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谭锦瑟称作“娘”的这位妇人不由浅浅一笑,起身捶了捶自个儿腰背,道:“不做这个还能干些什么?成日在家里待着也是无聊,不给自个儿找些活干只怕死得更快。”
谭锦瑟美目一瞪,道:“您又说这些话!死啊活啊的,咱们又没干伤天害理损人阴德的事,凭什么就要早死?!要死也得死在谭正渊那老畜牲的后面!”
妇人倒是生了一对同谭锦瑟一模一样的美眸,这眸中闪过一道厉色,语气也变得冰凉:“瑟儿,老畜牲那边的事如何了?”
谭锦瑟哼了一声,道:“他这两日给那谭小畜牲雇了个鉴宝师父,依我看这不过是幌子罢了,很可能老家伙又要干上一票大的,这鉴宝师父是他想拉下水来合伙的,我们的机会很快就来!”
“很好,”妇人唇角勾起抹怨毒的笑,“最好这老畜牲选一个大的墓动手!否则还当真不能将他全家来个满门抄斩呢!”
谭锦瑟的眸中亦是心绪复杂,母女两个对着沉默了一阵,谭锦瑟方缓和了神情轻声道:“杜鹃那丫头呢?怎么也没有在房里伺候您?”
妇人便也放柔了语气,笑道:“那小丫头叽叽喳喳地一天到晚在耳边聒噪,我赶她到外面买包子去了,瑟儿要不要留下吃点儿?”
“不了,”谭锦瑟笑着握住妇人的手,“娘您早些歇息,别总干这些费神的活儿,没事儿了就多出去逛逛,反正现在这里的人也认……认不出您来了。”
妇人模了模自己脸上的麻子坑,倒也不以为意,笑着道:“知道了,你自己也要小心,不必总往我这里跑,免得让那一大一小两个畜牲起疑。既然无事就赶紧回去罢,我不留你了。”
从原路悄悄出了这妇人的院子,谭锦瑟仰起头来深深地吸了口气:机会就要来了,自己的任务就要完成了,终于……终于可以放下一切,终于可以去过正常人的生活了,自由自在,无拘无束……
不知为什么,她的脑海里闪过了那个叫做叶月明的男人的笑脸。
“叶月明”第二天果然一早就来到谭府尽职尽责地教谭大少爷鉴宝了。谭老爷也大方地让出了自己的藏宝室给这两人“上课”用,明月夜正好借机将整个藏宝室观察了一遍,并没有暗门密道之类的迹象,而这众多宝物之中也没有他要找的东西。
于是趁谭老爷子先行离去,明月夜使尽招术,百般套辞儿,想要从谭大少爷口中打听出关于那东西的蛛丝马迹来,却发现谭大少爷对那件东西相关之事竟是丝毫不知,可见这谭老儿还真是对那东西宝贝得紧,连自己的亲儿子都不曾透露一分一毫。
谭大少爷身上也是背着任务的——他的任务就是想尽法子拉拢明月夜,好让他死心踏地的同自己父子两个合作干买卖,谭老爷让他做的就是:投其所好,收买其心。而据谭少爷观察,这个“叶月明”除了喜欢古董之外就是喜欢……,是的,。
昨儿谭少爷就看出来了,叶月明这双眼睛自从谭锦瑟出现在厅里的时候就没移开过。这并不奇怪,一来谭锦瑟本就生得容貌出众,二来这小子一看也是个风流货色——人不风流枉少年嘛!谭少爷谭华年并不在意他的那个妹妹——几个月前她才被谭老爷派人从远房亲戚那里接回家来住,兄妹两个根本还没建立什么感情,更何况,谭锦瑟不过是谭老爷十几年前从谭府赶到外庄——也就是那远房亲戚所住之处的一个小妾所生的女儿,听说当时那小妾大概是患了什么能传染人的病,浑身肌肤溃烂,谭老爷怕过了病气给府中其他人,便将这小妾送去了外庄将养,被送去外庄时已经怀了几个月的身孕。
后来听说她生了个女儿,再加上因那病落了满脸的麻子坑儿,谭老爷便更没心思接她回来了。及至后来又听说那小妾生下女儿后没过一年便得病死了,直到前一阵子那外庄亲戚来信说谭锦瑟已经到了该找婆家的年纪,总在外面住着也不大好,谭老爷这才叫人将她接了回来,孰知一接回来看时竟是个如此羞花闭月的女儿,便也把嫌弃之心去了个七八分,令她好生安顿下来,吃穿用度都同正经主子一般,倒也没有亏待她。
只不过谭老爷毕竟是个生意人,凡事都要考虑有利可图的那一面,于是便让谭华年领着谭锦瑟加入了本城上流阶层子女们组织起来的那个什么兰心雅社,希图凭着谭锦瑟出色的姿容能够攀上一门好亲事,以利于自家生意的发展。
眼下,既然这个于谭家买卖有大用途的叶月明对谭锦瑟有好感,那就不妨把谭锦瑟当成个饵来诱他上钩,以达成双方的合作意向,而至于将来会不会把谭锦瑟嫁给他,那也是以后的事儿了,谭华年才懒得操那份儿闲心。
打定了主意,谭华年便趁喝茶休息的功夫笑向明月夜道:“叶兄,明儿个小弟有个应酬,恐不能跟随你学习鉴宝了,特先打个招呼。”
明月夜不以为意地道:“好说,大少爷直管去就是,我后日再来也不耽误什么。”
谭华年笑起来,冲着明月夜挤了挤眼睛,道:“你我兄弟一场,自该有福有同享才是——我去的那应酬不是别个,正是本城一干富家子弟闲来无事撺掇起来凑的一个社聚,唤作‘兰心雅社’,倒也没什么玩儿头,不过是凑在一起吟吟诗作作赋,偶尔一起出去游玩游玩罢了。只不过呢……社里头可是着实有那么几个美人儿很是养眼,叶兄若是不嫌弃,不妨明日同小弟一起去凑凑热闹……哦,对了,小妹锦瑟也是那社中成员,届时我们三人一同过去,可好?”
仿佛就因听到了谭锦瑟也要参加,“叶月明”的眼睛一亮,却故作迟疑着道:“这……不太好罢?我是外人,只怕你们那些社员是不许我参加的。”
“诶!怕什么,我荐你入社就是了!反正咱们兄弟两个日后也是朝朝相伴,差不了什么事儿!”谭华年拍了板儿道,明月夜便也不再推辞,笑着应了。
于是便到了兰心雅社聚会这一日。明月夜一大早起来梳洗完毕,草草喝了两口粥便预备出门,同心儿打了招呼,说是今晚也许不能回来吃饭,心儿本也正想同他说自个儿今日想要出门去的,见他这么说了索性就没吱声——免得这家伙不肯同意她去参加兰心雅社。
明月夜出门后先去买了身新衣,藤萝紫的古香缎子,外罩一件颜色轻浅的丝袍,长发随意在脑后挽起那么一绺,系一根同色的长绦子,其余便散在背后。进了谭府门时,就连谭华年也给看得呆了一呆——好一个风流倜傥的翩翩公子哥儿!
天龙朝的服饰风格集古往今来历朝优良者之大成,颜色上也没有什么特别的忌讳限定,因而服饰款式异彩纷呈,于男子来说通常会选择青、蓝、褚、绿等较为平和的色调,再或自认为长相不俗的也可选穿白衫,然而颜色张扬或鲜艳的就很少有人有这等勇气去穿了。紫色衣衫虽看上去偏冷偏沉,可却又有一种别样的张扬惹眼,一个选择不好只怕就要落人笑柄。
谭华年长这么大是头一次见人敢穿这样颜色的衣衫出来,也是头一次见人能将这样颜色的衣衫穿得这么恰到好处,这么无可挑剔。由衷地把明月夜夸赞了一番后,两个人便在府门外马车旁等着谭锦瑟出来。
谭锦瑟也是精心妆扮了一番的,水红色的广袖裙儿,外罩金线织的短襦,正衬了这金灿灿的秋季,华美而夺目。才从门里出来,一眼便被明月夜那身紫衣吸引去了目光,眉眼弯弯地在那里冲着她笑,凉凉的秋风拂起披散的长发和丝袍的下摆,端地是丰神俊朗……倾国倾城。
谭锦瑟有些失神,以至于一时间竟忘记行礼招呼,却见这个“叶月明”轻笑一声,竟直直地将一只大手伸到她的面前来,毫不避讳地望住她的眼睛,语态撩人地低声道:“在下扶小姐上车。”
谭锦瑟想起昨日他用几块破石头和一条蜈蚣尸体揭穿并嘲笑自己的事来,她本该不理他的,甚至可以斥他一声轻薄,可……可她却仿佛被什么力量控制住了一般,嗔也嗔不出口,移也移不开目光,迷迷糊糊地在他阳光般的笑容中伸出手去,轻轻地放在了他温热厚实的手心里,而后就如同被勾了魂儿一般地随着他上了马车。
社聚的地点寒烟楼就建在漾霞湖畔,是个格调高雅的茶肆,平常百姓是没这个财力在此楼喝上一回茶的,因而这楼中客人并不算多,环境相当幽静。寒烟楼共高七层,底下四层皆是砖石砌就,上面三层才是木石混合建成,最顶上的那一层如同一座大大的亭子,四面皆敞,只有十二根两人合抱的粗粗柱子撑着亭顶,四外一圈高至胸部的木头围栏围着,倒是个绝好的赏景乘凉之所。
兰心雅社的聚会处便定在了这最高的一层上,好在今日风和日丽,不冷不热,正适合登高远眺。
心儿和陈婉婉来得有些晚,只因为两个人出门儿前在心儿那住处赶着做了些点心一并带了来——这也是婉婉说的,因这城中大部分好的酒肆茶楼他们这伙人都早已经去得熟了,没什么新鲜的吃食可尝,所以几乎每次聚会女孩子们都会从自家带来一些美其名曰自个儿做的点心来给大家吃,一来会让彼此更觉亲近,二来也是女孩子们相互比谁更心灵手巧的机会。
所以当心儿和陈婉婉拎着食盒登至顶层观景亭时,兰心雅社的成员基本上已到得齐了,心儿才略略平了平因爬了七层楼而略感气喘的气息,就一眼瞅见了那围栏边上坐着的那个穿紫衣的男人,登时倒吸了口气,险些“呀”地一声惊呼出来。
——老天!明月夜这家伙怎么也会在这里?心儿难以置信地睁大了眼睛。那厢明月夜也睁大着眼睛瞪过来:这——个——臭丫头!居然背着他偷偷溜出门来——竟还莫名其妙地也加入了这个什么破兰心雅社!把他的话全当了耳旁风么?!老天!气死他了简直!他真是恨不得现在就冲上去狠狠地照着这臭丫头的小上来上一巴掌!
心儿发现了明月夜瞪过来的眼睛里透出的凶恶目光,不禁又是惊慌又是好笑又是害怕,下意识地往陈婉婉身后缩了缩身子,耳里却听见明月夜用内力送过来的话:“臭丫头!你给我等着!看今晚回去怎么收拾你!”
这厢已经有人在为明月夜和陈婉婉、心儿两人做介绍了,结果因兄妹两个一个早称自己姓“岳”,另一个称自己姓“叶”,却是没法儿再对别人说自己两人是兄妹了,只好装作素不相识,假意相互厮见过,心儿实在忍不住想笑,一闪身便躲到柱子后面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