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我那天一夜未归,和闵昱圣交往的这件事就不胫而走。卫复华那个大喇叭不仅打了半个小时的国际长途告知英国的父母,还为此特地开了一瓶1787年的红酒,他像出嫁剩女的老妈一样,按住我的肩,款款道来:安然,哥总算盼到这一天了。啊呸,你又不是什么身患绝症的病人。忘了一提,那夜闵昱圣之所以知道我有话要跟他讲,完全归功于卫复华这个用心良苦的哥哥,他偷听我和多娜的谈话,然后私下里MSN他,威逼利诱说:你敢拒绝我妹,你敢让我妹伤心,老子就阉了你。这是闵昱圣后来告诉我的。但我追问他那晚为什么心情不好时,他就不答话了。很多年后,等我白发苍苍差不多忘记这件事情的时候,他才记起来要跟我解释一番。原来那天他辞掉了所有的课程,用心在家等我,一上午加一下午的思考,结果没等到我半个人影半个电话半条短信。而他又拉不下脸来主动,只好郁闷的晚上去泡吧。没想到酒吧里撞见了,看我还穿得那么花枝招展,勾人眼球,他一时火大(其实素闷骚加吃醋)。事情闹腾了三五日后就淡了兴致,日子谁都得照常过,唯一的不同大概就在于,闵昱圣每天都会开车过来接我,只要他有时间。今天是周末,他约了我去看电影,嘿嘿,是他主动约我的哟。进步已经很大了,事实证明我家昱圣还是有药可救的。一想到这里,我就忍不住“嘶嘶”的贼贼笑出声来,像条吐着信子,微笑的蛇,这个比喻很诡异,可却正好精准的形容了我此刻的状态。“一个人穷乐什么呢?”他问我,边问,边坐下把爆米花和牛女乃递给我,他知道我不爱喝碳酸饮料,特意在影院外买来的。“我开心你约我看电影。”“就这点小事?”其实,对情侣来讲约个会看个电影什么的,都是再平常不过的戏码,可闵昱圣这等上品闷骚之人能主动约我,就绝对堪称奇迹。“安然,你现在是我女朋友。”他转头一本正经的看着我说,眼里有笑意。我像是被他的目光烫到,刚对上就又收了回来,死低着头,不然脸肯定又能拿去煎鸡蛋了。“时间差不多该进场了。”“哦。”我一看大厅里显示屏右下角的时间,立刻乖乖跟他后面检票进场。看《阿凡达》的人多得跟米粒一样,我们被夹在长龙的中间,缓慢挪动。不过我丝毫感觉不到拥挤——闵昱圣把我拉到他的身侧,左手环在我身后距离背部一厘米的位置虚拥着,右手护在我的头上,那仗阵感情我是一国家首脑似的。人群在走到上缓缓挪动,我抬眼就能看到他骨节分明的大掌,掌心的纹路很干脆,指缝间过滤出一些微弱的光,呼吸间,隐隐约约有一股干净清淡的沐浴露包围我全身的感知器官。“下次别穿低领的。”
(君子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