,看样子是要跟咱们不败传说玩到底了?”
“不是!”王大包突然有些尴尬地说:“老,老大,李霖风,他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得到知我们杀了某一个boss暴出了行会令。今天他和粉色丁字裤这两个浑蛋带人堵截兄弟们,就是想逼问那个boss的具体信息。我听行会的几个盗贼兄弟说,李霖风和粉色丁字裤这两个浑蛋这几天也在拼命打boss,可就是没暴出行会令来!”
“哈哈哈……”我狂笑几声,随后冷冷看向奔马平原的方向问道:“他们现在还在奔马平原?”
王大包道:“是,泡妞哥,痴情哥,还有无伤哥他们带着人正跟两大行会打游击战呢。虽然昨天被打了个措手不及,不过三位老大及时反应过来,带着人在奔马平原跟两大行会游斗,现在虽然剩下的人不多了,不过还好,两大行会也损失惨重
“好!”我再次狂笑一声,唤出战马王,翻身上马,对王大包道:“你们随后跟来吧,我先行一步了。今天咱们就给两大行会来个开胃菜,以后交手的时候还多呢,咱不着急!”
“好!”众人齐声说道,眼睛却直勾勾地盯着我座下的战马王。尼玛,这匹马太拉轰了,简单就像高速公路上的拖拉机。
刷!
战马王不愧灵级坐骑,速度之快,几乎已经无法用肉眼辩认了。
众人只看到一道残影,战马王已经消失在眼前,迅速出了城门,向奔马平原驰去。
王大包狂咽口水:“二奎,你踢我一脚看看,我觉得自己今天发骚了!”
“你确实发骚了,眼都冒花心了!”叫二奎的法师摇头怪笑一声,骑着租用的马匹向奔马平原赶去。
奔马平原,今天练级的人特别少,当然,也不是这一天两天了。
现在破晓城玩家等级越来越高,虽然不断有新人进来,但随着副本和新地图的发现,越来越多的练级地成了玩家们练级的天堂。
这几天,众神殿的小队也成功通过了副本,寒冻地穴副本也正式开启,全世界范围内开启。
地图一大,平均到每个小地图的人就少了。
整个破晓城,小区域地图有数十个,平均到每个地图,只有几万人。
一个小区域地图,虽然带个小字,可容纳几成人练级却是轻而易举。
一路飞驰,毫无障碍,战斗着的散人玩家们几乎只听到一阵风刮过,我就已经驰出老远,消失无踪。
“尼玛,兄弟,我眼花了吗?怎么好像看到一个人骑着一匹马跑过去?”
“咳咳,兄弟,你昨天晚上喝多了吧?我只看到一只麻雀飞过去!”
“好吧,我承认,你们两个都昨晚操老过度,出现幻觉了,明明就是一条狗飞过去了嘛!”
“……”
“泡妞,你们的坐标!”给泡妞发了条信息后,没几秒,泡妞发来了坐标。
他们所在的地方,距离碧波湖不远,也就是火焰犀牛刷新的地方。
说起来,这个地方位置极为特殊,湖边向北是55-65级怪区,向西是45-55级怪区,向东是65-75级怪区。整个碧波湖,除了南岸是低级怪区,东西北三个方向都是高级怪区。
然而,在这个地方,是所有野兽系怪的必经这地。
魔界的设定非常人性化,只要是野兽系,大都要喝水,会寻找水源。
而这附近,就这一个水源。
所以,有时候,不愿意跑远路的人,每天就在碧波湖等待着,只要喝水的高级怪群一来,这些人就会群起而攻之。哪怕杀不了太高级的,但45-55级怪还是可以杀一杀的。
泡妞知道我上线,就派了个盗贼一直在这里等着。
“会长,你终于来了!”盗贼一见我来,眼睛就红了。
这个名为暗魂的盗贼,年龄不大,看上去只有18岁,很秀气的一个小伙子。
“泡妞他们还好吧?”我沉声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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