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绢绢怔怔地盯着风一般卷到面前的男人,他二十三四岁的纪,满脸的风霜,黑油油的手往她的双肩落下来,她没有退缩,任由他有力的手落到肩上,好沉,好重,他按她的肩膀酸疼酸疼的,她却不敢说话,怔怔地瞧着他。
这个二十四岁的大男孩就是汤月华的男朋友王文权,来自于县城,高考落榜以后就到林城来打工,通过自己的努力学会电工、电悍、……等手艺。由于在汤月华的大伯家租房子,认识汤月华以后觉得眼缘不错。刚开始时借着帮汤月华做活的机会增加了解,汤月华去卖菜,他帮着担菜;汤月华洗衣服,他也去洗……总之,通过有心的接触与了解,他渐渐地爱上了汤月华。
他和她都是思想传统,对爱情都有着美好向往,都属于勤奋,上进心很强,对生活充满憧憬的年青人。对生活的共鸣让他和她彼此产生了好感,日久生情,在一年前的那个五月的黄昏,在郊区的河道上他和她定下了三生之约。
海誓山盟虽然没有,在向她表白时他说过:“我会爱你一辈子,不离不弃,风雨同舟,共渡一生。”
……
曾经,他认为自己找对了人生中对的那个人,将要跟她携手一生,无论遇上多大的困难都要将爱情进行到底。
曾经,他认为通过自己的努力就能给予汤月华幸福,就能替她分担所有的忧愁与困扰。
曾经,他和她漫步于郊区的花前月下,天作媒,地做证,私定终身。
……
就在他准备向她老爸提亲时,爱情大考来临。
汤月华的父亲得了重病,需要换骨髓,需要一大笔钱。
三天前,汤月华被昂贵的手术费逼哭,在他的面前流下了辛酸泪。
作为男人,他觉得自己应该替汤月华承担所有的忧愁与困难,她的事就是他的事,她的爹就是他的爹,再难再苦他也要尽最大的力量挽救她老爸的生命,都要替她尽孝。
他不善于言辞,凡事喜欢先做后说,有时做了也不一定说。
他悄悄地回老家借钱,由于数目太大,一时间凑不齐这么多钱,他便把属于自己名下的一套房子卖了。
此际,也许是由于太兴奋,或许是太累的原因,或者是由于走道上的灯光太暗……他居然没有发现站在面前的汤月华是冒牌货,双手搭在杜绢绢的肩上,双眼里溢满浓浓情意,喘匀气后说:“华,我说过会拿我的所有来爱你,你爸就是我爸,我有责任替你分担一切。没事,你爸有救了,我有三十万了,交了手术费还能剩下十来万。我们又不笨,拿剩下的这点钱做本钱去做生意,三五年就能把房子又挣回来。”
他怕她拒绝收下这笔钱,想多说点,又笨嘴笨舌的不知道怎么说,这番话还是他在来的路上想了好久的。
这是什么样的情?这是什么样的爱?
他扑素的话语蕴含着浓浓深情,令杜绢绢震撼,令她感动得鼻子发酸,热泪盈眶,心在颤,双手在抖,心在说:“千金易得,有情郎难求……我要代替汤月华给他一个交待,我……”手机同步阅读请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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