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玫一句并不高明的谎话,凌志一听就相信了。白玫发觉,人是不能说谎的,一旦开了头,接下来就很容易了,才刚骗了女乃女乃,现在又顺嘴骗了凌志。
“今天,我也放自己一天假,想上哪里去玩?哥哥陪你。”凌志突然非常想和白玫说说话,走走路,不管有用的话还是没用的闲扯,不管是去东村,还是西巷,只要和白玫在一起,就好。
白玫说:“算了吧,一个一夜没睡的人,哪有精神玩啊?你还是睡吧。”
凌志说:“你忘了?我是干什么的?打铁的!”
白玫说:“我没忘啊,可你是打铁的,又不是铁打的。”
凌志一边刮胡子,一边说:“我是铁打的……意志,说笑话。我不要紧,我们去哪里?随你。”
白玫想起了对女乃女乃说的谎,就说:“我们去公社吧。”
白玫庆幸没有应承女乃女乃的快去快回的要求,说那是说不定的,万一路上遇到熟人讲个话,这不,肯定不可能快回了。她想,凌志不是熟人吗?虽然不是碰巧遇到而是特意找的,但也差不了多少,所以,只能算说了一半的谎。而且,他们现在正是走在去公社的路上,这点,也没有说谎。想到这里的白玫有点高兴了,她是个简单的人,简单到心里不想有任何的负担。说谎是有心理负担的,这种事她是不屑做的,但是,事急从权,她今天不得不说一次谎,专程来看凌志,是为了不放心受到惊吓的凌志,也为了自己晚上不要再做恶梦。说来说去,单纯的白玫,她的心还是太小,放不下任何多余的东西。
发现白玫的情绪不错,凌志心里很安慰,他知道白玫一大早来是为了什么,一定是昨天自己没有很好地掩饰自己的惊恐,把白玫吓着了。
走在这条通往公社的路上,白玫想起了当年和爸爸雨中赶路的情形,说:“第一次和我爸爸去公社,我恨死了走路。现在,我一点也不怕,反而喜欢走路了。”
凌志正在思考一个问题,冷不防听到这样一句没头没脑的话,说:“你,喜欢走路?”
其实,现在的凌志,脑子有点发僵,不然,他一定能想到白玫说喜欢走路其实是喜欢和他一起走路。
“对呀,走路其实挺有意思的,我觉得走路挺好的,既能沿路欣赏风景,还有一种人在路上的感觉。对了,人在路上,就是这话。”白玫的脑子转得多快,马上找了一个象样的理由。
凌志一听,说:“哦,我懂了,是过程,譬如我们现在走在路上,还没有到公社,不知道这一路上会碰到什么人,遇到什么事,到了那里又会是什么情况,一切都是不确定的,不确定,才有意思,不知你是不是这个意思?”
“果然聪明,比我想说的还说得好。”白玫心悦诚服地说。她笑眯眯的模样,和那个奔走在白村大队到民爱大队那一路上急吼吼的白玫相比,简直判若两人了。
“我在想,人生其实也是这样的,人说人生道路,人生道路,我们从来到这个世上起,就被动地走在一条路上,纭纭总生,大家的终点都是一样的,只是各自走过的路不一样罢了,有的是羊肠小道,有的是金光大道,不管什么样的道,谁都无法预料。当然也不完全是被动,但基本上是被动的,所谓谋事在人,成事在天。无法预知,才有意思,这也是生命的魅力之所在。”凌志深沉的样子,象个哲学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