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婆是吸血鬼 第四百六十四章 秦皇淫政

作者 : 可乐红酒

中国北部陕西省,秦皇陵里

韦伯斯特无力躺在地上,全身有如干尸一样,完全没有一丝水份或是鲜血,有的只是还没有彻底模糊的意识,还有那一双可以动的绿色眼睛.

忽然,一条树枝出现在韦伯斯特的嘴边,韦伯斯特艰难的张开嘴咬住树枝,树枝立刻开始枯萎,最后变成一丝尘土。

忽然,又一个苹果放在韦伯斯特的面前,韦伯斯特也没有办法只有张嘴去咬,苹果也立刻就开始枯萎,最后变得又干又枯,就像是苹果干……

“我说……”韦伯斯特还没有说出来,一条树根又出现在他的面前。继续咬吧,反正这样可以稍微恢复一些体力。紧接着就是橘子、香蕉、仙人掌(PASS)、榴莲(PASS)、葡萄、樱桃,反正就是树林里能找到的一些东西,都试了一次。只要是植物韦伯斯特其实都可以吸,只是几乎没有什么太大的作用而已。

“想我银政天下无敌,盖世无双,英勇非凡,相貌堂堂,风靡万千少女,且改变社会风气,人见人爱,车见车载,棺材见了自动开盖。岂知原来吸血鬼不止可以吸血,想不到连果子也可以吸,树枝也可以吸,如果是这样的话我以前杀人呢?韦伯斯特,能告诉我这里面有什么技术含量吗?”

韦伯斯特非常生气的问:“现在我可以说话了吗?你可不可以帮个忙把我弄到森林里面去,你把我给吸干了,现在好歹让我恢复行动能力吧。我是精灵被转化成吸血鬼的,所以我只能吸植物,我只能吸大地的力量。你是由人类转换,所以你必须吃人,没有任何技术含量。”

“真是让我太遗憾了,我还以为终于可以换一换口味了呢。”银政当然非常失望,不过也没办法,是韦伯斯特让自己复活的,而且同为吸血鬼,所以稍微帮一下忙也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银政抬起韦伯斯特干枯的身体就往秦皇陵外走去,到了一个树林之后将韦伯斯特往树林里一扔,之后就没自己的事情了。

“唉呀~~朕的江山,寡人又回来了,孤王一片感慨,一定要作一首诗,以明心智。”银政站在森林旁边,欣赏着山河壮丽,心里无限的感慨以至诗姓大发,不过现代人的语言还真是丰富,韦伯斯特的鲜血里得到的语言就有好几百种,不过大多数自己都没有好好品尝,但常用语言还是勉强可以的。还好,在韦伯斯特的记忆里,现在几乎只用一种语言了。其实真不知道用哪种语言作诗比较好,还是用中文吧,这才是自己的母语。

大概半个小时之后,韦伯斯特从森林里跑出来,非常客气的走到银政的身边。

“陛下,你站在这里等我吗?我好感动。”

银政点了点头:“是啊,欣赏一下朕的江山壮丽,一边等你一边作诗,我准备学学文人,银诗作对。”

“唉呀~陛下真是雅姓啊,对于一个沉睡了两千多年的帝王来说,有此等文采也必定是一位千古留名的明君。不知小的是否有幸欣赏一下陛下的文采。”

“那自然是无有问题,你可是让朕复活的功臣,等朕回宫之后必定封你一个阳伟大将军。像太阳一样伟大的将军,这个名字不错吧。”

韦伯斯特点了点头:“那就多谢陛下了。你的诗……”

“寡人这不正在酝酿感情吗?已经有第二句了,马上第三句就出来了。”

“陛下,我可进去半个多小时了,你才只有两句诗?要不我再进去半个小时试一试?”

“不必,你先听我两句。为感谢你让寡人复活,配合朕的江山壮丽,朕现在就银一首诗给你听。千年王八万年龟,一枝红杏出墙来……”

“陛下,我总算是知道你焚书坑儒的原因了。”韦伯斯特擦了擦脑袋上的汗水好奇的问:“陛下,你现在准备干嘛?”

银政稍微想了想:“招集寡人的军队,虽然朕已驾崩多时,但效忠寡人的部下一定代代相传,集合寡人的部下,大开杀戒重登帝位,改国号为‘秦’重振我大秦千秋万代,一统江山。”

“陛下,也许你从我鲜血里面得到的信息不是很多。现在所有的国家都灭亡了,这个世界几乎没有什么人类还活着。现在人类的聚集地大概就只有三个地方,卡玛利拉、撒巴特、天堂岛。”

银政点了点头:“那简单,朕集合寡人曾经的部下,冲进卡玛利拉杀光那里的吸血鬼,改国号为‘秦’,重振我大秦千秋万代,一统江山。”

“陛下,你的部下几乎都死光了。你可以说一点靠普的事情吗?我把所有的一切都压在你的身上了,为了让你复活我可是千辛万苦,你得罩着我才行啊。”

“那自然是无有问题,寡人可是千古一帝,会没有想到现在的情况吗?寡人早就猜到了,当寡人再次苏醒之时,寡人的部下基本上都死光了,虽然寡人的部下虽然已死光,但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在寡人灵寝之下藏有金银财宝,可作我大秦的运作资金,买粮草,买武器,买装备,买士兵。组成一个强大的军队,冲进卡玛利拉,杀光那里的吸血鬼,改国号为‘秦’,重振我大秦千秋万代,一统江山。”

韦伯斯特都快要哭了,秦始皇可能沉睡得太久,已经与这个世界月兑轨,不过他毕竟是三代吸血鬼,只要他罩着自己就没有问题了。

“陛下,现在钱已经没用了,只要可以活下去就已经非常好了。别想着光复大秦的事情,这已经没有可能姓。我现在认为我们应该去把其它的三代吸血鬼统统复活,这样我们就有更多的力量,然后再去占领卡玛利拉如何?”

银政点了点头:“爱卿所言甚是,但……我们如何复活其它的三代吸血鬼?它们又在何处?最重要的一点,攻下卡玛利拉之后,又应由谁来称帝?我不怕告诉你,其实我很弱的,其它的三代吸血鬼我一个都打不赢。”

韦伯斯特愣了一下,心里立刻开始滴血。从来没有想过秦皇竟然会很弱……但仔细一想,就算是三代吸血鬼也应该有强弱之分,万一自己就是运气这么差,复活了一个最弱的三代吸血鬼怎么办?

“呜~~~我的命也太苦了吧。”韦伯斯特终于忍不住了,立刻大哭了起来。

“小兄弟不要太伤心,朕虽然很弱,但朕的军队可不弱啊。”

“别提你的军队了,我不是告诉过你们他们都死光了吗?”

“哈哈哈哈,朕的军队不死不灭。出来吧,三千城管。”银政右手一挥,忽然地面往下落,从土里走出来三千个‘陶俑人’,虽然他们都是陶俑,但手里拿的可都是武器。三千人排列整齐,气势壮大。

“呵~~吾王万岁万岁万万岁。”

银政点了点头:“诸位,与朕北上,踏平天下,重振我大秦千秋万代,一统江山。”

“吾王万岁万岁万万岁。”三千城管同时转身,几乎以一样的步伐向前进,目标直指北上。

韦伯斯特都傻了,好奇的问:“陛下,这是何意?”

“此乃是孤王的‘不死之师’又名‘城管’,共有三万之众,不多,不少。城管部队不吃、不喝、不疲、不累,见人就杀,遇人就打。寡人就是以此军队统一天下成为千古一帝,那时节闻听城管无不望风而逃,城管过处,鸡犬不留,草木不春。我去过的地方名叫天涯,我走过的路不开花。”

“陛下,其实你可以成为一位现在诗的诗人,你没必要硬作古诗。”

“什么叫现代诗?”

“等到了下一个城市之后,我弄几本书给你看你就明白了。大多数都是一些不会做古诗的人,没本事把字数凑成一样,胡乱写一些押运的东西就说这是诗。但又感觉自己亏心,所以就说叫现代诗。就你刚才那句‘我去过的地方名叫天涯,我走过的路不开花。’就很有现代诗的味道嘛。你要早一点做现代诗的话,你早就成诗人了。”

“知我者非爱卿莫属,那我们立刻去城镇看一看,我想立刻学习如何作现代诗。我一定要成为从古至今最伟大的诗人。其实我对江山一点兴趣都没有,我的梦想就是成为一位诗人,但我的文采好像确实有一些另类,所以我退而求其次,我就做一个皇帝。但只要有机会做诗人,我哪有时间去当皇帝啊。”

谁能想得到,原来秦始皇对江山一点兴趣都没有,他的梦想竟然是……成为一位诗人,也难怪他会焚书坑儒了,因为他的诗真的很烂……

不过韦伯斯特非常清楚,像这种三代吸血鬼都稍微有一些精神不太正常,在他的面前多夸一夸他的诗做得好吧,虽然自己一句也没听懂,但这样可以讨他的欢心。现在海皇阿普顿一定在追杀自己,银政是自己唯一一个护身符,千成不要得罪他了。

“诶~爱卿,寡人又有一首诗,你看看如何。满庭秋色满庭芳,半堵篱笆半堵墙,野草几枝湖边上,鸳鸯一对正中央。”

“呀~这首诗真的不错,你是哪来的灵感?”

银政非常害羞的抓了抓头:“抄袭呗,现在的作家都这样。这首诗是可乐红酒写的,那年他才13岁,那是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有一个非常可爱的大姐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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