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然,林毅和樊纲就属于最后一种。
樊纲带林毅去的是一间名叫“情人”的酒吧。这间酒吧在长青市中,只属于二线拔尖一线末尾的档次,而且罩场子的,还是苍龙狩猎团一位中队长,所以,长兴团的人除了樊纲外,很少有人来这。
樊纲来这不是没有原因的,“情人”酒吧有一款与酒吧同名的酒,他喝过一次之后就流连忘返,成为了这里的常客。
两杯“情人”送到,林毅端起玻璃杯中粉红色的液体,慢慢的喝了一口。初入口时甘甜略微带酸,过嗓子后变得灼热,下食道后是火热。好一杯“情人”,真如同情人一样,初始甜美,相处火热,最后轰烈收场。
“好酒!”食髓知味的林毅叫了声好,再次灌了一大口下肚。
“那是,不是好酒我会来这种地方?看见坐在吧台边上那排小子中那个矮墩子没有,他就是这里看场子的,苍龙团那边的一个中队长。”不同于林毅的细酌,樊纲一口酒就是大半杯,喝完之后用手指了指不远处的一群人。
林毅顺着他手指的方向望去,果然看到一个身高不足一米六,满脸肥肉上尽是麻子的男人。当林毅心中暗道果然够矮打算收回目光的时候,那个矮个麻子脸也扭过头来,正好两人的目光碰到一起。
“你他妈的看什么看,找死是不是!”张麻子原名张魁,名字意境不错,可惜完全没有印证到他身上。由于他脸上麻子多,所以知道他忌讳的人们都管他叫张麻子,久而久之,大多数人都已经忘记了他的原名。
处于自卑,平时最讨厌被人打量的张麻子,见一个泥猴般满是是土的小子居然不知死活,肆无忌惮的打量自己,顿时怒从胆边生,豁然从吧座上站了起来。而在酒吧中的小弟们见老大有动作,呼啦一下也围过来一大片。
“装逼装的倒是像,我兄弟就是看你了,你能咋地?”樊纲可不是吃素的主,见一群人围了过来,他连站起来都懒得站,瞥了张麻子一眼后靠在椅背上。
“我当是谁带进来的苦逼,原来是长兴团的樊大金刚,怎么着,你们长兴都已经落魄到跟这种人为伍了?”张麻子说罢环视了一下四周,他手下看场子的小弟们全部哈哈大笑。“我是个有品的人,既然是个苦逼,当然不能再作计较,算了,看在樊大金刚的面子上,跪下磕三个响头然后再敬上杯酒,这事就算了。”
“麻子哥,这么轻松就饶了他,是不是太便宜这个土鳖了?”
“没错,像他这样的,就应该挖瞎双眼,看他没了狗眼,下次还怎么乱瞅。”
“你们懂什么?咱们老大这是敬重樊大金刚是条汉子,没这点容人的胸襟,以后怎么当大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