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时光停留的刹那(2)[VIP]
原来于焉的爸爸很早就被查出脑部生了血管瘤,随时都会破裂而死亡,医生手术治疗的结果也并不一定理想,还有可能导致全身瘫痪。所以,老人家拒绝了。但随着病情的深入,老人家的记忆里越来越差,他不愿拖累于焉兄妹俩,让他们为自己担心,就执意搬去疗养院居住。每天老人家都是守着亡妻的旧物,活在旧日燕尔双谐的回忆里。肋
于烈非常伤心,一再责怪自己竟然没有发现父亲身患重疾,没有多花些时间陪在老人家身边。她呜呜咽咽,哭得很厉害。我极力安慰她,但她仍旧无法平静下来。我只好让于焉接电话,他的嗓音也因为哭泣而显得沙哑生涩,我问候了几句,又劝慰他说:“于焉,现在你是一家之主了,今后于家和于烈都要仰赖你的支撑,这个时候最需要的是坚强。”
于焉连声答应,说:“凌羽,我明白自己该做什么,谢谢你的关心。”
我又问他有没有什么能帮忙的,他说不用了,老人家趁自己明白时把后事都安排妥当了,于焉母亲的坟墓本来就是一墓双穴,老人家早就交代过自己身后一切仪式从简,只要尽早将他的骨灰葬在亡妻身边便是最大的孝顺了。
我听了他的话也不禁流下泪来。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于焉父母亲的感情之深厚足以跨越时空的界限了。镬
可并不是每个人都能拥有这样一份挚爱深情的。
这世上有太多的感情是长埋黄土,化做云烟的。
凭窗四顾,外面的风雨持续大作,近处花园里枝摇叶晃,卵石径上已经积水成潭;远方的山坳则笼罩在一片水世界中,仿佛天空成了大漏斗,将天河的水都泻到人间来了。
我突然很想听到爸爸的声音,便抓起手机拨通号码。
“爸爸,你最近身体还好吧?”我急惶惶地问道。
爸爸觉得很纳闷,说:“很好啊,为什么这样问?”
“没什么。只是好久没见到爸爸了,很想念您。”我轻声说,感觉眼睛又潮湿了。
“是啊,一转眼我们都快一年没见了,爸爸也很想念你呢。如果能抽出时间,就到巴黎来吧,爸爸陪你去卢浮宫,欣赏那里收藏的举世瞩目的艺术珍品。”爸爸接口说,随后又叹息一声,“唉,只可惜你没有继承爸爸的衣钵,不然我们会有更多的艺术话题可以交流的。”
“爸爸,我觉得艺术若是可以家族传承那就不能称其为艺术了,那是手艺,那些继承父辈衣钵的是开店做生意的匠人,不是艺术家。试问爷爷何尝传衣钵给爸爸呢?若真要子承父业,爸爸现在应该像爷爷那样在乡下务农才是啊。”
爸爸以前就经常怪我没有跟听他的话去报考艺术专业,今天又老话重提,虽说我并不介意但也想表达一下自己的意见,所以嘻嘻笑着,追着爸爸的话音将了一大堆自以为是的道理。
爸爸像是被我的话震住了,默然良久后,说道:“你说得没错,爸爸好像一下子想通了,有种当头棒喝,顿然了悟的感觉。看来我的小丫头真的长大了,看问题的角度很独到,见解也别具一格。好,老爸很高兴,哈哈……”
爸爸哈哈笑着。听到爸爸的声音依旧洪亮舒畅,我的心情兀自安稳下来。
“爸爸,你要和妈妈一起健康长寿啊!我们一家三口要永远守在一起。”我浅浅地笑着。
“那是自然,爸爸也想我们三口人长相厮守啊。”爸爸答道,“不过,为什么只有我们三口人,爸爸还想要有个出色的女婿和可爱的外孙呢。想想看,那样其乐融融的一大家子,是多么幸福啊!”
爸爸似乎浮想联翩了,语气也散漫起来。
“老爸……”我低低地唤了一声,把爸爸拉回到现实中。
“对了,凌羽,你最近和穆寒相处得怎么样?”
“还好。”我说。
“什么叫还好?怎么每次问你都是这样模棱两可的回答?凌羽,上次你说穆寒送给你一个他母亲留下来的戒指,可以想见他对你很用心的,你也要同样用心才是啊。”爸爸关切地说。
“我知道。”
“那是个怎样的戒指,你妈妈听说后一直很好奇呢?”
“穆寒母亲是首饰设计师,那枚戒指是她受管道升的那首《我侬词》启发,亲自设计的。银质,花纹很繁复,可以扣在一起,也可以一分为二,暗喻了我中有你,你中有我的意思。”
“哦?是这样啊。看来穆寒的母亲是个很讲究意境而有内涵的女人。你知道她叫什么名字吗?”爸爸问。
“我听穆寒说她的中文名字是穆云苓。”我答道。
“穆寒是随他母亲的姓吗?”
“是的。”
“那么,他父亲是做什么的?”
“不知道。”尽管对爸爸的刨根问底颇感无奈,但我仍然据实以答。
“哦。其实他父亲是谁是做什么职业的都有关系,爸爸只是随口一问,你可别特意跑去问他,那样会让他误解的,以为你看重的并不是他本人。”
爸爸也意识到自己的问话欠妥,连忙解释:“爸爸历来讨厌那些只知道讲究门第高低而不重视人品好坏的人。你妈妈也是一样,否则她当年就不会义无反顾地跟我这个世代务农的乡下孩子结婚了,对吧?”
“我何尝又讲究过门第呢?”我在心底暗自嘀咕,垂眼看着无名指上的戒指,心思又不由自主地飘摇起来。穆寒,不提他还好,提到他我就心乱如麻,难以自持。
算了,不去想他。我甩甩头,转移话题继续跟爸爸聊天:“爸爸,你上次说去过念城,你到那里去找的故人后来在别处找到了吗?”
我蓦然发觉自己很不厚道,竟然绕着圈子套爸爸的话。
“没有。”爸爸的声音不自然地低沉了。
“爸爸现在还很想找到那位故人吗?”我的问题步步深入。
“是啊。只是过去了这么多年,想必他(她)已经不记得我了。”
我立时痛恨起汉语中的这个第三人称来。他(她)不像英语中的he和she那样性别分明,若不是白纸黑字写下来,单凭听发音,是根本分不出男女的。
真搞不懂老祖宗当初是怎么想的,就不能多发明一个字给后人行方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