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个汤包真的是没脑子的吗?”莫翰无奈。
“我不是汤包!还有,你才没脑子!”唐糖不服。
“笨女人一个,不要总是把所有人想的太好。”金迷离开前看着他们俩的眼神,莫翰可是尽收眼底。女人那样的眼神,他见多了,就像是一个后宫里不受宠的深宫怨妇一样,眼里各种羡慕嫉妒恨。
可是唐糖不知道。
“你有话说明白好不好?别话里带刺的,说谁呢!”
“第一,你的金迷不是哑巴,如果她被人抓走,不会大喊大叫的吗?”
“如果她被人迷晕了呢?”唐糖挑他的话茬。
莫翰不理她:“第二,如果,这里真的有人,你这样冒冒失失的冲进来,正好羊入虎口。你的金迷不会获救,你自己也要赔进去。”
“那这里现在不是没人嘛!”唐糖撅着嘴。说完她又后悔了。
果然莫翰邪魅的笑着接话:“看吧,你自己都说没人了。”
唐糖又开始蹦蹦儿了:“那金迷到底去了哪里了嘛!”
莫翰耸肩表示无奈:“不知道。”这是实话,他确实不知道林城和金迷去了哪里,毕竟,他又不是真的是万能的上帝是吧!
“不知道你还不快去找啊!你这个变态!”唐糖急的又要哭出来。
金迷是她最好的朋友,无父无母的唐糖自小最在乎的人之一,唐糖可不想金迷出事。
莫翰好整以暇,林城虽然没有像他一样从小接受变态的训练,可是自保的能力还是有的,不然跟他这么多年,不死也要月兑层皮,所以他放心。
更何况,没人在侧,林城怎么会在心仪的女孩子面前出糗丢人?
唐糖看着莫翰淡定的样子就来气。她就知道这个变态货指望不上,那好吧,她自己去找!
时间过了这么久,依旧很安静,莫翰已经确认没有了危险,对方确实只派了那个送酒的一个人来。
真是小瞧他。
既然没有了危险,莫翰也就不再拦着唐糖,由着她去。他还有别的事要处理。
一楼酒吧大厅里,夜光杯的老板正在那里急的团团转。
他的地盘上死了人,这倒不是什么大事,能在不夜城开起来最大的酒吧,没点后台是不可能的。关键,这个死人临死之前,惹的是威克斯的莫大少。
这才是重点。
莫大少和女人在楼上不知道干什么,虽然他能猜到,但还是要装不知道的是吧!所以莫大少不下来,他也不敢上去,那个死人就放在旁边,他就只能在这里守着个死尸等。
终于莫大少带来的女人怒气冲冲的跑了出去,他想叫住唐糖问问情况又不敢,真是窝囊至极。
莫翰一下来,老板就像老鼠见到猫一样吓瘫了。
他本人不是胆小怕事的主儿,可是莫翰的真实身份他可是有所耳闻,而此时莫翰脸上,就挂着那个用来吓死人的招牌表情。
莫翰眯着一只桃花眼,一侧嘴角微微上扬:“周老板,我记得我说过,今天包场的。”
老板点头哈腰,唯唯诺诺,头上汗水哗哗的往下淌,他也不敢去擦。
莫翰斜斜的靠在一张椅子里,把玩着一只高脚杯:“那,是不是我给的钱不够呢?”
“够了……够了……”不够他也不敢说实话啊!
“哦,”莫翰举起杯子,一只彩灯的灯光透过杯子映进他眼里,颜色鲜红如恶魔,“那既然够了,为什么我包的场还会有别人进来?”
“这个……莫少……”老板只剩下干笑的份儿,他能说什么啊!
“哦,我知道,你雇佣的人嘛!”莫翰语气轻轻的,脸色却冷的能掉下冰渣来。
老板吞了吞口水,头上的汗一滴一滴的落在地上,那里已经积了一小摊水。
“连个人都不会雇,你这个老板,也别做了吧……”莫翰放下杯子,手指一下一下的击打着桌面,扣扣的声音像催命符一样敲打着老板的耳膜,终于让他崩溃,一下子跪倒了地上。
莫翰的手段,向来狠辣。这个老板不是不知道,只是,具体狠辣到什么程度,老板真的不知道。
“让我想想……”模糊地声音从头顶飘来,这样没有决定的一句话,比说出口的定局更让人害怕。
老板等着莫翰发落,牙齿咯咯打战,等待,绝对是煎熬,蚀骨的煎熬。
不想莫翰却没有了下文,起身走掉了。
老板腿软了,慢慢哆嗦着跪到了地上浑身的衣服湿了个透湿透湿,他知道自己已经完了,丢了场子事小,丢了命,事也小,不小的事是,生不如死。
而莫翰,绝对会让他生不如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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