舍我其谁 第一章;少林俗家弟子

作者 : 一页轻舟1957

时间正是6点,东方刚刚露出了鱼肚白,清晨的露水还没有散尽,刷刷的脚步声就打破了宁静。你如果仔细的听一下,这整齐的,有规律性的脚步也只用军人才会有的,铿锵有力,带着一股男子汉的自信,震撼人心。

不过,长期住在军营里的家属早已是司空见惯了,倒是在军营里成长的孩子们都喜欢穿着军装神气的排成一行走在上学的路上。

吴天就是他们中间的一员。

刚满十六岁的吴天身体健壮,已是一个大小伙子了。父亲吴抗战是这个军事院校的师政委,住在人称小红楼的高干住宅区。所谓高干住宅区,实际上是一栋栋独立的红砖平房,排列的象出操的战士,横平竖直的。

红砖平房专设的岗楼和警戒的士兵把它和普通的军官住宅区区分了开来。吴天的家在第三排第五栋,紧挨着他家的是院长,正师级干部何中远少将的住宅。

“大哥,你真的要去当兵吗?”一个个子不高,身材矮胖的男孩对吴天说。

“是呀,这个学我已上够了,老子天生就喜欢玩枪,你不是不知道。”吴天回答到。

男孩吐了一下舌头。他叫何超,何中远少将唯一的公子。

部队是讲等级制的,这种风气自然也影响到了子女。谁的老子官大,谁在孩子中间就有了绝对的权力。

吴天并没有在军营里长大,父亲吴抗战工作太忙,母亲身体又不好,无力照管他和弟弟吴昆,打小就把他送到了河南登封县的姥姥家。姥姥过分的溺爱使他从小就天不怕地不怕,什么样的事都敢做,什么样的祸都敢闯。

一次率领着一群孩子模进县林业局果树试验基地,把一位农学家精心培养的苹果树上的果子摘的一干二净,那可是人家多年的心血呀,捅了马蜂窝,姥爷陈金龙是勃然大怒,第一次用鞭子狠狠的抽了他一顿。谁知第二天人就不见了,自己跑到县城西北的少室山阴少林寺要当和尚。怎么劝也不听,说是死也要死在那里。

少林寺的方仗和陈金龙是故交,捎带口信,陈金龙是哭笑不得,就回话说:“让他住几天吧,什么时候想家了自然就回来了。”

谁知一去就是两年,成为一名留发的俗家弟子,享受少林寺的同等待遇。不过吴天不娇惯,干起粗活来也满勤快。你还别说,这小子天生就是一块练武的料,跟着大家舞拳弄棒的也象模象样的了。

吴天喜欢三节棍,三节棍属武术软器械之一,方向易变,不易掌握,加之其运行起来速度快、力量猛,初学时往往有惧怕心理。可吴天就是不怕,认真学,刻苦练,从易到难,最后也能和师傅对打了。

两年后的一天,姥爷陈金龙上山,告诉他一个不好的消息,说他母亲病危,要他马上回军校,见生母最后一面。由于是分多聚少,对自己的母亲吴天没有太深的感情。可毕竟是自己的生母,二话没说,就跟着姥爷下山做火车回到了军营。

到家时母亲已不在了,弟弟吴昆哭的跟泪人似的。吴天却呆呆的站在一边看着母亲的遗像,一滴眼泪也没掉。吴抗战就骂他是冷血动物,一点也不随自己。

葬礼之后,吴抗战对他说:“小天,你妈去了,弟弟还小,你就留在我身边吧。也好帮着照看这个家。在少林寺习武不是长远之计,如今是知识年代,打打杀杀养不活人。你回来就去上学,把丢下的课程补起来。”

吴天回家时才十三岁,上小学六年级。军队的孩子们管他叫“野孩子”。欺负他这个外来人,当属何超最起劲,因为那时他是孩子们的头。

“哎,那小子,你过来,把你的新军帽换给我。”何超在一次放学后拦住了他。

军装在那个时候很时髦,谁都为自己能有一套象样的军装而自豪。何超看上了吴天的新军帽,把自己的旧军帽摘下来丢到他的脚前,意思是把你的军帽摘下来给我。

吴天一抬脚把旧军帽踢起来,又一用力,军帽就飞到了一边的树枝上,树有酒杯粗,枝繁叶茂的。

“你妈的找死……”何超撸胳膊挽袖子就要冲上来,被吴天轻轻推开了。只见他慢慢的抬起右腿对准那棵树就是一脚,只听“咔嚓”一声,树干竟被拦腰踢断,把何超给吓傻了。这种看起来简直是不可想象的事在全院引起轰动,战士们在背后称他是个“另类。”

还有更出格的事,吴天喜欢上了父亲的那把五四式手枪,五四式手枪一直是装备部队指挥员的军用手枪。以其优良的性能和可靠的质量深受军队人士的喜爱。

父亲的五四式手枪擦的是油黑铮亮,拿在手里沉甸甸的。看儿子喜欢,吴抗战就教他怎么卸枪装枪,怎么瞄准,他就上了心认真的去学,开始是十几分钟,以后是几分钟,最后不到一分钟就把枪拆开装好,闭着眼都行。父亲就奇怪了,对他说:“老子是个文官,怎么就有你这么个儿子,你的暴力倾向是从那儿学来的,一点也不随我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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