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雨夜,惊雷。
黑夜像噩梦一样笼罩在室内。雨声哗哗,风吹帘动。微弱的暮光随窗帘的起伏呼啸着跃到黑漆漆的地板上,忽明忽暗。两块黑云相撞,灼眼的白光闪起,随之而来的是惊雷的声响。
谁家的狗儿呜咽吠叫,像一把断弦的琴,嘶哑,哀鸣。
平日里清脆悦耳的风铃乱响一通,线缠了线,坠儿碰了坠儿,为嘈杂的夜更添纷纭。
我紧闭着眼睛,还是隔绝不掉这些可怖的声音。右手紧攥一把水果刀,冰凉的刀身依然无法清醒我颤抖的指尖。
黑暗里,又有什么声音悉悉索索的响起,脚步声?呼吸声?
我尖叫一声,抓起被子蒙住头,蜷缩在涨闷的被窝里,抖成一团。
猛然间,身上一凉,大量刺眼的白光涌入眼帘。我几乎是在尖叫的同时,就挥舞着双臂,胡乱捶打一起。
短促的闷哼声过后,我落入一个略显冰凉的怀抱。入目的是一张风尘仆仆的脸庞。
他的发梢还滴着水,西装外套也已经完全被雨水打湿,脸上不知是雨是汗,在灯光的照耀下,闪着莹润的光。
“老公~”我带着惊魂甫定的颤音,扑到他胸前。那颗刚才还七上八下晃晃悠悠的心脏,此时才觉得是真正归了位。
“怎么了?”老公用手耙了耙我汗湿的头发,鼻尖蹭蹭我的额头。“我接到你的电话就往家赶了,西街路口那儿积了水,车子过不去,我是弃了车跑回来的。”
怪不得平时三十分钟的路程这次用了将近五十分钟,衣服还湿的这么彻底。我怪不好意思的,为了我那么个破理由,把他从生意场上叫回来,还淋了一路的雨。
我用脑袋在他的胸口拱了拱,声音极小:“我害怕……我晚上看鬼片了……”明明影评上说恐怖指数只有三颗星的,谁知道镜头个个都那么惊悚。不知道是人们的抗惊吓能力普遍提高了,还是我的又飞速下降了。
闻言,老公很无奈地叹口气,手指惩罚性地捏了捏我的右耳垂。这是他惯用的收拾我的手段之一。我曾不止一次的怀疑,我的右耳比肉嘟嘟的左耳薄上一些的原因,就是被他捏出来的。
“胆子小还看恐怖片,这回记住教训了吧?”
这话绝对不是奚落我。在朋友圈里,我的小胆子是出了名儿的,曾经被一条细溜溜的宠物蛇吓晕过去半天,输了两瓶液才醒过来。
我特诚恳地点头承认错误,手指挑着他**的外套,快速转移话题:“老公,你快去把衣服月兑了,泡个热水澡。”
他拧眉看了看自己的一身湿衣,点点头,边解领带边往浴室里走。
“哗哗”的淋浴声响起,带着潮湿温暖的气息,与外面冰冷的雨滴声截然不同。心底的每一个角落都被传达了一种安全感,我拥着被子安心地躺下,长长地呼出一口气。
不管是冬天夏天,老公洗澡的速度一向无敌,当然,鸳鸯浴除外……(o(╯□╰)o)。不到十分钟,他已经清清爽爽地爬上了床,老公以前习惯果睡,不过,我们在一起后,因为那啥,枪支老是走火的原因,他才勉为其难同意加条睡裤。结果证明,寥胜于无……
他朝我勾勾手指:“过来~”声音低沉,暗含诱惑。
没有任何抵抗力的我乖乖地抱着被子凑了过去,枕着他的胳膊,在他怀里寻了个舒服的位置。
灯光被老公调暗了,暖洋洋地照在他□在外的手臂上,麦色的皮肤下面隐隐鼓动着饱胀的青色血管,健康、有力。我不由自主地抚上去,感受那精干的肌肉下蕴藏的未知能量。
不是我自夸,老公的身材没的说,六块月复肌更是避免了以后沦为啤酒肚的风险。当年他走的时候,还是一枚清秀白皙的小正太,三年后回来,高了,黑了,壮了,我打开门差点儿没认出那是他,原本漂亮的脸被雕琢出了属于男人的坚毅,身上散发的也不再是青涩害羞的气息。那天晚上,我抱着他的腰哭了很久,他闷闷的不说话,只是揽着我的手臂死死的收紧,恨不得将我嵌进他的骨血中。
我家大姑子为此还揍了我一顿,哭诉说我把她那自小娇生惯养的弟弟生生给逼成了肌肉男。
我不乐意了,我老公哪里像肌肉男了?一百八十五公分,七十五公斤,多标准的身材啊。再说,你见过这么帅的肌肉男么?
好吧,我承认我确实偏爱有肌肉的男人,这是从小耳濡目染的结果。老妈的偶像是施瓦辛格。她大半辈子的理想就是让竹竿型身材的老爸整出一块肌肉来,可惜,老爸被摧残得越来越瘦,连肥肉都没有了。
颈上传来的热热气息唤回了我的意识,老公的嗓音带着某种隐忍的意味:“挑逗我,嗯?”
我红了脸,慌忙放下手,故作镇定地清咳一声:“睡觉!”
话音还没落,就被老公一个翻身给压在了下面,他啄了一下我的唇:“老公今天赶回来,损失了一单十几万的生意,你说怎么办?”
我极愧疚:“我错了!要不,你捏我耳朵?”我偏了头,把可怜的右耳贡出来。
他没有捏,改用嘴巴啃。“我还冒着雨不停气儿地跑了两千多米,这怎么算?”
我的耳垂被他啃得麻麻的,看他还是不够解气,不得已又把他最常光顾的地盘贡了出来,摆出一副极大方极有诚意的样子:“给!”
老公看着我挺着咪咪送到他面前的样子,估计挺无语的,呆愣了一会儿之后,毫不推拒地俯下头享用。
有热热硬硬的东西隔着薄薄的衣服顶我的大腿,我晕乎乎地看着老公头顶的发旋儿,感觉我家天花板连同那上面精致的吊灯都转起圈儿来了。忙活了半天的老公终于半抬起头,眼睛晶亮,额头渗了密密的一层汗珠。他嫌恶地半拽半蹬掉自己身上的睡裤,嘴里还抱怨:“穿这玩意儿干啥,碍事!”腾出手,又来扒我的吊带睡衣。灼热的吻和带有魔力的手指齐齐落下。
我在他连番不停歇的攻城略地中,终于气喘嘘嘘地吐出一句还算完整的话:“别忘了……穿……小雨衣……”
窗外,依然雷声阵阵,雨丝绵绵。
风停雨歇的时候,外面的天已经泛起晨光了。我迷迷糊糊地被老公抱着去浴室清洗。
在热水的刺激下,我的体力恢复了一些,颤巍巍地伸出一根指头指控他:“说好,一次的?!”
“傻宝儿……”老公抓住我的手指含在嘴里,笑得像小白兔得手后的大灰狼。
千万不要以为我的名字就叫“宝儿”,事实上,只有老公才这么叫,老爸老妈叫我“漓漓”,朋友们叫的甜腻一点儿——“酥酥”,公公婆婆唤我“小漓”,林晓冰那个女人每次都带着嫉妒的小眼神儿喊我的外号:“腰精!”
我姓夏,名沫漓。
第二天,我自然又起晚了。瞥了眼床头的闹钟,已经是十点过了一刻了。旁边的位置是空的,老公虽然年轻,但绝对是位认真负责的好老板,除了特殊情况,迟到早退的事儿从不会做。
桌上的保温杯里是冲好的蜂蜜水,下面压着一张纸条儿:“记得吃早餐,豆浆和牛女乃,必须喝一样。”
老公的学历虽然不高,但字写得很好看,笔锋犀利有力,据说是小时候在公公的监督下,临摹名家字帖练出来的功底,很有些赏心悦目的味道。
刚吃完饭,刘志冰的短信就发了过来:“腰精,去逛街吧,北华商场正门,十一点半见。PS:打车记得多长个心眼儿!”
刘志冰这个死女人,专挑我痛处下手。没错,我除了胆子小之外,最重大的缺点就是路痴了,而且是骨灰级的。
我在大二的时候,曾经有一次,在校园里晃悠了两圈之后,不得已,拦住了一位小师妹:“同学,行政楼怎么走?”
师妹的脸很精彩地变换了一番之后,给我指了方向。结果,第二天,我们学校的论坛上就飘了一个点击率很高的帖子:《校花疑似酗酒,校园里竟不辨南北!》
即使是在家的附近,我也经常迷路,那些林荫小道、通幽曲径什么的,我只要稍稍走远一点儿,就铁定迷路。有一次,晚上吃多了,让老公陪我出来遛食儿,碰上一经常好心为我指路的大妈,大妈一脸惋惜地看着我老公:“这么年轻漂亮的姑娘,怎么就健忘呢?这病不好治吧?”
好吧,看在她第一句话的份上,我不生气。
老公当时瞥了眼我又糗又臭的脸色,无意多跟她解释,只淡淡地答了一句:“还好。”
我俩走的时候,还听到大妈在后面唉声叹气的,连说几个“可惜”。可怜老公忍笑忍得几乎内伤,手臂上又被恼羞成怒的我掐成了外伤。
正因为我路痴的形象太光辉,导致老公让我学车的计划彻底搁浅。就在前几天,我遇上了传说中的黑车,无良的司机看我对路况完全不熟,以为我是打外地来的新鲜人儿,载着我绕着北环兜了整整三圈!
我被得知这件事的刘志冰狠狠的嘲笑了一番,为我的丢脸史刻下了划时代的一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