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清异姓王 第九十二章 隔墙有耳互诉衷情

作者 : 吝啬依然

公爵府灯火通明,大摆筵席,犒赏守城战中一应有功之臣,并城中士绅富户——劫后余生,虽然天还未明,不过众人的心中已经亮亮堂堂,再无当初的恐惧。酒肉蔬果都是城中士绅大户们出的,郑信被大清皇帝封为暹罗公,成了节制全国兵马的大元帅,这些已经完全将未来押在郑信身上的自然深觉与有荣焉水涨船高,乐得逢迎。

经过忙碌的人群,和珅与福康安被安排到上房暂且休息,等待开席。郑信则去处理善后。

此战虽然由于福康安率领飞军到来扭转了败局,不过守城军还是损失惨重。救治伤员,抚慰伤者家人,制订抚恤政策,事情都很繁琐,还关系到未来的民心走向,郑信自然不敢大意。外加上摩可那罗多虽然已经退兵,不过此人狡猾多端,郑信也怕他趁着自己不备,杀个回马枪,所以守城方面也不敢放松警惕,一时间战争虽然结束,他倒成了罗城最忙碌的人。

郑淑华这回没有出头露面,她是知轻重的,先前郑信不在,自然要担起责任,如今郑信回来,她若再事事出头,不免造人诟病。是以自从回到公爵府,她就只负责支应宴席事宜,再未出府。

支锅灶,洗菜,切肉,搬酒,摆桌子……一切就绪,自有大厨开始做饭,郑淑华抬头看了看天色,见东方已经露出了鱼肚白,忽的想起和珅跟福康安,暗道:“自这二人入府,都忙糊涂了,居然忘了去关心一下,真是有些失礼了。”忙吩咐府内管事留下照应,自己则带着侍女往二人住的地方行去。

公爵府比起武阁的府邸差之甚远,倒也占地不小,府内亭台楼榭,曲径通幽,却是中国南方特有的园林式建筑,想来郑信虽然身居异国,骨子里还是以华夏人自居,并未忘本。

后花园的右侧有一处二层的小楼,站在二楼西侧的阳台上,花园美景,尽收眼底,乃是整个公爵府位置最好的地方,原是郑彩蝶的住处,现在却被腾了出来,让给了和珅跟福康安他们。

郑淑华款款行至院外,见两名怪装汉子标枪似的立在门口,威风凛凛目不斜视,一股杀气扑面而来,心里忍不住扑腾跳了几下,心说不愧是大清来的高官,身居异地,居然还这么严密的门禁,那大清的皇帝不知又是什么模样。

“郑夫人?”董鄂虎见到郑淑华出现,有些奇怪,连忙打招呼,杀气散尽,显得十分和蔼。

“原来是董将军,你们穿着打扮一模一样,若不说话,我差点认不出来呢,”郑淑华心里一松,她搞不清满洲人的姓氏,自从认识董鄂虎,就叫他“董将军”,董鄂虎也不点破。有熟人在,郑淑华说话便轻松了些,“和大人跟福大人在吗?前边的宴席准备的差不多了,我来看看两位大人……”

“和大人跟三爷都不在,倒是小和大人在,正跟彩蝶姑娘说话……”

“小和大人?”当时城头上乱糟糟的,郑淑华一颗心都在郑信和珅福康安等人身上,别说和琳,就连郑彩蝶都未曾留意到,现在才知道,居然郑彩蝶也跟着热气球回来了,心中暗骂:“死丫头,回家也不说来找我,反倒来找这个什么‘小和大人’,白疼你了,真是……等等!”她突然想起当时和珅与福康安住在这里是郑信亲自吩咐的,脑子里灵光一闪,猛然想到一个可能,连忙告一声罪,迈步进了院子,果然见到原本伺候郑彩蝶的丫鬟站在一楼走廊里,一见自己,匆忙迎了过来。

“小姐呢?”

丫鬟撇了撇嘴,说道:“在小和大人房里呢,出去了这么久,好不容易回来了,跟奴婢说了没两句就上了楼,还不让奴婢上去打扰,真是……”

郑淑华脑海里不知怎么冒出宋三的身影,急忙吸气摄心,暗道:“你还委屈,好歹丫头还跟你见了面,我这当娘的可还没见着呢!”想着往楼上便走,丫鬟连忙跟了上去。

及至上楼,丫鬟越过郑淑华要去通禀,却被她一把拽住,食指竖在檀口前轻嘘一声,丫鬟知意,连忙放低脚步,缓缓靠近和琳的房间。

“福宝哥,腿还疼吗?不是给你吹牛,我这按摩手法得到了我娘的真传,连我父亲都夸我比我娘按的都好呢!”

门内传来郑彩蝶的声音,语气有些讨好的样子。郑淑华心说果然如此,不动声色,站在门口继续倾听,马上又有一个男声响起:“彩蝶,谢谢你了,我这腿也没啥,就是站的久了,让你这么一按,果然好多了……你的心思我懂,这么多日子相处,其实我这心里也喜欢你,只是,只是……”

“只是什么?”郑彩蝶的声音听着有些焦急。

和琳的声音里隐约有些愧疚:“大哥跟公爷的意思我明白,我不是不喜欢你,实在是,实在是我心里有人,真要让你……我怕委屈了你!”

“是引娣吧?她很好啊,不过我怎么觉得她对大哥……”郑彩蝶不傻,门外的郑淑华却听的有些糊涂。

“我知道,”和琳大概有些落寞,声音里透着一丝沉重,“别看我大哥长的比一般的姑娘都漂亮,却是个地地道道的男子汉,纯爷们,偏还特别有本事,他这样儿的,别说引娣了,我要是女人,我也稀罕。可我大哥不喜欢引娣啊,我知道我大哥只是拿引娣当妹妹看,我不能眼睁睁的让引娣受伤,所以,我得拼了命的上进,成为像我大哥那样的人……”

这一下郑淑华听明白了,对于和珅,心里不免有多了份神秘。

“你这话得让引娣知道才行……是,现在你确实比不上大哥,不过你还小嘛,再过两年,焉知就一定赶不上他?两年不行二十年,只要你存了这份心,还有什么事做不成的?还别说,我就喜欢你这样的,有志气!福宝哥,当初若不是你救我,哪里有今天……当时我就下定了决心,你既然救了我的命,这一辈子我这条命就是你的,你放心,就算别人都不支持你,你还有我,我支持你!”

“彩蝶,谢谢你!”和琳的声音十分真诚,“谢什么?这不都是我应该做的么?”郑彩蝶说着话一笑,听起来很开心的样子。可是门外的郑淑华却知道,在郑彩蝶开心的笑容之下,一定隐藏着自己女儿数不尽的心酸烦恼。

心下凛然,她不免暗中埋怨郑信:“为了前途,就这么将彩蝶一生的幸福都赌了上去?”又怜惜郑彩蝶:“女儿啊女儿,婚姻大事,岂能如此儿戏?明知道人家有喜欢的人,还这么低三下四,世间男子何其多,为什么你偏偏就看上他了呢?”这么想着,她不禁对和琳好奇起来,眼睛一转,咳嗽一声,推门走了进去。

“母亲?”和琳半靠在床上,郑彩蝶坐在床头一把小杌子上,正在给和琳按摩双腿,猛听外边有人,回头见是郑淑华,脸上一热,兔子似的跳了起来。

半年多没见了,郑淑华感觉女儿好像长高了些,却比离开的时候瘦了点儿,精致的小脸儿比以前黑了,浑身上下透着精神,倒真的有了点大人的样子。

“女大不中留啊!”暗暗感慨一句,郑淑华一笑,说道:“你还知道有我这个娘亲啊,回来了也不去看我……这位是……?”

郑彩蝶的脸上火烧似的,双手捏着衣角搓弄,又愧又羞,低着脑袋不敢吱声。和琳也有些不好意思,想偷腥吃的猫被主人发现似的,早已跳下床来,见郑淑华问到自己,连忙躬身施礼,说道:“伯母好,我是和珅的弟弟和琳,小名儿福宝,伯母叫我福宝就是了!”

“福宝?原来是和大人的弟弟,失敬失敬,”郑淑华嘴里说着,眼睛上下打量着和琳,见他十几岁的样子,脑门剃的趣青,浓眉大眼儿,穿着一身江崖海水的蟒袍,乌亮油黑的大辫子用红绳子挽着垂在脑后,彬彬有礼的样子,像一把未曾出鞘的宝剑,浑身上下洋溢着一股子朝气,让人一见忘俗。

“好帅气的小伙子,难怪彩蝶看上了。”心里暗赞了一声,郑淑华敛身还礼,暗说彩蝶真要跟了这样的小伙子,倒也搭配,只是……烦恼顿生,却不表现出来,笑着说道:“既然小和大人不跟伯母客气,那伯母就不跟你客气,就叫你福宝了……福宝啊,我这女儿从小被我和达信惯坏了,没少给你惹麻烦吧?你可得多担待着些!”

“哪里哪里,伯母说笑了,彩蝶妹妹巾帼不让须眉,独身远赴大清求援,颇有伯母的风范,我是十分佩服的……听说这次罗城被困,全是伯母主持大局,用您誓死守城,与罗城共存亡的决心鼓舞了大家,这才等到了援军,如此风范,让人心折,我大哥跟三爷提起您来,都夸您是女中豪杰呢!”

这话倒是实话,并不因郑彩蝶是郑淑华的女儿,和琳就拍马屁。事实上,别说一介女流,当时情况那么危急,就算换个爷们儿,也未必能做出郑淑华那样的选择。和琳实话实说,一点都不昧良心。

世人皆爱听善言,郑淑华也不例外,闻言心里暗喜,客气说道:“福宝可别再夸我了,再夸几句,伯母都快分不清东西南北咯……对了,我过来是叫你们吃饭的,和大人跟福大人呢?”

“晚辈也不清楚,许是有事去了吧?他们俩住隔壁,出去的时候正好彩蝶过来,晚辈也没顾得上问他俩,不过,想来也走不远,找到春梅也就找到他们了。”

“这样啊,”郑淑华点了点头,心里疑惑:忙忙乱乱的,也没顾的上注意,这俩人人生地不熟的,到底能去哪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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