犬神地宫第二层的怪物要比第一层的密集,面积更大,结构更复杂。如果不是我经常看地图,确定方向,我们得像走迷宫一样缓慢前行,虽然现在也好不到哪里去。
来这里的目的不是赛跑,而是得到更多的经验,看地图是因为不想重复之前走过的路,因为那里的狗头人还没有刷新。
经验条缓慢上涨着,疲惫度和饥饿度要比它上涨地快多了。从遇到法师“悠然”开始算起,这已经是第三次坐下来休息了。
也不知是怎么了,大家说话渐渐少了,每次坐下来休息,就仅仅是吃喝。就连向来话痨的花盗贼都和嗓子长疮了样,不肯开口说话。
篝火周围的气氛很是沉寂。或许我不应该让大家练得那么辛苦,或许应该回到主城,或者到野外找找npc,接点任务做做,那样会更悠闲快乐。可是,如果野外遇到极炫的人怎么办?现在我们的等级,还不足以保护自己。极炫公会里头,25级左右的成员简直像垃圾那么多。我这么让大家a怪,是为了大家好,我这样想着,原本动摇的心又坚定起来。
“阿明好美美突然出声,把我吓了一跳。我转头看她。她没有看我,而是盯着篝火,继续说道:“你为什么没有接受法师‘悠然’的加入,我感觉她似乎并不太希望留在极炫
“我也能看得出来。只是,她是极炫的人,我不得不对她有所防范我的声音有些犹豫:“不过,万一她是怎么办?她会掌握我们所有的动向,如果加了好友,那么她就可以锁定我们的位置。如果她把这些讯息透露给极炫,我们还不被他们守尸
小满满表示赞同我的想法:“我觉得阿明说得没错。她为什么不想在极炫,极炫那么庞大,只听过欺负其他公会以及一些散人的,还没听说过处决自己公会的人的。我们没办法冒险
狂暴小霸王持有反对意见:“要是这样我们就不要发展公会了,难道以后就都我们五个人打吗?这是行不通的。30级的副本需要十人,我们要是不发展,十个人都凑不满,难道要求暴徒组织和我们一起吗?”
我想了想,说道:“既然大家意见不同,那么投票吧。同意发展的举手
好美美和小霸王立刻举起手。而花盗贼看看好美美,这次居然没有像以前那样跟随好美美,而是默不作声。
“那么不同意发展的请举手
花盗贼和小满满显然不同意。
现在这样的状况下,也就是说我必须要作出决定,或是招收新成员,或者就我们这么几个人。很明显,我当然希望公会能够壮大起来,大家能够相互依靠,只是我希望公会能够健康发展,然而不发展又怎么会知道怎么样发展才是健康发展。我作出了比较保守的决定。“在30级前,我们就这样保持着。到了30级之后我们再发展。在东千大陆会有其他种族的玩家。他们应该不太可能和极炫有瓜葛,所以我想30级之后,在东千找新会员,大家有意见吗?”
众人不语。
我就当他们就同意了。注意得差不多之后,我们继续打怪,我们整整在里面耗了两天两夜才升到27级。刷怪刷到我想吐,估计大家都和我一样有这种想法,但是大家都没说什么,忍耐着这种枯燥乏味的升级方式。
到了27级,我们的一些装备有一些都有些红了,若不是这里掉出来的武器又撑了一段时间,在一天前就得回城修装备。
看着大家的状态,如果再这样没日没夜地打下去,我估计他们会疯掉。所以我提议大家回去修装备,然后到旅馆好好睡一觉再过来继续。
没有人反对,也没有人叫好。因为大家都倦了,不是身体上的疲倦,而是精神上的。连续五六十个小时干同样的事情,没疯都已经很不错了。
大家都使用了传送石回去。没几秒钟的功夫,我就从犬神地宫到了精灵主城皇星落。
我先去修了装备,然后卖了垃圾,买了必需品,就回到旅馆里头睡大觉去了。
我做了一个梦,准确的说,那不是梦,而是被我埋藏,并且故意遗忘的过去。
那是个漂亮的傍晚,橙色的晚霞悠闲地浮在半只太阳的旁边,像是它的袈裟。春天的风有些寒,我打了个寒战,浑身的毛孔都束了起来,但我并不很冷。
高速公路上挤满了废弃的车辆,我在去年的秋天,从哪里搞来了一些穿的,还有厚厚的棉被。我可以在山里找吃的,找喝的,但不代表我会弹棉花织布做衣服。
我裹了裹身上肮脏的尼子大衣。不过我嫌下摆太长碍事,所以把它剪短了。这是件男式的大衣,肩膀很宽,原本的袖子很宽,经过我的改造,袖子太长的问题已经解决了。我低眼看尼大衣的袖子,狗啃的都比这个好看。看着有些滑稽,我就笑了。
刚刚我吃了一只半熟的松鼠和一只烂掉的橘子当晚餐。剥松鼠皮和掏内脏我早就轻车熟路了,它血淋淋的松鼠皮在大概十米之处的树上挂着。血腥味很容易引来丧尸,除非我疯了才会把我睡觉的地方沾血。
太阳几乎全下去了,但是天上的云还是橙红的。我觉得如果仙女穿上晚霞做成的舞衣,在天上跳舞,会不会特别好看。我想象着那个场景又笑了。不过,我的笑容被没有维持下去,而是像冰霜一样凝固了。
“啊!救命!救命!”
那是个女人的叫声。她被丧尸追了吗?我立刻拿上长矛和半米长的砍刀过去了。
我猜测应该她是遇到了落单的丧尸,不然丧尸应该不会给她叫救命的机会。如果是丧尸群,那么我肯定直接跑,然后暗暗祈祷神宽恕我见死不救的罪孽。
夜幕悄悄地降临了,山林里树木很密集,挡住了最后的橙光,很暗,看不太清了。我隐约看到一个战立着的男人的身影,还有一个在地上爬的女人。我能够确定地上那个是女人,因为她惊恐地大叫着。
我绕到了后面,举起长矛戳进了那个男人的脖子,然后用砍刀削了他的脑袋。我初步估计这一系列动作不超过两秒钟。
女人,不对,应该说是女孩,她最多不超过16岁。她惊恐地看着我,好像我才是丧尸,恐惧塞满了她的喉咙。
等到刀上的血流到我手上时,我才明白为什么她会用这种眼神看我。因为血是热的。我杀的不是丧尸,而是一个人,一个活生生的人。
女孩手脚并用往后退去,生怕我像杀了这个男人一样杀了她。
我大概是在林子里太久,也太久没有遇到过正真的人类,居然有心情开玩笑。我蹲了下去,将沾满血的砍刀,在她面前晃了晃,然后舌忝了舌忝嘴唇,说道:“我最喜欢吃小姑娘的肉了
“啊!”女孩尖叫了起来,爬起来就跑。
“喂喂!你别跑啊!我不是丧尸!”接下来我用了好长时间才让她安定下来,才让她相信我不是吃人的怪物。“你怎么会一个人在这里,看你的样子,实在不像可以一个人生活的
“我,我……”女孩结结巴巴地说不出话来。
“你叫什么?”我问道。
“古优,优秀的优,同学都叫我小优古优看着我的眼神依旧很害怕。
“好吧,小优,告诉我你的家人,或者你的团队在哪里?我送你回去
“你刚刚杀了人
“我知道,不过,我是误杀,我以为他是丧尸。我还真不信现在有警察来抓我。从丧尸来临的时候,所有警察都成为了它们的一员
“你难道不觉得难受吗?”
“他想**你吧我看向她自己被撕烂的裤子,和露出半个还没怎么长大的ru房。
她用手扯了扯破碎的衣服和裤子,然后掉了掉头,脸上依旧是恐惧。
“他把你玩腻了之后,就会杀了你。这种恶心的男人死有余辜,神会原谅我的我将刀和长矛放在溪水里洗干净,血腥会引来丧尸。
“你信上帝?”
“不,我信神。神不一定是上帝。可以是如来,可以是玉皇大帝。神只是个概念。说了你也不明白。告诉我你的团队在哪里?我送你回去。我好像已经第二遍问你这个问题了,我不想问第三遍
“他们在高速边上,但是具体在哪里我不知道。应该离这里不会太远
“刚刚那个人是你队伍中的吗?”
“不是的。我们队伍停下来休息,我想上厕所,平时妈妈都会陪着我。但是,我看妈妈很累,就没让她陪我。就在我小便的时候,他把我绑走了。说是要把我献给他的首领。我靴子里藏着刀趁他不注意,把绳子割断想跑,然后你就杀了他
“你应该感谢我我看着她,假装杀人什么的无所谓,我真的不是有意杀他的。那个家伙的尸体还趴在那里,还好我没有看到他的眼睛,不然我会做噩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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