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枪VS名器 第十章 清雪招亲

作者 : 洗尘

这个样子才符合自己貌似十**岁的外表,以及燕云城燕族子弟的身份。

好在尖角在北龙达到武王阶后,已经能够自动隐去,算是给北龙的出行带来了最大程度的方便。

一切准备就绪,只待明日和尹宝告别。

还有一点时间,北龙也不想浪费,刚好在这人际罕见的地方可以试验一番老豹头传授的元神之妙用。

识海之内,元神小人正端坐于树下,或许是元神本就是因为此树的叶子而凝结,所以元神对此树有一种特别的依赖感,似乎在此体悟功法会更加清明透彻。

经过了上次元神出窍后的体验,北龙是再也不敢妄动,只待自己有把握凌驾于本界天道之时,才是元神任意遨游之日。

北龙试着把自己的元神意识也进行分割,就如同当初识子培养成识体,进化出识海以后,随着识海宽度扩大和强度的提高,就可以分离出一丝丝**的神识,随着主体的意志飘逸在外,用来分析、渗透、移动甚至攻击其他物事。

就像自己身上掉落了一根毛发,元神小人轻微蹙眉,一缕心神就从其身上分出,随着北龙的意识,瞬间抵达千里之外。

原本,北龙自凝结成元神后,不用任何动作,方圆千里的任何角落都能明察秋毫,比视线所及尚且清晰数倍,而且是全方位,立体的角度。

北龙的心神降临在万里之外后,随意的试了试,发现比原来的元神未出时的神识好用多了。不管是韧性还是强度都提高了无数倍,如果说原来的一缕神识能够就像一滴水,那么现在的一丝心神就像是一桶水,可以流得更长远。发挥出原来不敢想象的作用。

心神飞遁的速度居然比神识快了近十倍,更是可以无限持久,只要你的元神不灭,有足够能量可以消耗。而六觉的感知强度比起神识更是提高了近百倍,对整个世界的认识更加直观细致。

北龙联想到好多。太古之时,众多生灵大多都只修肉身,肉身越大,身体越强横,只有那些天生身体受限的生灵,才会钻营它道,而元神之道正是其中一种。元神遨游天地,也有很多意想不到的好处,待到第二世北龙昙花一现之时,众多只修肉身者多已不见踪迹。

是路途太过艰难?半途陨落还是这方天地更适合元神之路?

到得如今,据老豹头所言,不论大千世界还是中千世界,大多只修元神,即便如小千世界炼体者,在抵达中千世界后,听闻炼体之路行走不通,绝大部分都会转修元神。

这是为何?记得黑龙所处太古时代,炼体强者众多,最有成就者莫过于盘古。而巫族每一祖巫更是都有准圣实力。

不过现在想不明白,就先不去管它。多多模索元神之用才是正途。

一夜无话,时间在北龙探索中不觉的流逝。

老豹头在清晨时光,上来拜见北龙时,本想把这些年培养的手底下实力尽数交给新主。但是北龙执意不肯,说是如今非常时期,北龙本人对外神秘一点没有坏处。只收了一串印有老豹头神识的手链,以作备用。

老豹头原本打算一直跟随北龙,却被北龙劝住,一方面,让他在此大量搜集南北两国之罪犯,另一方面,除了一些特殊的地方之外,老豹头神识随时可以覆盖半个北屏星,所以也不用一直跟随在旁。

北龙和老豹头作别,还特地去晨炼的地方和小白告别,在飞出北极之地后,才自空中落地。毕竟他现在表现的只有武尊高段修为,被人看到在空中飞掠可就露了馅儿。所以这点时间是不能节省的,何况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他还是很乐意体会一下如今天地的不同的。

小雀飞在最前,北龙的一丝心神附着其上,千里之外北龙一路飞掠跟随在后,一边奔驰,一边思量回去后如何掌握燕族。

想到燕清雪的率真可爱,嘴角不自觉的浮现微笑,这个堂姐,小时候对他一直关爱有加,三年前最后一次见她时就已经出落得水灵灵的了,只是有点抑郁,现在应该更加漂亮了吧。也不知道有多少追求者?

不过因为近百多年来,燕氏不出碎空强者的缘故,一些超然物外的强者还是情愿和燕族保留一定距离,只有那些此生无望飞升的家族才刻意和燕族交好。

所以上门求亲着虽然不计其数,却没有一个能够入燕清雪的眼。就在这时,忽然一个声音传入北龙之耳。

“臧子夏,你就死了那份心思吧,癞蛤蟆也想吃天鹅肉!除了自身实力稍微比我高一点外,论相貌,论身世,哪样你能跟我比?如果再不识相,在这荒芜之地,别怪我不客气了!”

说话的是诺亚城城主的独子,名叫玄风尚。生来懒惰,性情轻浮,在诺亚城作威作福都有其父玄宁若照料,如今是因为燕云城传出消息说要给燕清雪招亲,所以带了几个护卫,备了厚礼,正走在赶往中洲的路上。

诺亚城是属于黑角国最北的一个城市,因为远离白朱国的战乱,又盛产水精金,属于那种舒适而用没有危险的城市,城主玄宁若为人精明,又是将帅玄冉天惟一的远房族亲,靠着这一丝关系,他才能捞到这个肥缺。

玄宁若这些年欺上瞒下,私下克扣了不少精金,财大气粗,备下厚礼,希望儿子能够抱得美人归。他不放心的是玄风尚的脾气,所以特地分出一个武皇级的护卫给他。诺亚城也就仅留一个坐镇。

维持着两个武皇级强者的修炼所需,就差不多花费了其这些年来牟取的半数财力。所以,他想到了近些年来风头正盛的中洲燕族。倘若能够联姻成功,可以借助燕族势力,得以入主中枢,在军方又有玄冉天支持,凭借自己的隐忍和机谋,说不定可以把持白朱国朝政。

再说,燕清雪本身便是在北屏凤榜上有名的人,所以这桩买卖只赚不亏。

被玄风尚叫住的却是诺亚城的一个乞儿,叫做臧子夏,不修边幅,不知从哪冒出,近年来一直待在诺亚城,也算是赫赫有名,手底下一帮混混,被他治的服服帖帖。

玄宁若正想找机会治他,只是苦于没有借口,对其身份来历又一无所知,所以一直没有下手。

玄风尚却不明所以,想着自己前去求亲,遇上这臧子夏,隐隐中透露的意思居然和自己一样,焉能不怒?

对方虽然有武尊中段修为,怎奈孤身一人。自己修为虽然不济,但也有武尊初段实力,身边又有武皇强者护卫。在走出诺亚城范围后已经对其动了杀机。

“呵呵,玄公子,误会误会,前面的都是和公子开玩笑,公子英武神勇,此去定能击败所有强者,抱得美人而归。在下并没有别的意思,只是顺路,前去瞻仰公子无敌风采!”臧子夏略一思索,便匆忙辩解道,马屁之声响了一地。

玄风尚尽管傲慢暴虐,但心智不低,马上听出了臧子夏言语中的敷衍。但其中对他的吹嘘捧场,还是乐意接受的。

只是这也不能打消他已经产生的杀机。正待给武皇护卫传音动手之时。又听得臧子夏的声音传来:

“却说着燕清雪小姐,本人还和其有过一面之缘,真是人如其名,清丽月兑俗,冰雪凝脂。如果玄公子有意的话,在下兴许还能够说得上话原来是臧子夏见玄风尚杀心不减,连忙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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