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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一个很有才华的男人,虽然出身贫寒,但他很有骨气,凭着那些娇滴滴的公子哥们望尘莫及的斗志和毅力,他一步一步走到今天,不过我要说,他并不是白手起家!2002年,5月24日,他穿着一件袖口已经磨破的白衬衫和一条很旧的灰蓝色牛仔裤,忽然冲到我家,那时是傍晚,霞光斜穿过窗户,深深地印在他的左脸上,他凶狠地站在我家餐桌前,我和父亲正在吃饭,然后他大吼,“我们结婚吧!”那一天,他被父亲狠狠揍了一顿,没还手,被揍得鼻青脸肿。那一年,我21岁,没有一点犹豫,嫁给了他。因为他看着我时的眼神,不顾一切。就好像他溺水了,只有我可以救他。我们的婚礼很盛大,这或者是一种虚荣,也或者是一种宣告。父亲其实很是欣赏他,私下里常跟我称赞说他是个他天子,终会建立自己的王朝。然后,为了我的幸福能早一天到来,在婚礼上,父亲当众宣布由他接手源盛集团并出任执行总监。然后,他终于笑了,在我努力了那么久,没有博得他一丝动容后,他终于笑了,嘴角微微地向上提了一点,果真像个帝王。那是场寂寞的婚礼,我挽着他,却感觉不到幸福,他拖着我到处敬酒,也不问我累不累。我跟着他走得脚都肿了,却就是不敢吭声,很怕扫了他的兴。“肖欢!”就是在那个时候,一声娇柔的呼喊,惊动了我的四肢百骸,耳边余音未泯,他就忽然搂住了我,紧紧的,我甚至闻到他唇齿间浓重的酒气,然后,我伸出一只手扶在他的胸口上,他一愣,看着我好一会儿,才回神。“肖欢!”站在面前的女人又叫了一次。他看着她,笑道,“来,介绍一下,这是我老婆,程思盈!”我赶紧朝她点头,肖欢第一次这么正式地介绍我。那女人看着我,脸色飞快地闪过一丝阴暗,然后,她笑着伸出一只手,“你好,我叫罗晴,肖的老朋友!”她是个美艳的女人。我红着脸,紧张地和她握手,“你好,欢迎你来参加我的婚礼!”然后,罗晴回我高深一笑,转头看着肖欢,“你的动作真快,永远都是不落人后啊!”肖欢哼了哼,“大家彼此彼此,你呢?怎么没把老公带出来让我见识一下!”罗晴眼神凝住,如火,她伸一双修得很漂亮的手为他拉了拉领带,然后以只有我们能听到的声音说道:“全市最有钱的就是你岳父了,我干吗还要带那个丑八怪出来丢人!”然后他们看着彼此,冷冷地笑了起来。……所以说,寂寞的婚礼只会带来寂寞的婚姻,从那一天开始,我就养成了一种坏习惯——对他在外面的一切视而不见,充耳不闻的坏习惯。l父亲在一年后去世,那时我才明白,为什么他没有坚持反对我和肖欢结婚,因为,他急着找一个人,能够代替他照顾我。23岁时,我的身边只剩下一个丈夫,一个出类拔萃,但却对我漠不关心的丈夫。肖欢常对我说,其实我一点也不爱你。而我总是埋头煮咖啡,我只会煮咖啡。我煮的MOCA特别苦,苦的可以拉扯人的神经,所以,他只在蜜月时喝过一次就再也没有喝过。后来,只要我一煮咖啡,他就会说,其实我一点也不爱你,不过你放心,没有你,我就没有今天,我不会离婚的。他一这么说,我就会笑,笑得再淡他都会察觉,然后他会说,别得意,象你这种四肢不勤,五谷不分的千金小姐,我最看不起!事实上,他只说对了一半。我笑并不是因为我得意,而是为他感到可惜——他总是有些莫名其妙的原则死守着不愿放弃。比如对我,我是个很没用的女人,书读得不好,也从没出社会工作,自小就身体虚弱,相貌更是平凡得有失千金风范。我愚昧无知,又狭隘肤浅,我根本继承不了父亲的事业,所以对于他得到源盛,我反而觉得庆幸,那是上千员工的饭碗啊,我怎么担负得起。我笑,是因为我同情他束缚了自己,他明明已经有能力自由了,可他偏就不愿自由。虽然他不爱我,但对于这样的他,我却觉得很可爱,所以我不会对他说:想离婚就离吧,没关系!我不会说,因为我还不想离开他。我猜世界上应该是有我这样的女人存在,因为知道自己是多么缺乏魅力,所以从来就没有奢望过被珍惜,从来就只是祈祷,他不要太无情,我就可以不用太伤心。晚上,11点,他回来了。“你回来了!”一听到开门的声音,我就赶紧跑出去,给他把拖鞋放在脚边。“你还没睡呀!”他不耐烦地扯下领带,走到沙发上坐下,然后打开手提,继续工作。他真的很累,眉头一直皱着,嘴唇也很干燥。我总是看见这样的他,拼死拼活地工作,然后赚到很多的钱,比父亲在世时更多。如果一个人拥有过亿的资产,而一年365天里,只有不到20天是在休息的,甚至这20天他只是在河边走走,吹一吹风,看一看烟花,还有星月,那他赚那么多钱,究竟是为什么?我曾经问过他,他却嗤笑不已,他说,你这没出息的女人!赚钱,那是一种征服,你永远也不会懂!他说这话时,神情好兴奋,那是一张帝王般的脸。叮铃铃!门铃响了,我起身去开门。“嫂子!”进来的是卢昀和刘锦,肖的朋友,两人拿着手提包,一头的汗,“肖在吗?”他们问。“在!”我点点头,转身看着他,“呃……,你的朋友来了!”结婚两周年,从没叫过他“老公”,因为,我不敢。“哦!”他戴着眼镜,两手还在笔记本上敲打,没看任何人,“去给他们泡杯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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