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已至今。我对你也没什么好隐瞒的了。我喜欢叶之婼。而你喜欢莫千逸。不如我们之间签订一个协议,互相帮助对方得到所爱的人。我相信,你一定会很乐意参与。他十指相扣,笃定地道。你恐怕打听错行情了,莫千逸喜欢的人从来都只是我许洛梨。你认为我有必要与你做这些见不得人的勾当吗?我微微扬起嘴角,带着淡淡的嘲弄口吻说到。哦?是吗,还真是盲目自大的女人!整整三年时间,你消失在他的人生里整整三年。在这三年里,你在他的脑海里连一根发丝的痕迹也没有。而叶之婼却是陪在他身边照顾他爱他整整三年的人。三年里,他每天与她同床相拥,在入睡前听她说晚安,在睁开眼后和她道早安。而你,就像是在沙滩上画的一幅画,再美也敌不过岁月的侵蚀。他微微眯了眯眼,喝了口花茶,正准备再说点什么的时候。我终于忍不住打断了他。我挑衅地看着他,这三年里,我虽然不在他身边,但我却也从来都没忘记过他。我把他时刻置于心头,宁愿为了他把心房上锁,让它荒芜,也不愿让别人住进来。我对莫莫的情意,又哪里会比她叶之婼差?你这话就像是在对路边行乞的人说,虽然我没有给你钱,没有给你任何对你有帮助的东西,但我始终时刻在为你担忧。可是,你觉得对于一个饥寒交迫的乞儿来说,你的这种巴拉图式怜悯,他需要吗?他需要的是……够了!我失控地再次打断他。说话声音都有些难以自制的颤抖。不需要你在这里做什么分析,他已经想起我了不是吗?我跟他的花好月圆只是时间问题而已。难保这时间不是此生。你!许洛梨,你有点头脑,别那么天真行吗?他的眼睛一反常态精光乍现。假使他对叶之婼当真没有半分感情,又岂会在想起你之后,还流连于她身边。人心都是肉做的。别忘了身边就有最好的例子,怀胎十月的生母也比不上朝夕相处的养母。不!我痛苦地抱住头,喃喃地道。他只是需要时间来整理而已,仅此而已!我不要相信你的那套乱七八糟的说辞。我不要听!我拎起包冲出了咖啡厅。身后他的目光一直锁定着我,灼灼似火。我全身汗流浃背。太阳穴突突地跳着,久久无法平定。像是一具行尸走肉般慢慢地游回了家。编辑的电话又打来。尖细的女声在嘈杂的另一城市通过电波传来。她说,许洛梨,你的稿子呢,现在已经是多少号了你知道吗?你已经晚了一个礼拜了。我在这边不说话。她可能被我的沉默激怒,在那边有些恼怒地说到。别以为现在小有名气就可以狂妄自大,读者的口味一直都在发生改变,而新生的作者遍地都是,随手一抓都是一大把。你所做的就是趁现在还有人欣赏你的文火速创作。否则,你迟早也得被淹没。喂……你在听我说话吗?许洛梨!你……声音突然戛然而止。我已经拔掉了手机电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