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叔叔,您叫我?”常乐一掀大帐门帘,走了进来。
“常乐,于老弟此番偷袭元军大营,烧了他的粮草,实乃大功一件,明日于老弟就要大战铁骑军,今夜我们喝个痛快!明日看于老弟如何大显神威,大败铁骑军!哈哈哈!快去备酒!”,“好嘞叔叔!”常乐去了。
“于老弟,看起来忙你是爱江山更爱美人啊!有情有义,我喜欢,你不知道,咱们的教主张无忌也是如此,他那红颜知己赵敏,便是元朝汝阳王之女,人长得漂亮不说,智慧更是天下无双!武功也不错,整个一个巾帼不让须眉呀!真令人羡慕!我看老弟你呀!弄不好也会走他的道!哈哈!”常遇春会心地笑道。
“大帅,从来没听说你的个人私事,您也应该有个红颜知己吧!”于飞扬笑道。
“你小子,想套我的话,坏死了!”常遇春顿时陷入对往事的追忆之中,长叹一口气道:“嗨!我年轻之时,还没有你大,就有一位红颜知己,她叫冷月娥,是南阳总兵冷汗章之女,我二人青梅竹马,两小无猜,谁知天有不测风云,那一年,由于她父亲是汉臣,遭奸臣陷害,满门抄斩,等我去时,为时已晚,从那以后就再也没见到她!不知是死是活!不过可以肯定一点的是,她当时不在家,得以逃过一劫!”
于飞扬感慨道:“不想大帅还有这样的经历,那后来就没有一点消息吗?”,常遇春摇了摇头,一脸的无奈。于飞扬劝道:“别灰心,我这个人就是乐观,什么事都不在意,我想总有一天你们会再见的!”
常遇春笑道:“老弟,再见面又如何?若是她嫁了人,见还不如不见!”,于飞扬道:“那就看你们好到什么程度了!这么多年,您不是也没再找吗?还不是因为她吗?”,常遇春哈哈大笑道:“于老弟,我越来越喜欢你了!你简直就是我的知音!肚子里的蛔虫!”两个人彼此会心的大笑起来。
第二天接近正午时分,常遇春正在中军大帐中端坐,探子来报,说元军大队人马杀到,离大营不过十里地了,“再探!”常遇春道。
“飞扬,全靠你了!”常遇春看了看一旁的于飞扬道,于飞扬胸有成竹道:“大帅放心,飞扬这就去准备上阵!你可以放心的把元军放进来!您要是有兴趣,还可以坐在大帐之外欣赏战景!”
“哈哈哈!老弟可真逗,好,我这就出去给你观敌了阵!走吧!各位!”他带着手下的将军们走出大帐,就坐在大帐门口,往远处观瞧。
于飞扬大步往大营前面的空地走去,从外表上看,什么也看不出来,但是当他走到场正中间时,大喊一声:“弟兄们,都准备好了吗?”顿时场上响起一声炸雷:“准备好了!就等着敌人来了!”,于飞扬满意的笑了笑,这种战术,在当时可说是绝妙之计,但是却不适应于现代战争,太落后了!
没有读者的支持,作家的世界是悲哀的,没有粉丝的作家,是失败的,看了这部小说后,如果您还觉得可以的话,支持司马鸿飞一下,点击收藏和推荐,司马鸿飞会以更加勤奋的态度去耕耘自己的作品,让您尽情欣赏!给什么都行,就是别给口水!会淹死人的!给个红包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