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迷推着手推车,满满的一车各种红酒,各种年份。
夜光杯一楼是大众酒吧,二楼是普通的ktv包间,三楼是高级vip包厢。所以三楼的每个包厢都是达到了总统套房的标准,客厅卧室洗手间一应俱全。
金迷敲门,没反应,再敲,没反应。金迷干脆直接推门进去,结果门没锁。
包厢里的场景让金迷呆若木鸡。
屋里只亮着暗红色的壁灯,房间中央的长桌上摆放着一系列精致的西餐料理,桌子两头的位置分别有一份七分熟的牛排。长桌中央放着一只欧洲风情的蜡烛架,呈宝塔形,点着几只高高的蜡烛。
很显然蜡烛是刚刚点燃的,火苗很安静,几乎没有烛泪。
这么浪漫的布置,就差红酒了。
可是,客人呢?
金迷无奈,这里不是大排档,要讲究礼貌的。所以金迷只能默默摆放好高脚杯,然后分别给两只杯子倒上三分之一的红酒。
然后金迷环视屋子,发现实在没人,她在这里又无事可做,大概人家要吃烛光晚餐玩浪漫,自己总不能伫立在这里当电灯泡吧。
金迷推了车子想离开,却发现怎么都打不开门了。
怎么回事?金迷用力拉把手,才发现门是从外面被锁上了。
“喂?有人吗?喂……开门哪……”金迷慌了,她想起刚才唐糖还说今天的客人会不会是个有特殊爱好的变态来着,结果现在,貌似真的被唐糖说中了……
乌鸦嘴啊乌鸦嘴……金迷暗自诅咒唐糖,一边小心的打量着包间。
人呢……还不出来……客厅没人,那人大概在卧室或者卫生间。只是,为毛还不出来?把她自己放这里算什么事?欣赏女孩子被困时惊吓不已的表情很好玩吗?
算了,既来之则安之吧,金迷干脆去长桌一头坐下了,大不了,就是除夜被吃呗!有钱赚就行了,反正现在又不是什么贞洁烈女的时代了……
金迷猜的没错,林城确实是躲在卫生间里。
他正在练台词。
“金小姐,我看到你的第一眼,就深深的爱上了你……不行不行……”
“美女……不行……”
“亲爱的……不行……”
“金金……”
“……”
最后林城郁闷不已的对着自己扇了一个嘴巴子,对着镜子怒骂:“笨嘴笨舌的,难怪讨不到老婆!你说说你,还能干什么啊你?真是的,好容易,心目中的女神来了,你怎么就在这么关键的时刻掉链子?”
此时的林城无比的崇敬他的老板莫翰。就算莫翰不爆身家,只要他勾勾手指,还是会有女人前赴后继的爬上他的床,绝对的心甘情愿。林城现在后悔来之前没有跟莫翰讨教下,他到底是怎么做到的?
金迷对着这样浪漫的场景,身上穿着高档的洋装裙,朱红色,深v低胸,细跟红色高跟鞋,气场瞬间提升。
金迷怎么就觉得,现在这样,好像自己更像是女主一样?
“呃……”金迷被自己的想法吓了一跳,该不会?
林城对着镜子最后整理了下领带,林城决定豁出去了,好容易老板肯帮他,过了这村儿没这店儿了,他不能再犹豫了。
金迷干脆开始自我代入,双手交叉支着下巴,将手肘放在了桌上,望着微微跃动的烛光开始幻想桌子对面坐着的是莫翰。
透过烛火,一个西装革履的男人的身影显现出来,由于开着壁灯,烛光照耀的角度又有限,所以男人的脸被隐藏在阴影中。
金迷以为自己看错了,莫翰吗?真的是莫翰?金迷欣喜的站起来迎上去。
林城站在暗处,顿时被金迷今晚的造型给惊艳到了。
她真美啊……
金迷看也没看对方的脸,直接扑上去吊在林城脖子上,小鸟依人的将头埋进了林城的胸膛:“真的是你,我就知道,是你……”
这突如其来的惊喜噎的林城说不出话来,只有干咽口水的分。他怎么就觉得嗓子那么干呢?
金迷完全沉浸在幸福中,闭着眼睛把脸贴在林城胸膛上:“你真好,这身衣服,我很喜欢。你看,我穿着,好看吗?”
金迷猜的没错,衣服确实是莫翰买的。废话,林城是个女人盲,让他给女人买衣服,可能吗?倒是莫翰,给女人买衣服,比女人都在行。
林城彻底惊喜到了,同时还有一丝丝惊吓。不过这次他聪明了一次,没有否认衣服不是他送的,干脆来个默认,迟疑着,抬手搂住了金迷的腰。
美人在怀,林城觉得自己真是美上了天。原来他还在担心,担心心目中的女神不理他,但是现在看来,这样的担心似乎完全是多余的。
搂着金迷的腰,林城觉得自己尝到了爱情的味道,一阵天旋地转,金迷嘀嘀咕咕的说什么他都没有听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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