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那个多数人思想还被禁锢着的年代,易天南默默的接受了自己的女人曾有过别的男人的事实。
她体质虚寒,气候稍凉,就开始手脚冰冷。
他便掀起衣服,将她的脚揽进自己的胸月复,紧贴着他温暖的肌肤,然后攥住她的手,直到她不再战栗。
她吃不惯异乡的食物,他舍不得看她日渐消瘦,去借了很多食谱,三个月时间,将她偏好的口味掌握的分毫不差。
易天南的父母在他很小的时候就相继过世,尽管有了工作,收入却不可观,身上还背着些债务,生活很是拮据。
在他们打算结婚时,他才知道,自己的未婚妻出身豪门,他犹豫了,她却执意嫁了他。
他在情正浓时离开了她,将将挥别,思念就开始疯长,他把自己的思念和爱意全寄托在书信里,写了很多,却全都石沉大海。
在他们分开了半年后,他终于盼到了她的回信,是她的第一次回信,也是最后一次。
她说让他忘了她,他们的孩子她去做掉了,她不爱他,会嫁给他完全是因为报复她的未婚夫对她的背叛,她的未婚夫知错了,他们彼此还深爱着对方,马上就要结婚了,让他别再给她写信。
看完那些内容后,他感觉自己的心好像被她用钝刀切割着,疼痛难当。
他在她结婚前一晚赶了回去,可她却让自己的妹妹带着钱去找他,转告他以后别去烦她。
那些钱,以他那个时候的工资,干一辈子也未必赚得到,他感觉受到了莫大的侮辱,踢翻了摆着钱的桌子,头也不回的离开了。
熬过了心碎,迎来了寂寞,他就用夜以继日的工作来填充。
好在,工作不曾负他,刚过不惑之年,已被人尊称为植物学家。
十几年前那次受伤,他昏迷了整整一个月,醒来后,对她的思念前所未有的强烈,修养了一段时间,他压不住那莫名的渴望,还是回去了。
通过以前的朋友要到了她家的电话号,他约她,她沉默了很久后,突然哭了。
他匆匆的说了一句在距离她家几个站点的客运站等她,不等她回应就挂断了电话。
然后,他在那里等了一天一夜,第二天黎明时分落了雨,他枯坐在空无一人的露天候车椅上,脸上不知是雨水还是泪水,模糊成一片。
擦干脸后,登上最早的那班车,离开了有她在的城市,从此再也没回去过。
他是彻底死心了,如她所愿不去打扰她心心念念的幸福。
回到国外,开始拼命三郎似的参与各种研究课题,进出雨林、沙漠、冰川、湿地,都是些危险的地方,从不曾让自己有片刻的清闲。
尼尔斯是在他接下课题最多的那年来到他身边的。
初见面,他说尼尔斯长得太过阴柔,实在不适合翻跋山涉水的生存方式。
尼尔斯笑得洒月兑,回说导师长的斯文俊美,可却是跋山涉水的行家。
他喜欢尼尔斯,说尼尔斯让他想起了年轻时的自己,都放不下一个爱着别人的女人,是高智商低情商的另类人种。
作者题外话:三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