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还不算,更邪性的还在后头呢。据说,民国那时候整个国家上上下下都不太平,兵荒马乱,战火纷飞,老百姓呢?更是民不聊生,朝不保夕。头天晚上两口子还好好地在自己家里头睡觉呢,一睁眼睛的工夫,脑瓜顶上的房盖儿不知怎地就让哪位兵匪大老爷给炸起飞了,老公和老婆俩人身上寸缕皆无正狼狈万分地睡在大街上供流民观光呢。老昆明也不例外,土匪强盗蜂拥四起,时不时就干上些杀人越货的勾当。土匪抢了钱杀了人,不说发发善心把人就地埋了,还示威一般把被害者抛尸在河边的大树上。八大河边就是这样。久而久之,老昆明人一到晚上都不敢从河堤上边儿过了,白天如果有事儿必须从那儿走也是三五成群结伴而行,手里还得握着刀子剪子锤子棍子,最不济也得随身带上一包绣花针,危急时刻好学学人家绣花大盗绣绣瞎子什么的。
尽管如此,无论平日里胆大还是胆小,每当穿越八大河河堤的时候,人们却都是低眉顺目地快速通过,谁也不敢抬头去看看树杈上那被乌鸦咬得残缺不堪的尸体。时间长了,这河岸上就成了“乱葬岗”。那河畔上一棵棵高大的古柏树上头,除了被匪盗丧心病狂随手乱抛的受害者尸首,还经常像万国旗般挂着些穿得红红绿绿的死孩子。
可能有人忍不住要问了,自家的孩子死了为啥不葬呢?没钱吗?
当然不是,这都源于当时一个极为迷信的说法:说但凡是在“土黄天儿”死掉的小孩子都是短命鬼,是来讨父母的债的,死后绝对不能埋入土里,只能双脚离地挂在高枝上。否则,这些短命的小鬼一沾着泥土,就会接着地气,进而会化成鬼怪回来害人,当然还包括害家里的鸡鸭猫狗和蚂蚁蚯蚓以及苍蝇臭虫之类。
按易经说法,水为至阴之物,何况八大河里又淹死过那么多小孩子,这些溺毙的小孩儿本就无辜,又且贪恋父母亲人与自己还没享受够的美好人生,于是在他死后还是会回到当初被害的地方,纠结再纠结。不是有那么一句老掉牙的话嘛,拥有时不知道珍惜,失去后才懂得宝贵。这值得珍惜的除了爱情,当然还有别的,包括生命。因此按老辈人的迷信说法,这些横死的小孩子死后一旦变鬼,那必是怨气最重,报复心也最强。再加上河岸古柏树上还挂着这么些在“土黄天儿”正常以及非正常死亡的小孩子的尸首,那就更是阴上加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