倾世女神之盛世美人鱼 第三十节:洛淇进王城参加斗舞大会

作者 : 蝶隐青薇

洛淇的思绪回到五年前:

五年前,她二十一,不过从醉月楼转而进了王宫,无非从一座监牢转到另一座监牢,并没有哪里比哪里更好一点。

从十六岁东门空悔婚的那一夜起,她的一生就开始面目全非。

十六岁,最好的年华,她先遭东门空抛弃继而被父母无情地卖到了醉月楼做了舞妓。虽然人们避讳地称她们这类在风流乡卖艺跳舞的女子为“擅舞子”,但在人们的眼里她们并没有因此而变得高雅多少,仍然是嗤之以鼻、嘲笑的对象。

她还不知怎样掩藏东门空抛弃自己的伤和恨,就被醉月楼的老妈妈逼着带着笑站在台上跳舞。但是她也只能这么做,否则她就会被逼着做皮肉客。

哪一个女子肯出卖自己的灵与肉?

她不得不站在台上,日复一日地跳起了舞。

即使这样,醉月楼的日子也并不好过。她倾城的美貌,更让其他的擅舞子们嫉恨不已,今天这个会在她的舞裙里藏针,只待她穿上,娇女敕的皮肤被刺得无一处完肤;明天那个会趁她在台上跳舞时泼烫沙,只待她踏上,白玉之脚被烫得不堪入目,她不得将自己得来的银两将与她们换一刻安息。她还要与那些垂涎她美貌的男人周旋,他们总会趁机非礼,而她又不能得罪,不得不提心吊胆防范。更要与泼辣歹毒的老妈妈周旋,她不想接客,就必须靠她的舞技吸引更多的客人驻足,每每练舞至深夜,腰肌已酸痛得像要断裂,双脚发热似要燃烧却不敢停歇,无论秋寒霜冻,也不能停歇。

她的舞技越来越精湛。她渐渐忘记伤痛的感觉,于是也渐渐变得麻木、狠心。还存有知觉的,也惟有她沉醉于跳舞的欢喜、痴迷。

就这样过了五年,王城里要召开斗舞大会。斗舞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前十名会被挑选到王宫观乐园的舞仪殿里做舞姬。这种千载难逢的好机会,和醉月楼里其他擅舞子一样,洛淇匀出一些盘缠然后交与老妈妈这五年里攒下的全部银两、珍宝换了身契才进了王城参加斗舞大会。但她想的不止是观乐园,是真正的王宫,是王宫里的那个人!

若不是她们交的割契钱多,再加上洛淇教几个姐妹一定眼泪婆娑、好说歹说,一副不允便心向佛禅、身赴黄泉的架势,老妈妈怎肯放过她们。

斗舞大会举办的时节正值初冬,王城里的冬节无比热闹,连枯树上都缠了红丝带,一派张灯结彩。街上卖花灯、新衣、桃符墨画的比比皆是,卖糕点糖果、小玩意儿的吆喝此起彼伏。

大会的前一天,同行的姐妹们都离了下住的客栈去到街上挑新衣、香膏、花簪。这些姐妹来参加比赛之余,还想看看王城的样子,又或者寻个来赴会的有钱大家老爷、公子哥什么的嫁了做个小,便也是衣食无忧。所以她们几个人合伙出了大价钱住了紧挨会场最好的客栈,这着衣打扮自然也不能差。

而洛淇毫无兴致,一个人留在客栈,顶多在窗口站站,看着远处雾蒙蒙的天际,隐隐的青山像用墨笔不经意勾勒的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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