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可气的是,这个假冒胡军的人,他竟然没有辨别出来,可气,可恼,冲着那男人大喊道:“你要杀的人是我,不要伤及无辜,死前你总要让我知道,是谁想要了我的命,总不至于,到死都死的不明不白吧!”
这个时候乔恒竟然出奇的平静,脸上还挂着一抺笑意,不仅不慢的向那钱奴走去,冰魄一怔,不知道这乔恒是想干什么,难不成真想上前去送死,就在刚才,那钱奴手里的匕首才在他脖子上开了条口,现在他不会是想让整个脑袋都搬家吧!
微微蹙了蹙头,挡住乔恒的去路“主子吩咐,让属下一定要把你安全带回驱灵工作室,请不要为难我们。”
“回去?”钱奴不屑的冷笑道:“你认为你们俩个人,还能够回得去吗?我奴钱所杀的目标,没有一个能够从我手里活着离开,这个原则以前不会打破,以会更不会打破。”
“哼……!你休想”冰魄毫不畏惧的冷视着钱奴,她自知自己不是钱奴的对手,那么自己主子自然早就知道了,她相信,主子既然知道她不是对方的对手,还派她来,这其中定是有原因,至于这个原因,看来马上就要揭晓。
乔恒走到冰魄面前,心中甚是感激,但不能因为救自己的性命,就让面前这个二十左右的小姑娘丢了性命,他看得出来,这个假冒胡军的人,不是一般人,何必让人白白为他丢了性命:“谢谢你的好意,也谢谢你家主子的搭救之心。只是这人是冲着我来,不必为了我而舍了你的性命,若是如此,还不如直接杀了我。”
冰魄看了一眼,满脸坚定的乔恒,有一丝丝的错愕“你难道不怕死?你要知道。我若是不救你,你非死不可,我若是救你,还有活着的希望。”
乔恒爽朗一笑,那笑容中无一丝恐惧,反而多了几份豁然“死。人生在世谁不死,又有何惧,你若救了我,弃了你的性命,我宁愿。死的那个人是我。”
冰魄心中一暖,她的性命也值得一个男人去在意吗,世人,不就是只在乎自己的性命,而无视别人的性命吗?、
她还记得,当初自己被人绑在火场,所有人都想活活烧死她,原因就是因为,她是个诡异的人,是个会在夜晚变成狼面人身的人。怕她会伤及村民,所以村民们要将她活活烧死。
若不是被过路的龙煜救起,她现在早已经在阴曹地府了,所以她才誓死追随龙煜,她的性命连她自己都不曾珍惜过,重视过,可眼前这个男人,竟然宁愿自己死,也不愿意让她护救,原因便是怕伤了她的性命。
这是除了龙煜以来。第二个重视她性命的人,这样一个好男人为何要让他死呢?所以她不会让他被钱奴杀死,不仅因为是龙煜给她的命令,也因为男人的那番话,值得她以死相拼。
“我说,你们能不磨叽吗?要打就快点,不打就直接让我杀了,哪来这么多废话可说”不远处的钱奴,一副不耐烦的样子,他还想马上完成任务,领钱走人,可没时间陪他们在这里耗着。
乔恒冲着冰魄笑了笑,向钱奴走去,边走边说,“你急什么?我们不是你对方,就算跑也跑不了你又何必急于一时,只是,就算杀我,你总要让我死的明白一点,不能让我死都不知道,是谁想害死我吧!”
钱奴耸了耸肩,“你真想知道?那我就告诉你,反正你已经是要等死的人了,知道也无妨,杀你的人,就是h市的富豪之一,我想,我已经说的够明白了,你也应该知道自己得罪过谁吧!”
乔恒嘴角的笑容多了几分:“你说的可是h市地产界的龙头老大,万世鸿?可我与他并没有什么恩怨”
钱奴只是耸了耸肩,没给验于乔恒明确的回答,只是说道:“我不管你与谁是否有恩怨,我只管完成任务”说到,手中那把匕首一晃,匕首的寒光晃到了冰魄的眼睛上,刺的她双眼生疼,下意识的用手遮住。
可就在这一瞬间,钱奴的身影已经来到了乔恒面前,匕首直接向乔恒的胸口刺去,乔恒脸上没有一丝惧怕,只有淡淡的笑容,站着一直都未动,直到那把匕首刺入他的胸口,鲜血如打开的水龙头一般,喷洒出来。
等冰魄上前阻止时,匕首已经插入乔恒的心脏,鲜血如一朵朵绽开的花朵,滴落在地上,她心中一疼急忙上前扶住乔恒,担心的语气道:“你……怎么样,我这就送你去医院。”
乔恒冲着冰魄笑了笑,拔掉胸前的匕首,轻声道:“我没事,这是假的。”
“假得?”冰魄一愣,见乔恒确实不像是有事的样子,如是匕首真的插入他的心脏那么他肯定是必死无疑,又怎么会像无事的人一样,甚至连脸色都没有丝毫苍白。
“你……你怎么会没事,我这一刀,可是致命的一刀”钱奴惊诧的望着一脸笑竟的乔恒,显然不敢相信自己那一刀会失手,因为这一招他从未失手过。
虽然看起来简单,但是想不差一分一毫的将匕首刺入对方的致命点,这不是一般人能够做得到的,因为就算匕首刺直接刺入心脏,也不会至对方在一秒内立刻死去,但是在心脏的右上角有一个穴位,那才是真正会致人在一秒内死去,他这一刀就是刺入他的至命穴位,可他非旦没死,连眉头都没有皱一下,这怎么可能,任何人中了这一刀,都是必死无疑,但是他去没事。
“怎么,你很意外我明明被匕首刺入了心脏却没有死吧!”乔恒拿着手中的匕首看着上面满是触目的鲜血,风轻云淡的说道:“因为我是僵尸,你根本就杀不了我,区区一把匕首能奈得了我吗?简直就是不自量力。”
乔恒这话一出,不仅让钱奴怔惊,也让扶着他的冰魄吃惊,她怎么不知道乔恒是僵尸,也没有听主子说过乔恒是僵尸,只知道他是一个纯阳之体的男人,体内的血能够驱鬼捉妖,怎么一转眼他却变成了僵尸。
这简直是不可能的,可若是他不是僵尸,那么为何他被匕首刺中心脏,流了那么多血却还像没事的人一般,脸上看不出任何受伤的样子,奇怪,真是奇怪。
“你说什么?你是僵尸?”钱奴身体一怔,之前,他可是亲眼见过,那个红发僵尸,本来他以为这世上不可能会有僵尸,之前说警察局有僵尸,那完全是照着雇主所给的说辞,当时他还觉得这是无稽之谈。
可现在看来,世上有僵尸,并不是无稽之谈,但是雇主明明是让他杀人,却没说,这个人是僵尸,稍稍分析了一下,他认为眼前的乔恒不可能是僵尸,“你说你是僵尸,有什么证据?”
乔恒依旧笑容可拘,重得的拍了一下,自己的胸口的流血处,只见鲜血喷的一下洒在地上,“僵尸是不死不灭的,你看我现在不是活的好好的,若是人,你这一匕首早就让我毙命了,看来,那人让你来杀我,是想让你来送死吧!纵然你功力再高,也杀不死僵尸,偌是不幸被僵尸杀了,那可就得不失偿了。”
乔恒说着,一步步向钱奴逼近,脸上同是那副笑容,只是这一刻他的笑容中掺杂着阴狠与冰冷,嘴角噬血的笑容也越来越深了。
钱奴浑身一为颤,难道他真是僵尸,否则不可能被匕首刺中心脏还能完好无缺,看他胸口上涌出来的血,并未让他的脸色有所苍白,是人绝对不可能会出现这种现象,那么排除人的可能就是,他真的不是人,想到这里,他心中咒骂万世鸿怪不得出那么多的高价,原来是让他来送死。
钱奴下意识的向后退了步,他虽然视金钱如命,可若是死了,那么金钱也买不回来他这条命,看来只有走为上测,否则搭上自己的性命那可就真的得不失偿,不在多想,他转身跃起,匆匆逃离,金钱和命相比,当然他还是选择留命。
乔恒见钱奴仓遑逃去,紧绷的神经才松了一口气,全身的冷汗早已经将衣服打湿,天知道他刚才有多紧张,心脏都快跳出喉咙,可还是被他硬生生的压了下去,真以为他什么都没看出来吗?
胡军与他同事多年,对于胡军的了解不说多,也略知一个,胡军就是个二痞子,纵然是警察出生,也掩盖不住他身上的痞子气息,还有就是胡军的手臂上有一片胎记,而这人的手鼻上却有很多刀伤,更让乔恒怀疑的一点,便是每个警察的虎口处和食指都有厚厚的老茧,那是常年扣动扳机所留下的痕迹。
而这个假冒的胡军,虎口处并没有任何老茧,当时他就怀疑这个人并不是胡军,只是一个与胡军长的一模一样的人,所以他才想独自一人与他相处,看他到底有什么目地,只是没想到,这人却是万世鸿派来杀他的,还好他多了一个心眼,否则今天是必死无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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