佘杰然紧紧跟在陈岚后面,像个甩不掉的尾巴那样跟着,她走哪儿,他就跟到哪儿,不管她多少次怒目相向,也不管她故意九曲十八弯地耍他,他不管那些旁枝末节,他要管的只是她平安无事,这是他欠她的。
这世界很现实,时间很残忍,珍贵的人,珍贵的事物若不趁对的时机加以好好守护,总会在某一天某个特定的地方消失。她和佘杰然曾经沧海难为水,和任宇又是不可望不可及了。世上,是否真的存在这样的童话:那个谁为那个谁守望成一座丰碑,那个谁为那个谁凝结成千年琥珀。为Ta把黑夜候到白天,为Ta把青丝熬成白发,为Ta把青春耗成落花……
钻石店的长期供货商王总正是香港移民,这几日叶柏茵和他走得很近,有几次陈岚跟着出去吃饭,每次都是去当地的大酒店吃饭,四五辆车,三四个大肚便便的大老板,陪同陈岚等几朵红花。叶柏茵到底属于老板还是红花呢?论年龄论身份两者皆不适合。她不是喜欢灯红酒绿的人,除非必要,否则滴酒不沾。展销会的末期和王总走得很近,陈岚觉得蹊跷,却不知为何,只能收起内心的悲凉,顺从安排跟着出席餐宴。
这个王总在纳米比亚的珠宝界有一定的地位,随行的不是县级以上的大官就是有一定规模企业的小老板。无论大官还是小老板都对他毕恭毕敬,阿谀拍马,近乎奴颜媚骨。陈岚最怕王总热乎的“关照”:敬酒、夹菜和时不时的“手动式”嘘寒问暖。看着王总那张肥腻油滑的老嘴脸,陈岚心里一遍遍地诅咒着:五十好几的老男人,孩子都有我这么大了还想打我主意,真当她是小三候选人了,哪天让你这把老骨头累散架了才好。诅咒归诅咒,有求于人,至少叶柏茵有求于他,陈岚哪能一掀桌子就走人。到时候立上了贞节牌坊,同时失业下岗。忍字头上一把刀,只要他没再进一步模最难容忍的部位,暂且收起“能惹祸上身”的刀吧。
这群人五人六的大老板白天裹着整洁的西装管理着上千万上亿万的生意,夜晚就是黑色中的狼群,瞧见美色就是快刀斩乱麻的吃干抹净,瞧见利益就是心狠手辣地占为己有。陈岚因为“有幸”被王总看上了,旁的人见了即使嘴馋也只能嘴馋,不怕死的就背着王总试图泡她,她倒可以借着“圣宠”有恃无恐,遇魔杀魔,遇鬼杀鬼。王总几次暗示明示地求欢,陈岚都装傻充愣地一一回绝。两人之间还有叶柏茵磨合着,闹得不快,叶柏茵三言两语就能哄得王总赔上笑脸,继续礼貌地敬酒吃菜。这样的太极拳,一来一去,时间久了,渐渐地,王总就把矛头转向了一个女大学生,一个到纳米比亚留学的中国大陆女生,长得水灵水灵的,就是看着不精明,说的难听点叫傻气。初出茅庐,涉世未深,焉能在金钱物质的利诱中独善其身?有一次陈岚好心劝解,她却反唇相讥:“怎么?你嫉妒我了?几次出来看你一副“举世混浊我独清”的高傲模样真叫人不爽,偏偏王总不喜欢你这样的,怎么样?”
“我是好心劝你,王总是有老婆有儿女的人,孩子都比你大了,你才20出头,不应该这样毁了自己。”
“毁了我自己?你说笑吧。偷偷告诉你吧,王总说会为了我跟他老婆离婚的。”说着那个傻女孩傻傻地晃晃手上闪亮的钻戒,钻石看着足有10克拉,可惜内行人一看就知道瑕疵很大,市场价不过5000多块港币,这样就买了一个少女的心了?
“他送的?”
“羡慕吧,不过你后悔也来不及了,王总现在只爱我一个人,他说你是个没人要的老处女,我看也是,仗着几分姿色到处勾引人,大姐不要太饥不择食了,虽然利字当头,爱情算个屁,但是良禽择木而栖,你可不要连禽兽的都不如。”那个傻女孩威胁地瞪视陈岚,然后很得意地踏着高跟鞋像一只骄傲地孔雀,开屏而去。
那一刻,陈岚知道原来傻女孩并非真的傻女孩,不过是在有钱有权的男人面前扮演着傻女孩的角色,很有城府地布下天罗地网,准备坐收小三之利。陈岚愣在当地,很真切地体会到了狗咬吕洞宾的心情,想起徐志摩有句话说的极好:聪明的人,喜欢猜心,也许猜对了别人的心,却也失去了自己的。傻气的人,喜欢给心,也许会被人骗,却未必能得到别人的。你以为我刀枪不入,我以为你百毒不侵。陈岚是不笨的,却因错爱一人而寂寞落魄五年,五年的时光让她憔悴成“没人要的老处女”了。处心积虑试图玩弄一个男人的感情,也许就害自己抱憾终生。还是傻气的人有福,真傻假傻都是福,心甘情愿地给心,心甘情愿地被人骗,却未必得不到对方的心,海藻不就得到宋思明的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