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庄朗明搭公车来到J大。
这里地处西安南郊一段,四下里都是农村和庄稼地,风光旖旎,零星美女。
站在校门口,只见来来往往都是些大学生,个个谈笑而行,朝气蓬勃。庄朗明阔别学校已有七八年,再次踏入这一片充满油绿草地、洋溢青春气息的寸土,一种熟悉而又陌生的感觉袭上心来。想到可以开始学自考了,庄朗明的心情勉强从昨天的郁愤中挤出一点喜悦。
车子不知道要修多久,这两天反正是没法做生意了,那就好好在学校上课吧!
他掏出手机,正想给文倩打个电话。
突然有个女孩在身后猛拍一下他的肩膀,雀跃地跳出来,“朗明哥哥!”
从小包文倩就喜欢这样吓他,庄朗明神经被吓得大了,反而有些不以为然。
包文倩撅着嘴,“不好玩!你都没被我吓到。”
“对不起啦,你再吓我一次,这次我保证被你吓得杀猪叫。”
“你还当我是个小孩子啊!”包文倩娇嗔的瞥了他一眼。
是啊,庄朗明真有些认不出她来了,在他的跟前站着竟已是个美丽少女,刚满二十岁的包文倩身着一件暗红色修身大衣,一件零星磨破的牛仔裤,显得亭亭玉立。
包文倩见庄朗明有些发怔得盯着自己,反而有些害羞,“嘿嘿,朗明哥哥,你认不出我来了吧?”“是啊,你原来都长这么大了。”庄朗明点头暗叹。他记得,最后一次见到文倩时自己还没入狱……对!那还是在四年前,包文倩还在读高中,她终日穿着不合身的校服,绑着土气的马尾辫,戴着一副黑边框的眼镜,不管包子和他要去哪里游荡,那个小女孩总像跟屁虫一样总尾随在身后。
“走吧,朗明哥哥,我们边走边说!”犹自发怔,文倩已上前拉了他手。
俩人一起进入J大校园。
庄朗明被她这么一拉,只觉她的的手十分之滑腻,可是偏头瞧她面容,见包文倩满脸喜悦,想来她是因为儿时熟悉之故,才会对自己如此不避嫌。庄朗明的心头毫无邪念,倒反而自发感动,毕竟父亲早逝,加之自己命运多舛,这个世界上真心对待他的人实在不多。
“朗明哥哥,你出来这么久为什么都不来看我?”
“我平时得工作呀,而且我的样子邋遢得很,也不敢随便到你们学校来。”
“谁说你邋遢了?”文倩认真起来,“你很帅的!”
“有吗?”
“真的真的!我所有同学里没一个你这么帅的!”文倩差点跳起来。“你就和阮经天差不多。”
“阮经天?也是你同学吗?”
“你真老土,阮经天可是个大帅哥偶像明星,我们班的女生迷他迷得要死!”
一路侃这侃那,终于来到了教室区,文倩雀跃指着前方一栋清一色的教学楼对他说,“朗明哥哥,你看,我们系的教学楼就是那里!”
庄朗明朝前一看,不远处有栋暗灰色的高楼,“你读的是什么专业啊?”
“计算机应用技术!”包文倩推着鼻梁上清澈时尚的眼镜说。
庄朗明笑了笑,“难怪丫头的镜片又变厚了。”
文倩回过头要和他斗嘴,却注意到他脸上分明有几条鲜红的指纹,“咦,你被谁劫色了,朗明哥哥?”
“嗯?”
文倩指了指他的脸颊。
庄朗明蓦地反应过来,“没,没什么,一点小事情。”
作者题外话:嗯嗯,以后周末时比平常多更一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