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衣转头,右手倏然一翻,便将那个精巧的铃铛接在手中,在慕容瑾马车里,她就发现这个小铃铛的不凡,此刻仔细打量时候,发现小铃铛内部涂抹了一层妖冶的绯红色。
“千里铃,之所以能感受对方的位置所在,其诀窍便是在这绯红色上,这是用一对乱火鸟的鲜血涂抹而成。届时,你挂在马车上,就能感受到其中的奥妙了慕容瑾在身后解释道。
龙衣并没有说话,握着铃铛,悄然钻入了马车里。
慕容瑾望着扬长而去的马车,英俊的脸庞露出一抹惆怅之意。
龙衣啊,你要孤怎么做,才能得到你的芳心呢。
这乱火鸟,是生活在死亡沼泽的一对奇异鸟类,之所以叫乱火鸟,便是因为其鲜血如烈火般浓艳,且涂抹后放置百年都不会掉色。
当然乱火鸟最珍贵的地方并不在此,若是用一对成年恩爱的雌雄乱火鸟鲜血混匀,涂抹在两个不同的物体上,彼此之间便能互相感受到对方。
这乱火鸟的忠贞,比鸳鸯要忠诚数百倍,因此它们的鲜血才会有这么奇特的神效。
当然一来乱火鸟珍惜无比,且死亡沼泽危险重重,要寻找乱火鸟何等艰难,更何况是一对恩爱的乱火鸟。
所以这铃铛的价值,远远超过慕容瑾之前送给龙衣的凤凰石。
“龙衣,孤将两件最珍贵的东西都送给了你,你可不要让孤失望慕容瑾望着远去的马车,缓缓道。他所说的两件最珍贵的东西,其一,是扳指,其二,便是这铃铛。
……
小环小心地将铃铛挂在马车里,当挂好铃铛后,嘴巴撅着,似有些不满意。
“小姐,捷北王对你这么好,你为什么每次对他都冷冰冰的呢?”小丫头开始为捷北王打抱不平了。
龙衣瞪了小环一眼,这小丫头懂什么,恐怕是被捷北王那张英俊的脸蛋给迷晕了吧,居然帮着外人数落她了。
“小姐,俗话说旁观者清,站在我的角度,我真的能感受到捷北王是对你真心的,要不小姐再好好想想?”小环见龙衣依旧一副无动于衷地样子,小丫头有些急了,继续劝道。
天底下有多少女子,都想嫁给捷北王啊,可偏偏自己小姐,一副风轻云淡的样子,她都替小姐着急了。
要是此刻错过捷北王这么好的对象,以后再要找和捷北王一样的对象,恐怕比登天还难了。
龙衣并没有听小环唠叨,一双清眸紧紧盯着挂在马车前端的铃铛。
“叮——”
“叮——”
……
马车每颠簸一下,铃铛就发出一阵动听悦耳的声音,不过奇怪的是,每次铃铛发出的音频却不一样,正在慢慢减弱。
“我明白了龙衣忽然这样说道。
“太好了,小姐你终于想明白了——”小环激动地热泪盈眶,这下好了,拨开云雾见月明。要是小姐和捷北王在一起,就再也不用看到龙菱那对贱母女了。
捷北王这么好,小姐一定会幸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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