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周语涵托沈熠为自己买了两套男装,在沈夫人的劝说下,与之同行。梁府,她要离它远远的,一辈子也不要再回去了!马车缓缓行驶着。
“周姑娘真是有趣,哪有姑娘家不爱红妆爱男装的!”沈夫人玩笑道。
“没办法啊,谁叫我从小就喜欢花木兰呢,刚好我也是懒得梳发髻。”
“听此言,倒觉得周姑娘乃是男儿心性啊!”
“夫人看出来了?呵呵……”见沈夫人也非那般古板之人,周语涵便也不再掩饰,“我从小在男孩堆里长大,乡下人实在学不了千金小姐的那一套,还望夫人不要见笑!”
“无妨,行走江湖,我什么人没见过。周姑娘这般,倒也讨人喜欢!对了,周姑娘若不嫌弃,我可否以‘涵儿’相称?终日里你一句‘沈夫人’,我一句‘周姑娘’的,倒显得分外生疏!”
“好啊,那我日后就叫你沈姨!”周语涵乐道,这沈夫人说来也怪,怎会如此喜欢自己呢,大概是因为自己与她的女儿一般大小吧!
“好好好,那熠儿日后可就是你的兄长了!”
“嗯!”周语涵打开车门,向沈熠作揖道,“语涵见过兄长!”
沈熠听的一愣一愣的,“周姑娘,你这是……”
“你比她年长,叫声兄长不为过!”沈夫人笑着解释道。
独在异乡为异客,沈姨对自己这般好,倒真似亲人一般了。虽然周围的事物还是模糊不清,但是总算能慢慢适应了。
马车在温州停下,沈熠在这里租了家农舍。周语涵知道,他们要在这里住上两三个月,甚至更长。
周语涵点了一下离开梁府时身上佩戴的几件首饰,都是些不值钱的玩意儿。沈家母子救了自己一命,难道还要养自己这个闲人吗?他们的日子似乎也并不好过,自己得想办法养活自己才是啊!
可是,在这个重农抑商的古代,打工的有几个呢,大部分还不都是卖身!除了卖身,难道要卖艺?可自己又有什么特长呢?
对了,自己脑袋里装了那么多故事,何不稍加改编,写成小说呢。明清时代,小说戏曲盛行,小说应该能卖得出去。但是自己又不识繁体字啊,难道要让沈熠帮忙代写吗?
周语涵摇了摇头,即使小说写成,还需印刷,成本似乎有些高了。自己会唱点黄梅戏,越剧,还有其他一些已经忘了名的剧种。实在不行,就去卖唱好了。
不管怎么样,一定要先把自己养活!打定主意之后,周语涵决定去街上看看,也许机会就在不知不觉间呢!
“沈姨,我去街上走走,一会儿就回来!”
“你要出去?是不是需要什么,等熠儿回来了我让他带你去!”沈夫人关心道。
“不是,我就是觉得闷得慌,随便出去走走罢了!沈姨放心,我会照顾好自己的!”
“你一个姑娘家,眼睛又看不清,叫沈姨如何放心呢。这样吧,沈熠陪你一起去!”
“不用了,沈姨不是有事要忙吗?再说了,没遇见沈姨之前,我不也是一个人独来独往吗?何况我现在还是女扮男装呢!”
千说万说,好歹是劝服了沈夫人,一个人向熙熙攘攘的人群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