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我一千二百岁的生日。
有一位人类朋友告诉我,在他的家乡有种风俗,凡是过生日的人都要请大家吃一个巨大的蛋糕。那个蛋糕上面得点上和寿星的岁数一样多的蜡烛,然后寿星要许愿,再把蜡烛全部吹灭,才可以开始分蛋糕。
我以为他是暗示我请客,反正他蹭我的饭也不是一次两次了。可是就是昨天,我收到一个礼物——那是一个巨大的、插着整整一千两百根蜡烛的蛋糕,它有足足一百层,呈金字塔形,每层点了十二根蜡烛,每一层的颜色和花式也各有不同,大约是搭配了不同的口味。
那个蛋糕实在太大了,如果不用魔法,我是没办法一次把蜡烛全都吹灭的。不过当时在场的除了我和我母亲两个精灵,还有两条蓝龙。在我点完所有蜡烛之后,我那兴奋得像个小孩子的父亲对着蛋糕来了一个冰之吐息,结果蜡烛是全灭了,可是蛋糕也冻成了冰。
最后,连我自己也没对那个巨大的冰块下手,毕竟我只是一个普通的精灵,咬不动这么硬的东西——瓜分了它的是父亲和卓恩,对蓝龙来说,这种冰冻过的东西大约更可口一些。
这真是种浪费,因为他们的嘴太大了,根本尝不出一百种口味。
我好像有点跑题——不过没关系,既然是在这样一个特殊的日子里给我自己的书作序,那么写得随心所欲一些,也不会有人责怪我吧。
我的名字是冰球,这本书里记载的,就是发生在我身上,或是我听说过、看到过的故事。我曾花了好几天努力地想给它起一个惊世骇俗的名字,然而一无所获。在负责出版的那位朋友——就是那个送我巨大蛋糕的家伙——玩命般的催促下,我不得不从被窝里爬起来,在迷迷糊糊间随手写下一个名字——结果就是你们现在看到的样子了。
是的,这本书就叫《冰球之书》。这种跟我自己的名字一样简单粗暴的命名方式,大约也是我与父亲之间血缘的证明。
因为,我被命名为冰球的原因很简单——当我还是一个挂在精灵圣树上的果子的时候,有一天父亲搂着母亲在树下看我,越看越觉得我蓝蓝的半透明的样子像个冰球——我的名字就这么被决定了。
我曾疑惑过很久,究竟为何母亲会恋上父亲——精灵是种很少会去恋爱的生物,精灵的爱情,往往发生在一对相处已久的精灵伙伴之间,只有足够悠长的岁月,足够坚定的友情下才能催生出爱情之花。但我母亲就是一个例外,她对我父亲一见钟情。
尽管对方是一条,被包换她自己在内的所有精灵鄙视着节操的,巨龙。不过万幸的是,父亲也同样爱上了她,他们俩不久之后就缔结了伴侣契约,幸福得令人嫉妒。
是的,我的爱情体质与我母亲相似,可我没有她那样的运气。
在我之前,精灵族失恋次数的最高纪录是十二次,这是一千年之前的事了,现在的最高纪录就是我——具体的次数我不想去回忆,反正你们可以从任何一个吟游诗人那里得到大概的数字。
“失恋了那么多次,你还会爱吗?被这样的你写出来的故事,一定都是些会叫人心碎得想哭的东西吧?!”
问我这句话的还是那个送我巨大蛋糕的家伙。当时我没有回答他,现在,就在这里写一写我的感受吧。
我当然曾经伤心痛苦,我还曾夜夜醉于精灵圣树下,想要质问自然女神,为何只有我,无论付出多么火热的真心,都不能得到一点回应。失恋,就像是在心里缓慢地种下一颗种子,给它浇水,抱着它晒太阳,等它长得枝繁叶茂,根系遍布整个心房,再狠狠地拔除。有时候是一次拔干净,但更多的时候,是自以为拔干净了,却在某个不经意的时刻,发现残留的根系还在吸取养分,试图萌出小小的芽。
痛苦也许会让人麻木,但永远不会让人习惯的。我必须得说,虽然吟游诗人们喜欢唱的那种“精灵冰球失恋了,他看到一个新的帅哥,他又恋爱了”的桥段某种程度上是事实,但他们太喜欢把失恋之后的过程轻描淡写。
把一个人永远驱逐出自己的心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举个例子的话……艾斯迪克。我不是很想提他的名字,然而他是我年轻时期爱得最深的一次,那一回我知道自己没有希望,已经决定就这样远远地看着他,守护他过完人类的一生。
我当时想,反正精灵的生命很长,人类的生命很短,反正我不曾拥有过,那么看着他慢慢变老,把他的一辈子刻在心里,也是一种幸福吧。
后来的事情,你们都知道了。那家伙是个彻头彻尾的混帐,我爱得最投入的一次也摔得最惨,因为这个人,和我爱的那个,其实完全不一样。
然而,失恋体质的我,想要写让人觉得幸福的故事。
因为,无论怎么样的爱,无论它的结果是什么的,爱情的过程本身就是一种幸福。
教会我这件事的人,相信每个读者都知道他的名字——神圣骑士雷欧,翠玉之剑的主人。在一千年前,他所活着的那个年代,这位忠诚的骑士甚至不能在重要的场合念出西尔维尔德的名字,因为亡灵法师在那时是种可怕的禁忌。然而每次我们在私下里聊起西尔维尔德,雷欧眼睛里就会放射出无比明亮的光彩,他总是紧紧地握着自己的剑,以无比幸福的表情讲述他们能够在一起的每一分每一秒,就好像他是天底下最幸福的人一样——明明也和我一样是个单恋到死的家伙呢。
那个时候,以为自己再也不会爱了的我,也曾问过他愚蠢的问题:“西尔维尔德和你,也许只有在打战的时候才能见上一面,魔杖与剑相交的时候才能说上话,稍一不注意,你或是他就会受伤甚至死亡——即使这样你也觉得幸福吗?”
“为什么不呢?”他笑得很开心,“他和我一样。当我只看着他的时候,他也只看着我,能够与他并肩的只有我,能够与他对战的也只有我,当人们提起我们中的任何一个,马上就会想到另一人——我们已经永永远远地绑在一起了啊。”
我虽然一直单恋,但还没有被喜欢的对象用剑或者魔杖指着过。这样一想,我似乎比雷欧幸福得多,然而事实上雷欧总是过得比我开心。
他爱得很快乐。
后来我才明白这一点。从那以后,我不再以打动某个人的心为目的,而是把爱情本身当作自然女神赐予我的礼物。精灵的衰老跟随着自己的心灵,我活了一千多年,依然觉得自己和二百多岁时一样年轻,这大概都可以算雷欧的功劳。
前几天,我又一次坠入爱河。在散步的时候,我偶遇了一匹年轻的人马,他长长的棕发飘散在风中,矫健的四蹄能踏过河面而不翻起哪怕半个水花,那张朝气蓬勃的脸刻印进我的心里,在那一见之后,我就忘不掉他的样子,忍不住去学院的资料室翻了他的卡片,每晚每晚地念着他的名字入睡,还偷偷去看他上课——不知道他有没有发现。我在精灵园里种满了他最爱的胡萝卜,用魔法在最好的萝卜里面刻上爱心,如果竖着切开来的话就能看见。
等我积攒够勇气,我就去向他表白。
如果他不接受,我也不会有任何怨言。失恋过这么多次的我,虽然还是会受伤,可我也拥有一种别人所没有的巨大财富——无论我在爱情的战场上倒下多少次,我依然能站起来,我心中的火焰还是一样燃烧,我的灵魂还是一样年轻,我还是能继续前进,寻找新的爱情种子,怀着永恒不变的热情将它浇灌,当我把我所爱之人的名字含在喉咙里,我依旧像初恋时一样,在这一刹那,就和拥有全世界一样幸福。
恋爱像我一样不顺的,大概全世界就只有我一个吧,然而比我痛苦的人却那么多。为什么人们总是只看到坏掉的那一面呢?明明只要爱过,就不可能没有快乐和幸福。
现在,让我大声回答那个笨蛋朋友提出的问题:“是的,我还会爱!我还会用力地去爱!用我全部的生命去爱!而这样的我,即使收集到了一大堆破碎的心,也能把它们拼起来,用它们折射出明亮的光彩!”
我要把我自己的故事,还有那些久远的、却和吟游诗人的版本不太一致的传说,以及我见证过的那些事,例如西尔维尔德与雷欧,白球与凡达……全部的全部,写给我的读者们。这些故事,也许你们会说,早就在历史书上看过啦!可是那不一样,我想讲的可不是那么干巴巴的历史,而是那些三言两语的背后,被略过的那些东西。
请跟我来吧,亲爱的读者们。让我来告诉你们,一千年前度德城的城主在他的手链里刻了谁的名字,拥有吞天之能的芬里厄曾为谁流过眼泪,诅咒城因为谁和谁而轰然倒塌……
我祝愿每一个人,都能拥有一颗不需要被拔除的爱情种子,它会永远长在你的心里,和你的另一半的心树交错在一起,那是我不曾感受过的幸福,但我今天也依然相信,总有一天,这份幸运也会降临在我的头上。
作者有话要说:这是永远放在最后的番外君~每次更新的时候作者会替换,一直一直把番外放在最后!更新放在倒数第二章,也就是更新前番外所在的位置~
爪机党请注意文案最上面的提示,以免浪费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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