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月琪立刻就会气红眼睛,跳起来要和他吵架。
斯欢就不慌不忙地说:“你看你的脸又大了一圈,更像肉包子了。”
肉包子肉包子!天知道斯欢那混蛋是怎么想到这该死的称呼的!她不过就是脸圆了一点,怎么可能像蒸笼里那些白花花的包子!
爸妈却依然模着她的头说,要向斯欢哥哥学习,他是好学生。
上学后,新鲜劲还没尝够,就快被同学们嘴里斯欢的名字吵死。无非又是三年级的那个男生得了学校竞赛第一名,而且轻松地得到了全市的儿童绘画大奖,长得又很好看之类云云。简月琪一概当作耳旁风,在她眼里,斯欢这个名字,只代表着那个从小欺负她的大混蛋。
有天晚上轮到她做值日,正辛辛苦苦地弯腰扫地,门口突然出现一大堆来历不明的垃圾,惊愕地抬头一看,竟然看到穿着校服的斯欢晃着空空的垃圾桶,笑着说:“今天我也值日,不过我饿了,要回家吃饭,垃圾就麻烦你处理了,肉包子。”说完,还不等简月琪跳过来,他已经一转身,大步走远,只剩下简月琪一个人站在教室门口气红眼睛。
考了五十分的试卷,她藏着掖着不敢被爸爸妈妈看到,谁知道斯欢居然一回到家就敲开简家的门,乖巧地叮嘱:“叔叔阿姨,月月今天考试得了五十分,你们千万不要骂她。”简月琪回家后自然迎来一顿严厉责问。好不容易有一次考了一百分,高高兴兴准备回去报喜,手里摇着试卷飞奔在路上,斯欢居然从后面飞速跑上来,挥手使劲一抢她的试卷,当即就被扯成两半,被风吹走。因为这个,简月琪整整哭了一个晚上。
这样的事多到几天几夜也说不完,她的整个小学几乎每一天都是在这样的日子里度过的。斯欢就像个魔王,只手遮天,完全把她笼罩在了不为人知的黑暗魔咒里。
以为上了初中就会变好,她特意挑选了一个距离斯欢的学校最远的初中。却万万没有想到,斯欢生了一场大病,休学大半年,身体恢复后,竟然转来了她所在的学校!再次和她成了同学!
她已经恨透了这样的生活!
初初长大的斯欢已是学校里一干纯情女孩眼中的校草,情书巧克力蛋糕小礼物铺天盖地,他在学校越发受欢迎起来,没有人不知道一班那个温柔好看,谦逊优秀的好学生斯欢。但简月琪知道,假的!他表现出来的全部都是假的!他根本就是一只披着伪善羊皮的恶狼!
被强迫着考上了全市唯一的一所重点高中,明知斯欢在那里,还是无法躲避地再次遭遇。长大后,他那副假斯文的模样越发炉火纯青,身边所有人都被他骗过。反而是一直与他作对的简月琪,被众人视为不懂事的孩子。
某一天,两家聚餐时,聊起孩子们在学校的趣事,说起“早恋”的话题,月琪立刻竖起耳朵,等着桃花不断的斯欢被骂。
哪知斯家阿姨笑着说:“月月长得这么可爱,在学校里一定很受欢迎。”
妈妈连忙摆手,脸上却是得意,“我倒是听说斯非和斯欢都很受欢迎呢。听说外校的女孩子都想认识他们!”
两位妈妈的对话换来其他人满脸的黑线。
斯家阿姨笑着问身边的斯欢:“你和月月同所学校,一定最清楚,是不是有很多人都喜欢她?”
月琪满脸通红,正想开口说什么,坐在对面慢条斯理吃着排骨的斯欢已经放下筷子,乖巧礼貌地看着简爸爸简妈妈说:“叔叔阿姨放心,月月在学校特别乖,不会早恋的。我还从来没见过有男生主动跟她说话。”
就是这句话!差点把简月琪当场噎死!
一个女孩子,当着最亲近的人们的面,被说成没人理,那有多丢脸!她差点就冲上去揍上斯欢可恶的脸,把他那层假装的乖巧优雅全部撕掉。让大家看看这么多年他都是怎么欺负她的!
可是很快,话题就转移开了,围绕着斯欢最新获得的比赛奖项,除了她以外,每个人都是赞许的神情。
在那顿食不知味的晚饭结束后,简月琪下定决心,为了不被最讨厌的人看扁,她一定要找到一个优秀帅气的男朋友!吓掉斯欢那个混蛋的下巴!
于是,在简月琪高二那年的秋天里,因为饭桌上存恤衅的一句话,她开始了锲而不舍地追逐男友之路。
两个月之内,连续被十三个人拒绝,简月琪觉得这世界一定是疯狂了。因为长得丑吗?可是她也常常对着镜子看,皮肤还算白,眼睛虽然不大但是睫毛很长,牙齿整齐,就是单眼皮不太可爱,还不算惨绝人寰。因为性格不好?可是好多人夸奖她,说月琪是善良可爱的女孩。因为头脑不好?可是她也曾经考过班级第三名。
月琪满心委屈地向第十四个男生提出交往的要求,那男生刚刚转学来,品学兼优,男生犹豫了一下,居然点头答应了,月琪差点惊喜得跳起来。晚上说好了他送她回家,放学后她兴高采烈地等在校门口,却迟迟没有看到人影,全校的人差不多都走光了,她实在忍不住,小跑到了男生的教室门口,教室里早已空无一人,却隐约听见走廊尽头里有奇怪的声音,壮着胆子过去一看,正好看到斯欢一拳挥上那个男生的脸。
接近冬天,楼里的光线很暗,走廊尽头狭窄的角落里,细长高挑的身影背对着她,根本看不到脸,但她偏偏就知道那是斯欢!
“你在干什么?”简月琪大叫。
斯欢停住手,慢慢回过头,被打的男生擦着嘴角的血迹勉强站起来,斯欢愣了愣,接着挑眉一笑,“就在做你看到的事。”
眼前的情景让简月琪的脑子里嗡嗡地巨响,“……你……是不是每次都是你?!就因为你,所以他们才全部拒绝我,是不是?!”她猛然明白过来。
斯欢转过身,掏出手帕擦擦手,懒懒一抬头,眼睛里竟然燃烧着骇人的怒火,“说对了。”
简月琪气得全身发抖,“你这个变态神经病!太过分了!”
“过分吗?”斯欢扔掉沾血的手帕,轻声笑了,“我是不忍心看他们被你这个白痴包子残害。”他指指简月琪,对着被打的男生冷笑着说:“你看,她长得那么丑,看见了就让人反胃,不管脸蛋还是身材,都像被咬了一口的肉包子,不想多看一眼。没有脑子,智商太低,考试不及格,性格又像一头喷火恐龙,这样一个怪物,你喜欢她做什么?”
这样一个怪物……脸蛋和身材都让人反胃,没有脑子,性格恐怖的怪物……
在十六岁那年的深秋,傍晚的楼梯间里,相貌俊美的少年冰冷着脸,用这样一番话,让面前相识了十多年的少女蹲子,泪雨滂沱。
那天的画面,仿佛魔咒一般,覆盖了关于斯欢的所有记忆,甚至取代了五岁那年跌在雪地里的冰冷,成为回忆里最不堪回首的一幕。
那天以后,原本还勉强可以装作表面友好的两个人,再也不能平静地站在一起,因为家庭的原因碰面时,无论多少人在,都会立刻忍不住争吵。恶毒的诅咒,利剑般的话语,纷纷投射向对方,在她偶尔被不小心刺伤时,对面的斯欢依然一派悠然,就像这一切,一切的一切,都无法刺透他坚硬的外壳。
会被刺伤的只有她一个人。
因为斯欢讨厌她,从一开始就讨厌,十几年从变。而她,却是被强迫着,必须去讨厌他。
斯欢——这个名字,就代表着欺辱、可恶、魔鬼。是童年少年时代和一半的青年时代里,最不愿碰触,却又无法逃避的存在。
直到阳光灿灿地漫上脸颊,简月琪才愤愤睁开眼,从让人恼火的沉沉梦境中清醒过来。
居然又梦到了他!
老天不公平!她已经在斯欢的压迫下勉强生活了十多年,好不容易月兑离苦海,才刚刚四年,为什么又让他们遇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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