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云清洛带路,两人很快就和林泽兄妹碰头了。“咦,你们两个速度这么快?这样就收拾好了?”林夕活络道,两兄妹间,充当代言人的一直是林夕。
“嗯,我没什么东西要弄的。”天桀模模鼻子道,的确,从他们遇到她开始,她是两袖清风的,对于天桀的话,林氏兄妹很自然的就接受了。只是他们不知道,天桀的东西都在移动空间了。
“我的刚才已经让人弄好了。”云清洛对于天桀的话虽然没什么怀疑,但看天桀浑身上下的贵族气息,他相信她的家境应该很殷实,甚至比起自己有过之无不及。因为他看出了天桀身上的衣料。乍看一眼只是一般的品质上乘的红锦缎,实则是由天蚕丝织成,比普通的材质轻盈,密致也透气。这不是一般的贵族用得起的,而且她左耳上的紫色耳钉也很精致。
因为林夕的话,云清洛才真正的打量了天桀。不过外表的穿着可以是假的,但由内而外散发的气质却是假冒不了的。不过无论她是何身份,她都是自己的朋友,只这一点是不会改变的。
“呵呵,我忘了,云少主自然用不着自己动手收拾。而天桀有个院长老师。”林夕一句话说出来,几人的脸色均变了变,所谓说者无意,听者有心,大概就是这样吧!
天桀忙出来打圆场,“清洛只是清洛,只是我敖天桀的朋友,在这里没什么云少主,也没什么天才少年。你们也是我的朋友,无关身份。”继续沉声道:“你们若是一定要计较身份,我宁愿不交你们做朋友!”
天桀的话听起来有点无赖,但另外三个人听起来都非常感动。林泽和林夕是因为天桀不在意他们低人一等,就像莫风所说的“乡巴佬”身份,没有认为他们高攀了。而云清洛是因为天桀的“清洛只是清洛,只是我敖天桀的朋友”而感动,从来没有人接近他不是因为他高人一等的身份,接近他的都是有目的的,而不是像天桀那样只是因为当“朋友”而靠近。这是他一直以来所期望的,希望有真正的朋友,但今天在天桀这边得到了,所以很是激动。心里也暗暗发誓,这个朋友他云清洛交定了。
“好,那我们就是朋友了。”林夕很是豪爽。然后看到她哥哥木然的样子,瞪了林泽一眼道:“哥,你能有点反应么?”
“啊?哦,对,我们是朋友。”回过神,林泽非常“配合”道。这样的林泽让天桀和云清洛忍不住笑了。
“差点忘了,我和清洛打算去外边吃饭,一起去吧!我第一次来帝都,还想逛逛。”天桀说的不给两兄妹拒绝的机会,故意说了第一次,还明确说了想要逛街。
稍微顿了一下,“好,这主意不错!难得来帝都一次,而且今天又成为了帝国学院的学员,该好好庆祝一下。”林夕笑得如花般灿烂,对于天桀的提议拍手叫好。
“今天交了三个朋友,真是该庆祝,值了,我请客,走!”天桀左手一拍云清洛的肩膀,却尴尬地发现自己也就拍了他的手臂,不自在道:“走吧!”然后快步往前走去了。
云清洛愕然之后,脸上荡开了些许笑容,就像原本平静的湖面,忽然掉入了一颗小石子而泛起的点点涟漪。他终于明白为什么天桀拍了一下他的手臂感到不自在了,原来是身高差距,自己高出天桀太多了,本想拍自己肩膀的,却因为个子矮小只拍到了手臂,所以那小子是尴尬了。想到这里云清洛憋红了脸。
“想笑就笑吧!没什么大不了的,我又打不过你,更何况一对三呢!”走在前面的天桀出了这么一句。该死的,这副豆芽菜小身板真是害死自己了,什么时候才长大啊?为毛现在还只有十一岁啊?啊啊啊…天桀在心里哀嚎不已!
“不…咳…我没。”云清洛想要解释,却发现自己一开口根本就没法说话,“不行了,我真的要笑了,噗哈哈哈…”
“哈哈哈,天桀,你个小身板!”林夕这萝莉非常不给面子,直接大笑出来,而且还是戳着天桀的痛处大笑出来。
林泽的面瘫脸虽然稍微不是很明显,但是一抽一抽的肩膀也出卖了他。
“…”天桀此刻非常不爽,突然转身,怒吼:“云清洛,今天晚饭你请!”
在笑的云清洛就在这一刻定格,忙换上一副云淡风轻的脸,“好!”原来这小子还会生气,真是可爱!
其实天桀也不是没钱,更不是因为真的生气,只是想稍微缓和下气氛。虽然不满现在这个小身板,不过想到现在特别有成长空间,还是忍不住小小的兴奋。既然云清洛一口应下要请客,那就他请吧!自己的钱就省着买材料吧!哇哈哈!
帝国学院围墙外面有一片树林,穿过这片树林,再绕过一条街,就到了旁边的商业街,当然这里的商业街只是帝国学院旁边的小商业街,真正的帝都商业街当然还不在这里。毕竟来帝国学院是来学习的,而不是来逍遥的。
据天桀听说,帝国学院就像二十一世纪的中国名牌高中一样,学生都是全神贯注的学习,特别是平民(针对贵族子弟)学员,更是努力得不成样子。总之一句话,学习氛围很好。不过再好的学校也总有那么些个败类,这大家都懂,不用提了吧?
在和林泽他们作伴来帝国学院测试的路上,天桀就听林夕说了这边有个商业街,里面酒楼,学习用品还是都可以的。引用现代的话就是下馆子方便,吃腻了餐厅的,那就去吃吃外面的。甚至有时候学院放假,还可以去帝都逛逛,晚上不回来都行。说到这点,就有点像现代的大学了。
四人走到商业街,大概是因为今天是帝国学院刚开学的日子,这里人山人海,热闹非凡。有路上走着在吃小吃的,也有成群结队下馆子吃饭的,因着是吃饭时间,所以一些饰品店,材料店不是很有人光顾。
最让天桀喜欢的,还是因为这条商业街非常干净,没有异味。从街头逛到街尾,最终还是听云清洛的建议,进了一家叫“喜来客”的酒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