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等丫鬟,绝色丑女 第四十一章 麒麟怪物

作者 : 野豆

不发抖才怪,我差点都怕得站不稳了。

“那是个什么东西呀?”在我所有的认识中还不能将它归类。

李英杰凝神静思一阵,“此物面部像马,蹄子像牛,尾巴像驴,整体看上去却又似鹿非鹿,似马非马,似牛非牛,似驴非驴,极像传说中的‘四不像’。可是我等所见的这怪物,浑身充满火焰,样子极度凶残,如果我没有猜错,它该是火麒麟才对。”看他见多识广的样,我不禁有些佩服。

他的解说提起了我的记忆,我恍然大悟地道:“是了,火麒麟好像就长这样。”我小时候听长辈们讲过有关火麒麟的故事,却没想到今日能够亲眼见到,说来是荣幸还是不幸呢?其实没有被吃掉才是最大的庆幸。

李英杰点点头,朝我一笑,“我们伟大的英雄,你救了我们三人,现在也该回去了吧?”

呵呵!说得我好伟大似的。

我侧头看看那石门,“你说火麒麟会从里面撞出来吗?”它若出来,天下间只怕无人能敌,因而我不得不担心。

“这石门如此之厚,谅它也撞不出来。”李英杰说得很有自信。

看他这么自信,我放心了不少,抬腿走了两步,却突然发现脚板疼得不行,我刚才专为小命担忧,没想到脚下经我的磨蹭竟然流出了血。

“哎哟!好疼哦!”我一坐到石头上,翻过脚板来看,可是脚底下沾满了泥,想看也看不清楚。

“伤口又裂开了是吧?”李英杰一脸诚心地询问。

我感激地瞥他一眼,苦恼道:“我好倒霉哦!”

“还是由我来背你回去吧?”李英杰蹲来,面露笑容,“看不出来你小小年纪还挺勇敢的,神气自若,临危而不乱,有大将风度哦!”尽管夸吧!赞赏的话多听两句也无所谓,说不定还能耳聪目明哦!

我“嘿嘿”一笑,“看你臭屁臭屁的样,马屁拍得不错嘛!”

李英杰大概是没想到我一个女孩子家会这么粗鲁,他先是一怔,继而冁然一笑,“看不出来你还挺有意思。”

“你看不出来的事还多着呢!”我单脚立身站起,“你不是要背我吗?那我就再次勉为其难地让你背吧!”老实说被这么个大帅哥背着确不失为一美事。

李英杰苦笑两下,转身背起我,“好像我吃亏要多点吧!”

说起吃亏我忍不住有火,那笔账我还没给他算清楚,他居然就比我吃亏了?我敲他脑袋一下,“你给我记好点,你还亏欠我一大笔,现在就当是让你赎罪。”侧头一看钟云秀,她居然还像根木头似的望着石门发呆,大概是余惊未灭,被吓傻了,“钟云秀,该回家了。”

“啊?”经我一呼,她灵魂总算归壳,张了张嘴,微颤道:“没——没事了吗?”

石门都关半天了,她竟还没反应过来,这反应未免也太迟钝了吧!我还以为我都算吓得够厉害的了,怎料还有比我更甚百倍的人啊!

“没事了,再不走就会有事了。”为了激发她的潜能,我又出言吓唬她。

她脚下果然害怕地动了动,却忽地一个踉跄栽倒在地,实则双腿发软的象征。

“李英杰,隔得这么近,你怎么不拉她一下。”见美女倒地,李英杰无动于衷,我不禁有些为之打抱不平。

“那我也得有三只手才行啊!”他口气还挺冤枉。

“不对呀!在石洞中你不是也同样挪出一只手去拽着她跑吗?”想起那情形我觉得他分明是故意不拉的。

“那不是情况危急吗?再说现在她摔这么一下,兴许就醒过来不用害怕了。”理由还挺多,十足是个不会怜香惜玉的主。

钟云秀狼狈地爬起来,“让你们见笑了。”她不管何时何地说话都显得规规矩矩的,像是经过特殊的训练。

李英杰瞥过她一眼,“走吧!”

进了树林,李英杰在前领路,直直往山下行去。这山上遍布树林,任谁也想象不到原来山腰的地方还有个险象环生的连环洞宇。

下了山,眼前出现一道弯弯的溪流。鄙人差不多两天两夜没喝过水了,此刻一见,蓦地渴得不能自己,忙自李英杰背上下来,在上游的地方饱饱地喝了一顿。

李英杰被关了三天三夜,达到毒水都忍不住要喝的地步,这会当然不会落后。相较之下,人家钟云秀就比较矜持,扒开表面的水,轻轻捧了两捧,有如蜻蜓点水般喝了两口,又取出丝巾沾湿了水擦擦脸和脖子,那景致当真有如出水美人一般,是个男人都会看呆了。但我却发现李英杰好像没兴趣,真搞不懂他是什么做的。

我为此看看钟云秀,又看看他,表情一阵的奇怪。

“怎么啦?”李英杰诧异地瞥我一眼,又顺着我的目光去望钟云秀,“人家洗脸有什么奇怪的吗?你又犯什么神经了?”

好像我在他眼里随时都神经兮兮似的,我白他一眼,“真是不懂欣赏。”

李英杰一下反应过来,鬼魅地一笑,“你好像比我还色,呵呵!”

什么鬼话呀!我再色能对女人感兴趣吗?切!我捏起拳头朝他脸上一比,“你别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来,不想死就给我滚远点。”这人是很帅气,可也像燕丹一样的欠揍。

我和他谈话随意,貌似一天时间就混熟了,可是扪心自问,好像潜意识中早就与他相识了似的,这感觉的由来我说不清,使劲的动脑子想,记忆却又像是遮了一层面纱,怎么努力也看不清后面的内容,我于是只得定位于蒙蒙人海中,总会有一些似曾相识的人。

借着溪水,我清洗了一下双脚,这才发现右脚底下开了一个口,难怪会疼得那么厉害,为了避免伤口受污化脓,我仔细的把伤口清洗一下,确定无物后这才放下心来。哪知这原本已经凝住的伤口,在我的洗涤下,又撕裂开来继续流血,疼得我一阵咬牙。

拿出我惯用的白色丝巾,我忙将伤口包扎起来。待回去了一定要好好的消一下毒,我可不想下半辈子一瘸一拐的走路。

钟云秀见我的举动,向我走来,柔声道:“子西姑娘,很疼吗?”

李英杰总是子西子西的叫,大概她也知道我的名字了。我看她一眼,摇摇头,“还能撑得住。”

她友好地一笑,“多谢你的救命之恩。”

“哪里,我也是为自己嘛!”把我当成恩人我还挺不自在的,虽然在处理雷扎和整个逃命的过程中,我起了举足轻重的作用,但我也为自己啊!解救了她,颇有些顺路带货的味道。

李英杰不知从哪冒出来,递给我们几个野果,“别光顾着道谢,吃点东西填肚才是大事。”

“谢谢。”钟云秀接过野果,轻轻咬了一口,脸有些羞红。

而我就不一样了,大大咧咧地接来,猛然一口咬下,我饿得恨不得整个塞肚子里去,连吃的过程都省了。李英杰看我的吃相,迭不失笑将出来,“又没人跟你抢,你就不能慢点吗?”

这小子,竟敢戳我的短处,我瞪他一眼,“我怎么吃关你屁事?”

“行了。”李英杰摆摆手,“当我没说。”

解决了肚家的问题,我又在他背上上路了,话说福兮祸所伏,祸兮福所倚,我因光脚而受了一伤,却因此不用走路,美哉美哉!

过了小溪,在一条羊肠小道上行了百来米,前方突然出现大队人马,领头之人我见过,季子是也,那日他来小店中接走陆娴姬的冷酷模样,至今让人难以忘怀。

见了我三人,他快马加鞭地奔过来,“子西姑娘,见到你真是太好了,吾等受二小姐之命,已四处寻了你两日。”

他说话时目不斜视,显然领的命令中只有我,其余人等他概不关心。陆娴姬还算够义气,我为她吃了这么多苦,而她则把一向傲然不容一物的季子派来找我,算是对得起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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