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包养的情人,才十七岁。
是歌舞厅里认识的外省妹。
读书不多,家里父母去世的早,出来社会的早,被村里的女孩子带着出来。
刚开始还坚持只当DJ,做了半年,去了开销,一个月剩不到几百块钱。发现当DJ一个月,还不如人家陪酒的一个星期赚的多。
于是便改行当陪酒陪唱歌的。收入上来了。一个月能有五,六千块钱好拿。她以为是高收入了。
又有姐妹引诱她,说陪酒一夜不过两,三百,一个月赚那点儿钱够买什么?一个名牌包包,几瓶香水和进口化妆品而已。还不如出去外面陪睡。两腿一张,躺在床上也能赚钱。
反正都是赚青春饭,要赚为什么不选择那种赚钱最多,来钱最快的?
过几年想从良了,去做个手术,风风光光的找个好男人嫁了。谁会知道?
刚开始她还挣扎着,想洁身自好。
但在歌舞场里混得久的,哪有几个高洁得起来?
很快就沉沦了。
头一个月赚钱最多,大家都宣传她是新“下海”的,光是做点手脚“卖处”就卖了半个来月。去了上面拉皮条的提成和介绍费,一个月拿到八万多块!
她一辈子都没见过那么多钱!
但第二个月她就开始失落了。那些男人在她身上失去了新鲜感,长得又不是特别出众。一个月只不到两万元。
想想第一个月的八万多元,再看看第二个月到手的一万多元。那种落差让她害怕。
中国人讲“人老色驰”。
可她还没老呢。
还不到十八岁,就要靠浓妆艳抹来遮掩自己的本来面貌,生怕被人认出她是只“鸡”,过着日夜颠倒的生活。晚上通宵的“找生意”,工作从晚上七点多,八点钟开始。一夜赶几个场子,陪几个男人。白天却要闷头大睡,补眠,补精神。
哪怕经期,也要勉强着自己陪酒,为一些有恶趣味的人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