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闹苍穹 第十七章血流不止

作者 : 纵马贺兰山

第十七章血流不止

“嘿嘿,就这点实力也敢挑衅我们?真是不知死活朱杰轻蔑的看着躺在地上跟死狗一样的豺豹,完全不放在心上。

这也是,朱杰的实力跟金童相差不多,对于豺豹的二十万斤力量根本不在乎。

“咔”金童一脚踩在豺豹的脖子上,结束了嚣张的一生,悲剧的痛苦。

经历了家破人亡,在蛮荒山又生活了这么久,金童早已经习惯了生死,心早已冰冷如铁。杀一个人或者一个凶兽完全没有任何心理障碍,对他来说杀人或者凶兽跟杀只鸡没什么区别。要说不一样也就是一个简单,一个相对难一点而已。

“走吧”金童看了一眼一脚死去的豺豹,与朱杰一起再次出发。

豺豹二十万斤的力量,在外面也算不错了。但是如今却成为了一具尸体,不得不说修炼世界的残酷。生与死,在修炼世界太平常了。人们对此已经司空见惯,想要活着就要杀死敌人。

两人上路,一路上到处可见死去的尸体。到处充满了鲜血,充满了杀戮和争斗。有时候为了一株灵药发生血战,死伤无数。有的纯粹是为了铲除竞争者,毫无理由的杀人。甚至金童见还到过组团猎杀其他竞争者的团队。几个甚至十几个组成一个团队,专门猎杀进入秘境的其他竞争者。

“这是第二波了吧?”金童问朱杰道。

“没错,这是第二个狩猎队了朱杰严肃的点点头,心里也有些沉重。

此时在两人脚下躺着十多具尸体,形态各异,模样不一。有的虎头人身,有的猪头狗身,有的长得像猴子却头上长着鹿角。都是各族的jing英,此时都成了尸体,都是被两人杀死的狩猎队成员。

这是一个组成团队专门猎杀其他竞争者的狩猎队,想要伏击金童和朱杰,最后被两人全部斩杀。这群人力量都不弱,最低也有二十万斤的力量,最高的有接近二十七万斤。不过,在金童二十九万斤的极致力量和朱杰二十八万多斤接近二十九万斤的力量面前,还是不堪一击。被全部斩杀与脚下。

这是金童和朱杰遇到的第二个向他们出手的狩猎队,前面已经杀了一批。虽然如此,但是两人也感觉到了问题的严重xing。虽然前面两批都没能对他们造成伤害,最后反而被他们斩杀。但并不意味着狩猎队就没有威胁,相反狩猎队的威胁非常大。

这两批实力不足,被他们斩杀。但是如果十几个二十八万斤力量的高手呢?甚至二十九万斤力量的高手,那该如何应付?一个可以应付,但是十几个一起他们连逃命的可能xing都很小。所以,两人才前所未有的严肃,感觉到心里沉重。

“看来我们也要笼络一部分人为我们所用了,要不然会很危险朱杰凝重的道。

“恩”金童也深表赞同。

经历过人类社会的尔虞我诈,经历了家族被包围的痛苦遭遇,金童早就明白了人数的重要xing。他早就意识到要拉拢一些人,组成团队才能在秘境内获得更多的好处。不过,只因为一直没有遇到合适的成员,金童才一直没有出口拉拢。现在看来,已经迫在眉睫了。

又经历了三天的厮杀,金童和朱杰的团队也有成员加入了。此时金童和朱杰的队伍里有六个成员,除了金童和朱杰还有四个是新加入的。一个是巨猿一族的成员,身怀二十七万斤的巨力。一个是类似穿山甲的金甲族成员,不但身怀二十六万斤的恐怖力量,而且防御无双。最后两个倒是让金童瞪大了眼睛,不但是两兄弟而且还是——恐龙。没错,最后两个成员竟然酷似恐龙里的暴龙。不过两只前爪与暴龙稍有差异,不但比暴龙的前肢粗长,而且还有五根趾。

这时候,经历了接近十天的厮杀,秘境里面的成员已经少了七成,可见有多惨烈。很多凶兽被杀死,也有很多被迫退出。十数万的凶兽幼崽,此时只有不足五万。有人死,就有人踏着他们的尸体名声鹊起。有的人成为了别人成名的踏脚石,有的人则踏着踏脚石通往高处。

其中飞蛟族的佘成龙,狂暴魔猿一族的袁野,还有一只火红的雀儿——火灵儿。最近都在秘境内名声鹊起,横扫诸多同龄天才。他们全部都名动一方,让各方侧目。

佘成龙是飞蛟一族成员,对于他能够名动一方没有太多人意外。但是这个火灵儿和袁野则让人感到不可思议,因为从没在蛮荒山听个这两个种族多有名。狂暴魔猿还有人听说过,但是火灵儿这种火红se的雀儿则没人见过了,甚至都没人听说过是什么种族。

“狂暴魔猿只不过是外围一个不入流的种族,怎么会有如此深厚的天赋?”不少人这样疑问。

“这算什么,那个火灵儿更是没人知道是什么种族,就是一只雀鸟却力压无数天才。让人不敢相信

“佘成龙也很厉害,不比他的哥哥弱

“真是让人嘘唏感叹,飞蛟一族这一代让人羡慕。一族双雄,佘化龙曾横扫同代。如今其弟佘成龙又是一个少年英豪,看来飞蛟一族要崛起了

不少人心里有些不是滋味,觉得飞蛟族将好处都占尽了。不过他们倒不担心飞蛟族对自己种族造成多大威胁,毕竟每一个种族都经历不知道多少代人的努力,底蕴不是一两个人或者一两个天才能超越的。只不过想到自己这一代不如别人,心里总不是滋味。这是羡慕嫉妒的心理作祟。

这都是杀出来的,战出来的。就连金童也有贪婪杀神的称号。只不过因为他出场比较少,名声没有佘成龙,火灵儿和袁野响亮。对此,金童倒不在意。管他什么名声不名声,只要最后能够得到月兑胎换骨的机会就行。前期低调更好,没人在意才能最后出其不意,一举夺魁。

秘境内到处都是厮杀,到处都在流血。从未停下过杀戮和死亡,血从未干过。就这样,杀戮又持续了十多天,离一个月的时间就剩下最后一个礼拜左右。这时候人都开始毛躁了,最后的决战也差不多开始了。

“金兄,前面有两方人在血拼。我们要不要绕过去?”朱杰知道金童想要低调一点,不像惹人注目,所以遇到这样的事情除非躲不掉,一般都是选择不与硬拼。

“不用了,低调了这么久也该让人知道知道我们的实力了现在该走的都走了,没走的都死了。剩下的都是真正有实力的人或者团队,再想低调也不容易,与其这样不如战斗。展示实力,也能少些麻烦。

既然决定参战,就不磨蹭。要打就要打出威风,让人看看他贪婪杀神的力量。

“一个礼拜,是该让人记住的时候了金童望着天空,是进阶万钧之力的极境,还是错过机会慢慢打熬,成败就在此一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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