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花调皮+1
花花调皮+2
花花调皮+3
花花调皮+4
花花调皮+5
……
下面是一连串一直加到了1001,花花拿着手机吹着口哨,还能不能愉快的玩耍,终于忍不住插了楼:“你们是我的粉,还是我是斯文败类ly的粉?”
很快就有人回复他,说:祝花花和我是斯文败类ly和好如初、幸福恩爱,一定要发合照秀恩爱哦,么么哒,最爱花花。”
花花咋咋呼呼的将手机扔到角落里,眼不见心不烦。
躺在那里没事做,冷嘲热讽的呵呵:“你收拢人心的本事真高啊,这么快就收服了我的粉丝,要是我告诉他们你只是把我当你心上人的替身,你猜她们的玻璃心还能不能扛得住?!”
灵隐郁闷的抿了抿,没有搭理。
……
车子终于下了高速,夕阳笼罩了半边天,天空之上的红霞像是红绸般铺开,等太阳彻底消失在天边的时候,车子终于停在当初约定的那家麦当劳。
花花不情不愿的从车子里走下来,靠着车身伸处手,摊开手掌:“把车钥匙还给我,本少爷不去这种低档的快餐店吃垃圾食品!”
灵隐站在麦当劳的门口,感慨颇深,他拉着花花的手,花花死扭的不进去,结果他真是没想到灵隐的下线有多低,根本没打算带他去麦当劳里吃垃圾食品,那都是高抬他花楚了,竟然把他拉到麦当劳门口的小巷子里。
介绍一下,这该是e城的老城区,麦当劳的门面虽然被重新装修够很多遍,却也难掩时间沉淀下来的朴旧感,走进这小巷就更能体会时光留下来的点点滴滴。
“你到底要带我去哪里?”花花小心翼翼的踩着地面,生怕小巷的墙壁碰到他昂贵干净的衣裤。
嫌弃的眼神,打量着前进的道路。
小巷很深,日落之后,光线比较暗,只有一盏暗黄的路灯。
花花死命拽也拽不开灵隐的手,只能认命的跟着他,东张西望,心里有一种奇怪的感觉,很排斥这个小巷,打一走进,心里就觉得很不舒服。
有这种感觉花花一点都不奇怪,他这样爱干净的男人,怎么会喜欢这种有些阴寒有些潮湿又狭窄的地方?
“够了没有?”他不耐烦的说:“你把我带到这种鬼地方来做什么?”
“记得这个巷子吗?有没有印象,花花?”灵隐终于找到了地方,停下脚步转过身来,看着花花,表情之下的复杂不加掩饰。
这个巷子,他来过无数遍,每一次都是他独自一人,二十一年过去的今天,他连自己都不敢相信,自己是拉着花花的手走过来的。
其实这边老城区,当初加政府是准备拆掉重建的,加政府的土地规划上,打算在这片区域建设一个新的商业城,他听到消息,立刻鼓舞老大在这边土地上投下巨额的投资,砸下了很多钱,最后才让加政府在利益的驱使下改变了策略。
甚至那家麦当劳,当初由于经营不善要转让,也是他买了下来,并重新找人来维持这家麦当劳的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