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你是个大!”李采薇狠狠一拳砸向余不二裆部,这一拳可是虎虎生风,真要是打上去余不二的下场纵然不会跟牛头一般,可是也得陪凌晗住上几天院……
不过余不二显然胸有成竹,膝盖左倾挡住李采薇粉拳,同时双手快速伸出扯住她的手腕向上一提,李采薇身在空中双腿连环,胡乱踢向余不二,余不二嘿嘿一笑,双手下坠向后一带,竟然生生将李采薇的两只腿夹在了两个腋间。请使用访问本站。
余不二此时的样子好像军训跑步走的起手式,双手抬起曲轴向前,不过两只手抓住李采薇的足以凝霜雪的皓腕,双腋紧夹雪白的大腿,仗着李采薇身子轻的跟张纸一般生生把她提起。
“放开我,你个王八蛋。”李采薇又气又羞,拼了命的挣扎,只是姿势极为别扭根本用不上劲,加上余不二力气也不小,一时间竟是无法摆月兑。
余不二嘿嘿一笑,将李采薇向自己方向一扯,可怜娇小女娃好像玩具般扯到了余不二的跟前:“嗯,很香,小女友,我要轻轻的一个吻,看看能不能打动你的心……”
“你敢,放开我……”
李采薇拼命晃动着头,想要躲避余不二的热吻,黑色的长发来来回回的拂动着她青涩的面容,酒红色的晚礼服如同悬挂在晾衣架上一般,随风飘动,余不二不知不觉下面硬了起来,恨不得立刻扑到她柔弱的身上,跟她痛快的交战一场。
不得不说,当一个女孩子遇到想要**你的色魔,如果你有机会逃跑或者报警,可以通过各种挣扎激发色魔**,失去理智后找准机会逃跑。不过更多时间挣扎可都是徒劳的,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一动不动,如一堆死泥般任由对方蹂躏,你不配合,那边也就没了兴趣,像李采薇这般小雏儿乱挣扎,反而激发了对方的yù望。
“那我就放开你……”余不二假意将李采薇向上一扔,李采薇一声尖叫,余不二当然没有放手,只是趁机偷看了一下晚礼服飞扬裙角下白色的纯棉裤头,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白色的内裤中间有些湿痕,看来自己对李采薇的行动也让她有了反应,唉,不能把她当大人看,也不能把她当小孩子看。
青ūn期跟更年期真心堪比老年痴呆,让人感觉无药可救。
不过余不二自然不会闲得无聊,在女神面前跟一个小女孩**,他用余光注视着柳瑾瑜绝美的面容,一个女人如果喜欢自己,那么一定会吃醋。不过柳瑾瑜的脸上显然只有无动于衷,只是傻傻的看着余不二跟李采薇胡闹。
余不二顿时觉得有些索然无味:“那你还跟我装,硬要当我女朋友啊,老板?”余不二正在柳瑾瑜的无动于衷中黯然神伤,看到李采薇着急的准备大开杀戒,赶紧把这位大小姐放了下来。不是大小姐,大小姐是形容款款深情彬彬有礼的柳瑾瑜,她李采薇也就是小大姐,明明是个小孩子,却非要装大姐大!
“哼。”李采薇懒得跟余不二再折腾,她确实是个小孩子,即使外表再成熟,也无法掩盖其并不坚强的内心。对于余不二,她谈不上爱,虽然余不二救了自己而且很帅气的救了自己,任何一个小女孩都会产生量数不小的依赖,再加上成为自己的贴身保镖,李采薇对余不二有了一种充满霸占yù的依赖。
所以她容不得别人跟自己的保镖亲热,在她的心里,既然给你工钱,既然跟你生活,那你就是我的私人物品。所以看见余不二对柳瑾瑜暗送秋波,加上对柳瑾瑜气质上的嫉妒心,自然要大闹一番。现在已经达到目的,李采薇也懒得再跟余不二打闹:“哼,扣你工资!”
“你敢。”余不二作势再打。
“您好,这里是医院,请保持安静……”一个护士弱弱的走过来,弱弱的跟余不二说了一声,看着有些凶恶的余不二愣在原地然后弱弱的离开。
好像没出现过一般。
“咳咳,柳大小姐,这位是李采薇。是我的老板,我是她的私人保镖。期限是三个月,也是我体验生活的一种。她才十五岁,比较调皮,嘿嘿,别在意。正好我们还有事找你……”
“哦。”柳瑾瑜微微一笑,心里却少许安心,余不二看见柳瑾瑜脸上的微笑,心里却乐开了花,通过微表情断定柳瑾瑜至少对自己还是颇有感情的,否则不会知道李采薇跟自己的关系后露出如此赏心悦目的倾城一笑:“对了,不二,你说要找我有事?”
“还不二,能……”李采薇刚要继续发飙,嘴却被余不二一只大手狠狠赌住。
“老板,护士美眉说这里是医院不能大声喧哗……”余不二看着李采薇死死点头,松下手来。
“能……不……能……不……要,这么暧昧!他叫余不二!”李采薇咬牙切齿的对柳瑾瑜闷声说道,那感觉要把柳瑾瑜大卸八块烧烤炭烧一般,既然身高比不上你,气质比不上你,声音上可要盖过你!
“咳咳。”余不二一把将李采薇拽到怀里,在她耳边同样咬牙切齿的低声说道:“亲,忘了告诉你,她就是我跟你说的高材生女教师,要想饿不死的呆在外面三个月,你需要她!否则我这就把你五花大绑押回龙爪帮。
李采薇虽然急躁,可是不是傻子,她很快意识到眼前这位知性大美女是自己寻找的家庭教师,也是保证自己饭碗跟晚饭的重要人物。虽然她一直觉得不需要找这么一位大美女,随便找个人就可以。
但是如果柳瑾瑜成为了家庭教师,那么说自己不但是余不二的老板,也是柳瑾瑜的老板,到时候妥妥的整蛊她可就是名正言顺美滋滋了,想到这里李采薇翻身而起,如同变脸般换上一副酒店迎宾的标准笑容:“你好,我叫李采薇,很高兴认识你,女乃紫吐面条……”