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此前这具皮囊的主人和眼前的书生有多么密切的关系,于她程莲而言,他宋知书,都不过是个陌生人而已。
“恩,真好吃!果然肚子饿了,什么都好吃!”这些食物不见得是程莲见过的最精致的食物,但一定是她吃过的,最好吃的。
宋知书见状,哑然而笑,道:“姑娘若是喜欢,宋某再叫人做些来?”
说着便要起身,程莲忙将她按住,有些尴尬的笑道:“奴婢已经吃了这样多,再吃下去可真要成大胖子了。”
“你这样瘦,是该多吃点的。”宋知书眼中流露出无尽的缱绻之意,原本拢在茶杯上的手,竟抬起抚向程莲的脸庞。
程莲微微一怔,立时义正言辞的唤了宋知书一声:“宋公子!”
程莲这一声虽称不上掷地有声,却也是平地一声惊雷,宋知书的身子震了震,这才仿似如梦方醒一般,尴尬的将手缩了回来,致歉道:“对、对不起……宋某失态了。♀”
过了一会,宋知书闪烁的目光复又抬起,眼中已有坚毅之色:“姑娘、姑娘长得实在和宋某未过门的妻子太像、太像了,恕宋某冒昧,姑娘到底是不是……”
“不是!”程莲不待宋知书将话说完,便冷冰冰的打断了他的话:“奴婢三年前就入宫了,一直在杂役房当差,从来没见过宋公子,公子一定是认错了。”
程莲之所以想也不想就否认,是有原因的。既然这具皮囊的主人已经死了,那么与她有关的、牵扯到她的不管什么事,都该随她而去。她程莲可不想占据了别人皮囊后,还要顶着别人的记忆和牵绊活着。
她程莲就是程莲,不是除她程莲外的任何一个人。
“三年前?那、那一定是宋某了弄错了……”宋知书的眼中闪过一丝难掩的落寞和失望,喃喃着道:“宋某的未婚妻,自小就和在下一起长大,也可算得上是青梅竹马,我们两年前才订的亲,又怎么可能是三年前就入宫的姑娘呢?”
看宋知书这样的,程莲心中酸酸的,很是难受。
宋知书低着头,轻叹了一声,道:“也是宋某一番执念罢了。一年前,送亲的队伍在途径将军山时为匪宼所劫,所有人都死了,财物也被洗劫一空,只因在现场没有找到宋某未婚妻的尸首,在下、在下才一直执着的认为,她没有、没有死。只是在下心里其实是清楚的,那样的荒山野地,即便她真的逃出来了,想必、想必也是活不下去的。”
说到动情之处,向来以精明著称的宋知书,声音竟然有些哽咽了。
果然是!自己这副皮囊的原主人,果然、果然是眼前这位宋知书未过门的妻子!
程莲为世间这样奇妙的巧合而感慨,面上却仍旧强装着无事的样子。宋知书这样也好,如若让他知道,她的未婚妻为贼寇所劫沦为禁脔的话,他一定更加伤心自责,就让她死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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