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了保护班长不受伤害,不惜对保安队员们动刀子,预备着万一有人冲上来,我就避开他们的致命处,让他们尝尝阿尔卑斯口味的瑞士军刀。
维氏军刀生产于阿尔卑斯山下,口味比阿尔卑斯女乃糖正宗多了!阿尔卑斯女乃糖是意大利公司在上海投资生产的,顶多内含东方明珠口味,我这把军刀才是地道的外国货啊!谁敢过来?谁敢尝尝鲜!
然而班长却读懂了我的心思,她见我把右手插进裤兜里,握住了一件条状物(这描述怎么有点猥琐?),立即意识到我想把瑞士军刀掏出来使用。
一只细腻光滑的手,从后面抓住了我的右手腕,我回过头去,看见班长表情凝重地对我摇头,示意我不能使用凶器跟别人斗殴。
一刹那的犹豫之间,赵遥已经跳到了我的前面,举着麦克风向对面的罗大队长问道:
“请问保安队长,您和狗贩子们合伙运输毒品,每年的收益是多少?您这么有钱为什么还来干保安?”
罗大队长的儿子罗宁被班长用飞石打跪了,我和一些志愿者又挡在他身前不让他靠近班长,他满肚子的火正无处发泄,于是一巴掌扇在赵遥脸上,把身体瘦小的赵遥扇了一个跟头。
“打、打记者啦!”
赵遥鬼哭狼嚎地叫了一声,然后转向摄像师,急问道:“小王,刚才的画面录下来了吗?快拍我的脸,都肿了!”
罗大队长手劲十足,赵遥的脸很快就肿的跟发糕一样,几乎没办法说话了,他只好站在摄像师旁边,用手指挥该拍哪一组镜头。
见队长先动了手,保安队员们一个个都摩拳擦掌地往上拥,这边的男志愿者虽然体格远不如对方,但胜在人多,越来越密集地挡在我和舒莎前面,阻止众保安靠近。
“你们是保安还是土匪?居然要对一个小姑娘动手?”
班长虽然没有特意打扮,但毕竟属于校花等级,男志愿者们不管认不认识她,都出于爱狗人士同仇敌忾,或者护花的心理,对班长加以维护。
“操!这小姑娘把我的儿子打伤了!”
“小孩打架也用不着家长这么凶啊?而且你儿子受伤也不是太重吧?你看他不是起来了吗?”
罗宁在一个鹰钩鼻保安的搀扶下,呲牙咧嘴地从地上站起来了,虽然满口是血,缺了两颗门牙,但伤势也仅此而已,他还能远远对着班长咒骂不止,看口型,说了不少污言秽语呢。
“别以为我们保安好欺负!”罗大队长的一名手下说道,“打掉两颗门牙找法医来鉴定的话,属于轻伤,会追究刑事责任!我有经验!”
“没错!我们报警的话,依法要判处3年以下徒刑!”另一个保安以充满威胁的语气喊道。
我感觉班长抓住我手腕的那只手,轻微颤动了一下,她未来的志愿是当警察,自然也熟悉许多法律,虽然打掉对方门牙这种事,民间处理基本是赔钱了事的,但严格来说,的确不属于民事范畴而是属于刑事范畴。
“班长,你别害怕我劝慰道,“你是未成年人,不可能被关起来的
班长点了点头,但是脸上的忧虑并没有褪去,她大概是觉得,就算因为未成年而逃月兑刑责,也难免被带回警局做笔录,未来的女警有了这样的前科,终归不是一件光彩的事。
“谁要报警?警察就在这里呢!”民警小张在人群后面高声喊道,“谁都不许乱动,乱动的话……我们马警官有枪!”
小民警这是在狐假虎威,他平时可能一年也没机会说一句这么硬气的话。
马警官观察了半天月复胀的狗,也没发现有藏毒的迹象,此时明白是受了我的骗,黑着脸走过来了。
“叶麟,你小子真能惹事啊?你刚才怎么不动刀子呢?我开来的警车后座还空着,特地给你留着位置呢!”
我不禁心有余悸:好险,幸亏班长阻止了我掏刀子,不然脑子一热扎坏了人,肯定要被马警官抓走了。
听说在场的有带枪的刑警,保安队员们有所收敛,但还是不依不饶地说:“我们要报警!那个女学生打了罗大队长的儿子,赶快给她戴上手铐,带回警察局去!”
班长在我身后又打了个哆嗦,在她心目中,手铐从来都是用来束缚犯罪者的,如果她自己没当上警察就先戴上了手铐,实在是莫大的讽刺。
混蛋!谁也不许给班长戴手铐啊!我只有在比较糟糕的脑内剧场里,才给班长戴过手铐!你们怎么能在光天化日之下让她受到手铐的屈辱!
“舒莎打了你儿子?”马警官颇为怀疑地把目光投向罗大队长,“舒莎距离你儿子那么远,怎么打到的?”
刚才马警官在专心查毒,并没有看见班长使用飞行道具。
“用石子打到的!”罗大队长怒目圆睁,“广场上这么多人都看见了,没法抵赖!”
“在这么远的距离?”马警官用两根手指托住下巴,“大石子抛不了这么远,小石子的话,必须精确打在人的脆弱部位,才能把人打倒——你的意思是:舒莎她一个女学生,暗地里练过小李飞刀?”
“你……反正她打中了!”
我心里暗笑,为了防身,班长的确买了一个飞镖靶盘,没事就在家里训练,舒哲说他姐姐每逢遇上难解的作业题,就先射一枚飞镖在靶心上,改换一下心情,然后题目就迎刃而解了。
所以班长真的可以说,拥有小李飞刀的技能啊!只不过和她的外形反差太大,一般人亲眼看见也会归结为偶然,不会知道这是她经过苦练的结果。
马警官问广场上的其他人,志愿者们都向着舒莎,不是真的没看清楚,就是明明看清了也含糊其辞。
因为现场有一部摄像机,所以大家不约而同地把目光投向赵遥身边的摄像师,但是摄像师摇摇头,表示并没有捕捉到舒莎的动作。
民警小张虽然也有一套单警取证摄像设备,但他刚才一直跟马警官一起检查狗,摄像头根本没对着其他方向。
保安队员们一口咬定,罗宁的摔倒是舒莎造成的,志愿者们却不肯正面承认,反而指责罗宁有偷狗嫌疑,让保安们打开附近的车库门,让志愿者搜查里面有没有偷来的宠物狗。
“凭什么你们想搜查,就让你们搜查!?”罗大队长怒道,“先把我儿子的事情解决了!”
“我相信舒莎的判断,”马慧雨向前走了一步,“就算是她用石子打了你儿子,也属于紧急情况下的不得已而为之,恐怕你儿子和你手下的保安,都参与了偷卖宠物狗的违法行为吧?”
“胡说!”罗大队长脸色赤红,“是你们这些志愿者颠倒黑白,打了人还不承认!马警官!听说这女人是你亲戚!你不会徇私枉法吧?”
“那不会,”马警官说,“我跟慧慧她……”
“叫我小姑!”
“……我跟我小姑的关系,未必比随便一个路人好,而且我只维护法律,不认亲疏远近
接下来马警官望着班长,微微皱着眉头问:“我看你不像喜欢说谎的人,你跟我实话实说,刚才你有没有丢石子出去?保安队长的儿子罗宁,是不是你打倒的?”
班长低着头,紧咬的下嘴唇几乎要失去血色,经过一番心理斗争以后,她害怕留下前科的恐惧心,终于还是被贯彻正义的自律性给打败了。
“是……是我做的
班长一边承认,一边伸出双手,示意马警官可以给自己戴上手铐。
“罗宁的伤势确实超过了轻微伤,构成了轻伤,警察有权力把我带走
以哀伤的语调说着这样的话,好像一旦被戴上手铐,就失去了某种重要的东西似的。
“但是……”班长又猛地抬起头来,“但是马警官,你也不能放过偷狗贼!拦车救狗不值得提倡,但也不代表合法饲养的宠物狗,就可以被随便偷走贩卖!请仔细检查这个地方!这里绝对还藏着好多偷来的宠物狗!”
“你……你带走我不要紧,但是至少要把宠物狗都还给它们的主人啊!”
不知是不是回忆起了那只在自己怀中去世的病狗小黑,或者联想到自己一心想饲养一只宠物狗而不得,所以对丢失宠物狗的狗主人感同身受,总之班长稍微有点泪眼婆娑了,配合她伸出双手,等待被手铐铐住的姿势,实在是楚楚可怜,即使是不认识她的人都想要过去维护她。
“欺负女初中生算什么本事!”有志愿者在马警官背后讽刺道,“有本事去打黑社会,抓毒贩啊!”
马警官被气得直翻白眼,他平时就是缉毒打黑组的,没少跟黑社会和毒贩火拼,今天居然被人指责只会抓女初中生回警局。
“小马,你要是敢把舒莎铐住……”马慧雨厉声对马警官说道,“以后你就别想有一天安生!我天天去我大哥那里告状,看你爸爸怎么收拾你!”
马警官被自己的小姑弄得十分尴尬,挠头道:“我没说要把未成年人铐起来啊!她不反抗的话,我是不会给她戴手铐的!”
我警觉道:“怎么?马警官你的意思,还是要把舒莎带回警察局?”
马警官耸耸肩:“舒莎毕竟是把别人的门牙打掉了,就算未成年人不追究刑责,也应该跟我回警局做个笔录,批评教育一下……”
班长把头垂得更低了,眼泪在眼圈里晃荡,虽然她觉得为了拯救被偷的宠物狗,自己被警察带走也是值得的,但对于正义魔人来说,这绝对是一个不光彩的污点。
======分隔线======人气排行榜方面,新上榜的角色有三个:
书友“逆袭的狗熊”投了一张手机推荐票给马慧雨,并留言:“投给慧慧,渣叶这是要给马警官作长辈的节奏啊!”
(泡人家姑妈吗?渣叶什么时候进化到了连废铁我也遥不可及的境界了……)“№小鸠”则投票给赵遥,留言说:“赵遥好名字,好敬业,是一个好记者!”
(敬业方面确实值得钦佩,赶紧去阿富汗当战地记者好了)还有“帅哥手一挥死一堆!”投票给了牛总,并询问:“马警官老说牛总不是好人,会不会是绑表姐去地下室的那家伙出现了?”
(大喇叭被绑架的远房表姐,之前在正文里不是交代过,已经被警察叔叔们救出来了吗?真实世界上,没有那么多胆敢把女孩关在地下室里的变态吧?)诶?好像送快递的来了,废铁去开下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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