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入夏,骄阳似火,尤其是午后。
方登月从公司的办公大楼走出来,大步走向停车场。
爆热的阳光让他有点睁不开眼,影子被压得很短。他停了下来,想从手包里拿他的太阳镜,模索了半天没找着,正心急,一只小号的玩具足球飞了过来,射中了他的左肩膀。雪白的鳄鱼牌T恤衫上,立刻被印上一个黑乎乎的大泥点。
一个瘦小的男孩儿跑了过来,拣起了球,瞪着一双惊愕无措的眼睛望着一脸怒气的方登月。
方登月一眼看见孩子身上穿的那身浅蓝色的中式衣裤。那种不很纯正的蓝色让方登月想起了家乡手染的土布,方登月当年离开小镇的时候,穿的也是这样的衣裳。真土气。
“谁家的小孩儿?懂不懂规矩?这里是踢球的地方吗?”方登月以他习惯的语式训斥那孩子。
孩子把球紧紧地抱在胸前,眼睛一眨不眨,细长的眼睛里只有慌张没有恐惧。
那双眼睛也让方登月似曾相识。
不远处花坛的石阶上坐着一个苍老的女人,同样穿着那种手染土布缝制的衣裳,同样显得非常土气。她朝着方登月和孩子望了一会儿,便撑着膝盖,从石阶上站起,摇摇晃晃地朝这边走来。
衣服过于宽大厚重,把老女人遮盖得看不出一点形体和线条儿,远远看着,像是一个充气不足的气球,正瘪瘪塌塌、柔弱无力地滚动过来。
女人走了过来,扶着孩子的肩膀,也不说话,静静地看着方登月。
“这是你的孩子?”方登月问。
女人点点头。
“这里可不是乡下的野地,带他到别处去玩吧。”方登月没好气地说着,用手掸了掸肩上的泥点子,泥土洇了开来,变成一片更大的污迹。
“我想找一个人。”女人嗡动着嘴唇,声音嘤嘤的,微弱得像只蚊子叫。
方登月朝女人黑灰黯淡的脸上瞥了一眼,那张脸上密布的皱纹又深又长,仅凭这一点,方登月就能断定这是一个长年在田野上耕作的农妇,也许是第一次进城,第一次来到让她眼花缭乱的大都会。他没心思再和她们纠缠,转身走向了停车场。
“阿月……”
那声音就像是夜晚里一声微弱的虫鸣,飘飘忽忽地从遥远的天际传来,模糊、无力、虚空而苍凉,却如同晴天一声霹雳,炸响在方登月的心上。
一时间,那间狭小的房间、那片昏弱的灯光、那股浓浓的青竹气息、那张吱喳作响的席梦思全都伴着青春的苦涩和狂欢,拥堵在方登月的面前。
半个小时之后,方登月把余立儿母子带到自己的家中。自从彭赛赛搬出去之后,这套房子已经空置了多日,家俱上已经蒙了厚厚的一层灰尘。
方登月在经历了内心突如其来的惊惧和意外之后,为如何安置这母子俩费了一番心思。
他最先想到的是把她们安置进一家小旅馆,丢下一千块钱,嗯,至多两千,然后各不相干。面对这个面目全非的老女人,方登月已经无法把她和旧日的云欢雨稠联系在一起了。再退一万步讲,就算余立儿依然年轻漂亮,也很难让方登月重理曾经沧海的情丝。
昨天的故事没有结尾,那就算了,岁月的流逝,经历的不同,情感的变化,地位的悬殊,已经把曾经难舍难分的一对男女悬挂到千差万别的两极上,形同陌路。
方登月极力掩饰着内心的焦躁,他甚至憎恶余立儿的再次出现。一个女人与一个男人分手多年之后,突然以这样的面目重新出现,实在有点荒唐,有点自作多情。
但余立儿一张苍老得让人害怕的脸和说话时气喘吁吁的样子,又让方登月不忍心一下子把她拒之千里之外。她或许是得了什么重病,或者是遇到了什么重大的麻烦,总之,她一定是有无数的不得已,才会千山万水、千方百计地来找自己。如果真是这样,他就没办法回避这个现实,没办法把事情做得过于决绝。可她到底想要什么?
想来想去,方登月还是决定把余立儿安排住在自己的家里,这样做有三个好处,一是可以避人耳目,不使更多的人知晓此事。二是彭赛赛不在,家里更方便些,没有重温旧梦的意思,只是为了能更从容地交谈,了解一下她此来的目的。第三还可以减少一点经济上的开支。但无论如何,方登月都会以速战速决的方式,结束这次不愉快的会面,尽快地把她们打发回去。
⑵回家的路上,方登月从超市买回一些食品和饮料。等那孩子洗过澡,狼吞虎咽地吃着方便面的时候,方登月把余立儿单独引到阳台上。
阳台上摆着一对藤编的休闲椅,余立儿坐了下来,方登月却没有坐,他和余立儿拉开了一点距离,倚着阳台的栏杆,站在了那儿。分别多年的陌生,让他不习惯和余立儿面对面地近在咫尺。
他本想问余立儿是如何找到他的,这是他最想知道的事,除此而外,他还想知道她为何而来,要住多久。但刚一见面就问这些未免有点不近人情。
“你,还好吧?好像瘦了一点儿。”方登月的语气放得很和缓,可惜一点都找不回当年的柔情。
余立儿挤出一个淡淡的微笑,没有回答。
“你们先住下,暂时不会有什么人来打搅你们。”
余立儿点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